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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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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并同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临近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林先生、胡小梅女士、张力军先生、唐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提名曹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胡小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名张力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提名唐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临近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蔡江南先生、夏宽云先生、董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提名蔡江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夏宽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名董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提请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06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16日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洋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69亿元,同比增长90.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4亿元,同比下降12.39%。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60.05亿元,较期初增长30.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6.09亿元,较期初增长11.67%。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公司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就公司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文件(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核销,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执行,可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与新冠检测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资产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新冠病毒感染与防控趋势变化做出的初步分析判断,不涉及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在提交本次监事会审议前,公司财务部门及审计机构就该事项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与说明,并取得事先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2022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各项经营活动的风险能够得到合理控制,未发现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同意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系根据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更新以及公司实际治理需要进行,同意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临近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张国洋先生、冯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提名张国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冯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07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94,245,543.03元,公司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84,972,873.44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01.25万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84.14%。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从公司实际出发,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与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08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截至2021年11月9日止,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00,5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1,379,779.41元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09,170,220.59元,其中超募资金人民币907,045,220.59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1月9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9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将置换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一般账户,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一般账户,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五)”。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开设及管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27日、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17日,本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兴业银行南京仙林支行、南京银行江宁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城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2021年11月1日,本公司分别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1月2日,本公司分别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1月5日,本公司分别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7月21日、2021年8月17日、2021年9月7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南京诺唯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唯赞医疗”)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2021年11月1日,本公司及诺唯赞医疗分别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11月2日,本公司及诺唯赞医疗分别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诺唯赞医疗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2022年6月28日,本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由于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仙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并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时留存的结息149,316.65元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相关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对应监管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1,985.46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3,560.0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3,200.4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于2021年12月1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64号《关于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3,200.4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将置换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一般账户。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806.95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27,000.00万元用于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亿元(占公司超募资金总额的44.10%)投资建设新项目。投资的项目及金额为:生产基地过渡期项目-龙潭多功能GMP车间建设项目,预计投资14,663.0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12,000.00万元;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预计投资70,888.87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28,000.00万元;以上拟使用超募资金共计4亿元投资新项目,项目投资差额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最终项目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全建设完成,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认为,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相应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09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趋势等,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符合核销条件的资产予以核销。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情况

  公司2022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为6.2228亿元,拟核销资产总额为1.218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计提与核销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金融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不同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账龄分析组合的款项,按账龄与完整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如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则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评估,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期状况及对未来回款情况的预测,单项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上述应收款项,公司在确认无法收回时进行核销处理。

  2、计提与核销说明

  (1)2022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与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

  账龄风险组合中,1年以内的账龄款项占比约为99%,计提比例为5%,符合同行业估计水平。报告期内,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6,425.85万元,该部分款项系结合目前回款状况及未来回款可能性,评估已有明显迹象表明相关债权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因此单项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该部分计提主要构成为预计无法收回的新冠业务相关应收款项。公司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进行坏账核销的处理,本报告期共核销金额1,574.42万元。

  (2)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系经营辅助活动产生的保证金、押金等,2022年度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金额为156.22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计提与核销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考虑新冠防控政策、未来市场需求及行业的影响,公司结合存货实际情况及相关管理需要,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存货进行跌价计提:(1)已过效期或者临近效期,不再对外销售;(2)销售退回、质检不合格仓库等质量存在问题的存货;(3)产品升级或根据目前产销计划,原产品及其相关的原辅料不再具有经济利用价值;(4)无市场需求或者市场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

  对于上述前三种情况预计不再对外销售或使用的存货,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0,按照其成本金额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第四种情况,以市场价格扣减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可变现净值,按照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金额之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切实达到报废条件的存货,按照存货处置审批程序进行核销处理。

  2、计提与核销说明

  公司存货跌价类别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以及库存商品。2022年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与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022年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总额为28,220.02万元。其中,常规业务相关的本期计提金额为3,700.35万元,占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总额的13.11%,该部分计提主要系效期原因;与新冠检测产品相关的本期计提金额为24,519.67万元,占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总额的86.89%,该部分计提主要系非效期原因。

  本期核销报废的存货中,常规业务相关的金额占本期存货处置总额的27.86%,主要系效期原因报废,与新冠检测产品相关的金额占本期存货处置总额的72.14%,主要系效期、质检、变更等原因。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1、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2、计提说明

  公司新冠检测试剂产品自获批上市以来,相关生产原料购置与储备、产能建设、销售价格等受防疫政策及市场供需关系影响显著。自2023年1月中旬起,我国境内市场对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产品需求急剧下降,相关产品价格回落较快,公司结合目前及未来销售情况预计,判断与上述产品生产相关的资产已出现较为明显的减值迹象。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初步测算结果如下:

  单位:元

  ■

  公司根据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生产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的差额,拟计提减值金额24,602.88万元,其中包括厂房装修对应的的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4,179.99万元,生产专用设备对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422.89万元。三、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的影响

  上述减值事项的计提预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62,228.1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62,228.17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减值准备已包含在本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业务开展实际情况、外部环境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四、相关审议与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财务部与审计机构就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事项事先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与说明。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讨论与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核销,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执行,可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与新冠检测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资产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市场需求现状与未来趋势以及宏观政策做出的合理分析判断,不涉及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核销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影响因素进行预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核销是基于公司、市场与行业的实际情况与合理预期出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可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与决议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10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有关文件及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与通知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与时间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2022年5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二)变更前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

