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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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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

  (二)经营模式

  1、采购、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业务导向型的经营模式,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进行原材料采购和生产组织;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考核制度,保证物料可靠稳定交付,减少因物料价格波动而带来的成本波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制造成本;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结合市场需求波动,以及针对不同客户需求,制定生产计划。

  2、销售模式

  复合材料制品业务包括复合材料建筑模板和复合材料汽车车身及零部件,复合材料建筑模板采用国内代理,国外直销的销售模式。复合材料汽车车身及零部件直接销售至汽车制造、动力电池制造等企业,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定制化的产品;

  机械装备业务采用国内直销,国外“直销+代理”的销售模式,面向国内、国际市场;

  光伏组件业务采用“直销+代工”的销售模式,产品直接销售至电力开发、电站EPC承建商等企业,同时承接优质组件代工业务。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2022年,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我国迈入全面建设社会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但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诸如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地缘政治关系动荡不安;国内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高温限电和宏观经济形势严峻等不确定性因素。在此背景下,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及时调整战略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已有产品结构升级及新项目的投资建设。

  1、复合材料轻量化业务

  公司是国内较早研发LFT-D、SMC及 HP-RTM等工艺技术的企业之一,并将这些工艺运用于生产乘用车、商用车的外覆盖件、内结构件等汽车轻量化车身件和新能源汽车电池盒的外覆盖件,从而扩大轻量化技术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领域的应用。汽车产品形态、交通出行模式、能源消费结构和社会运行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的发展情况与汽车行业整体发展具有相关性,行业地位与公司客户在汽车行业中所处地位具有相关性。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爆发式增长,公司抓住战略机遇,继续致力于巩固存量订单,优化客户结构,与宁德时代、小鹏汽车、宇通客车就电池盒上盖等多个项目达成了定点协议和批量供货,与客户的合作稳中有进。随着双碳政策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将迎来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汽车轻量化业绩有望持续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的汽车轻量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为164,857,021.17元,较上年同期上涨26.68%。

  2、机械装备业务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发复合材料成型装备的企业之一,自2010年引进、消化吸收欧洲先进的复材装备技术,并在国产化基础上逐渐开发适用于多种复材工艺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复材制品生产线。公司高端复合材料生产线已成功出口北美、西欧等市场。目前,公司HC系列耐火压机在国内市场销量稳定,并已打入南亚、东欧及中东等国际市场。同时,公司是目前我国墙材压机领域最大、技术最成熟的供应商之一,HF系列墙材压机因设备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故障率低,曾获得“中国建材机械行业名牌产品”荣誉称号。

  2022年,受公共卫生安全、供给冲击、需求收缩、预期转弱影响,公司机械装备业务营业成本增加,公司克服种种困难,逆风而行终略有寸进,报告期内公司机械装备业务营业收入为64,461,776.99元,同比上涨11.25%。

  但是,通过多年来不断的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公司机械装备在产品质量稳定性、技术水平及服务等方面得到客户的认可,在市场中形成较高的品牌知名度。随着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影响逐步减小,国际贸易逐步恢复,大宗商品价格趋于稳定,市场需求有望提高。未来产品将朝着设备高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的趋势升级迭代,公司机械装备业务市场将争取在稳固传统产品的市场份额基础上争取创新,保持市场竞争力。

  3、光伏组件业务

  公司于2020年9月收购赛维电源,开始筹备进入光伏组件行业。公司首期375MW高效光伏组件实验线于2020年12月试生产,并于2021年正式投产;报告期内,二期1GW高效光伏组件生产线已完成建设并投产。公司的产品类型包括156、166、182、210规格电池尺寸的多主栅整片组件、半片组件、双玻双面发电等系列组件,产品主要用于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工商业光伏屋顶、家用光伏系统、与建筑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离网光伏系统等领域。

  2022年,由于硅料产能投放较慢,供需错配下硅料价格逐步上升,涨幅一度超过40%,并传导至硅片、电池片、组件各环节,产业链供需紧张,下游环节利润全年受到压制。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投资力度,采取引进先进生产设备、项目建设以及人员配套等措施,积极推进组件项目建设,开拓市场,公司光伏组件业务实现营收127,358,191.02元,同比上涨333.55%。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新余、滁州投资建设“2.7GW N型高效光伏电池项目”和“15GW N型高效光伏电池及3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光伏电池片是光伏产业链中重要的一环,相比于传统的P型电池,N型电池具有转换效率高、双面率高、温度系数低等优点。若项目实施顺利,有利于扩大公司光伏电池产能,抢抓市场发展机遇,对优化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实现规模化发展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有助于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

  (1)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会计差错更正

  2021年度,本公司将持有的云度新能源11%的股权作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进行列报披露,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云度新能源11%的股权经测算的公允价值分别为888.01万元、583.64万元、171.98万元。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意向转让云度新能源股权并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签订转让协议为由,将持有的云度新能源股权的公允价值调整为583.64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备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为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本公司应当将持有的云度新能源11%股权按照期末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采取追溯重述法对 2021年财务报表差错进行更正。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胜泉先生召集,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章节的相关内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叶志镇先生、郭华平先生、刘卫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394.19万元,同比增加43.3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62.64万元,同比下降31.7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

  2023年度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余赛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新余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滁州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海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扬州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融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使用的融资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整,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授信额度、最高额融资额度、一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但不包含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融资业务将实行总余额控制,即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任何时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所有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融资业务总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整。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连续、循环的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银行借款具体期限不受上述期间限制。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

  为了提高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率,降低财务成本,2023年度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使用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换小额银行承兑汇票。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此项业务的总额控制在人民币50,000万元以内。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2023年度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团队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关联董事甘胜泉先生、许华英女士、张忠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议案发表了合理性说明,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甘胜泉先生、许华英女士、张忠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甘胜泉先生、许华英女士、张忠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对照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和要求。

  二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修订,相关修订主要为表述的修订,不涉及发行方案的重大调整,修订后的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批复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自然人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认购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为26,000万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7,800万股(含7,8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出售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九)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776.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企业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拟提请股东大会根据合法、合理、适度的原则,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方式、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若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董事会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股东大会决议对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如与本次发行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数额等)作相应调整并继续本次发行事宜;

  (3)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

  (4)授权董事会批准、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认购协议、上市协议等;

  (5)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上市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提交的合同、协议、决议等其他法律文件,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6)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运营情况,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可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时间和实际使用金额;

  (7)指定或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修改及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

  (8)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9)在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上市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锁定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10)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11)协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如涉及);

  (12)在获得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后,根据具体情况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雪红先生召集,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394.19万元,同比增加43.3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62.64万元,同比下降31.7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团队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条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批复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自然人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认购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为26,000万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7,800万股(含7,8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出售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776.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并拟定了切实可行的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自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至2024年上半年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担保对象全资子公司海源智能装备、海源新材料、赛维电源、赛维能源、滁州能源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复材”或“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智能装备”)、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新余赛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电源”)、新余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能源”)、滁州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能源”)、苏州海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供应链”)、扬州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赛维”)(上述七家公司以下统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6年11月25日

  2、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3、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主营业务: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维修、租赁服务。

  6、与公司的关系:海源智能装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8、经核查,海源智能装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2年4月28日

  2、注册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童游大街2号

  3、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4、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0万元

  5、主营业务:复合材料、玻璃钢制品及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配件的加工和销售。

  6、与公司的关系:海源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8、经核查,海源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新余赛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0年7月1日

  2、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1950号

  3、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主营业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组件及组件的配套产品生产与销售。

  6、与公司的关系:赛维电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8、经核查,赛维电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新余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2年4月21日

  2、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1950号

  3、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主营业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6、与公司的关系:赛维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下转B25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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