  1、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应该根据具体会计准则要求确认为存货或其他有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根据具体会计准则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明确企业履行合同的成本应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执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三、 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为更加客观反映个别报表的财务状况,简化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公司拟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划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五、 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按账龄风险特征组合,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无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测试后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六、 会计估计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不产生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七、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以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述变更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确认。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相关文件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11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田华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海燕

  ■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董舒

  ■

  2.独立性及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田华、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海燕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董舒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不含增值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将根据2023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以及立信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因素,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续聘会计司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内部审议情况及生效日期

  2023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会董事和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12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唯赞”)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日常经营、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单项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八、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升公司整体价值,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投资收益。

  (二)投资品种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固定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有保本预定的投资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单日余额不超过37亿元(含本数)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资金来源

  均为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授权与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发行或发售合格理财或投资产品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选择合格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关于自有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九、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受到政策调控、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发生市场波动的情况。针对上述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十、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研发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十一、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一致意见:公司在满足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资金使用效益、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满足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的同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与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13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与管理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因新增或删减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具体变更备案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14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拟修订的相关条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曹林先生、胡小梅女士、张力军先生、唐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蔡江南先生、夏宽云先生、董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夏宽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国洋先生、冯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林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博士,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高级EMBA,荣获国家科技部“创新创业人才推进计划”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江苏省领军型新生代企业家、江苏省科技企业家等荣誉。2008年2月至2019年6月,历任南京农业大学生物工程系讲师、副教授;2012年3月至2020年3月,任诺唯赞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2023年4月20日,曹林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388,971股(占公司总股本5.35%),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直接持有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6.22%股权,另通过南京诺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诺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21,451股股份,通过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博英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份额间接持有公司95,550股股份,通过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唯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65%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06,167股股份,上述间接持有合计公司107,544,937股(占公司总股本26.89%)股份。曹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小梅女士,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澳门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7月至2008年8月,任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董事、院长助理;2008年8月至2010年6月,任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任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任南京丰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7月至2020年3月,任诺唯赞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2023年4月20日,胡小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南京唯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641,250股股份。胡小梅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力军先生,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南京大学生物学博士。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任南京铂优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主管;2012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诺唯赞有限研发总监;2016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诺唯赞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截至2023年4月20日,张力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77,503股(占公司总股本0.69%);并直接持有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15%股权,另通过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博英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8,971股股份,通过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唯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65%股份间接持有公司21,079股股份,上述间接持有合计公司21,328,368股(占公司总股本5.33%)股份。张力军先生与曹林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唐波先生,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博士。2009年6月至2012年1月,任南京大学博士后、江苏靶标生物医药研究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年1月至2016年3月,任诺唯赞有限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016年3月至2020年4月任诺唯赞医疗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诺唯赞医疗执行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诺唯赞医疗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2023年4月20日,唐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5,079股(占公司总股本0.25%);并直接持有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48%股权,另通过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博英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0,791股股份,通过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唯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65%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1,990股股份,上述间接持有合计公司12,131,682股(占公司总股本3.03%)股份。唐波先生与曹林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江南先生,1957年6月出生,美国国籍,美国布兰戴斯大学卫生政策博士。1985年1月至1987年5月,任复旦大学经济学助教;1987年6月至1990年12月,任华东理工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及讲师;1996年9月至1999年9月,任美国凯罗药品经济咨询公司高级研究员;1999年4月至2012年4月,任美国麻省卫生福利部高级研究员;2006年9月至2010年1月,任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系系主任;2012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中心主任;2020年1月至今,任上海创奇健康发展研究院执行理事长;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江南先生截至2023年4月20日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夏宽云先生,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EMBA。1993年8月至2001年2月,任宁波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2001年2月至2005年4月,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2005年4月至2005年8月,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副教授;2005年4月至今,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05年8月至2008年4月,任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6年4月,任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3456.SH)董事、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今,任上海树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夏宽云先生截至2023年4月20日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伟先生,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博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基因递送材料专业访问学者、哈佛大学分子探针专业访问学者。1985年7月至1987年8月,任华东工学院化学系科研管理秘书;1987年9月至1998年8月,历任南京理工大学化学系助教、讲师;1999年9月至今,历任南京理工大学化学系副教授、教授;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伟先生截至2023年4月20日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国洋先生,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南京农业大学生物工程学学士。2012年7月至2020年5月,历任诺唯赞有限销售部销售代表、北京办事处经理、市场拓展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部总监。

  截至2023年4月20日,张国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南京唯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91,912股股份。张国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冯速先生,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硕士。2002年9月至2006年6月,就读于河北师范大学生物技术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09年3月,就读于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取得硕士学位;2009年3月至2012年9月,任江苏靶标生物医药研究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年9月至2017年5月,任美药星(南京)制药有限公司生物药部门负责人;2017年5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基础科学研究院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基础科学研究院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基础科学研究院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2023年4月20日,冯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南京唯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641,250股股份。冯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15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科创路红枫科技园D2栋公司1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表决事项: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 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 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红枫科技园科创路D2栋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如有,需委托人签名)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办理;由法人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入场手续。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振宇

  联系电话:025-85771179

  传    真:025-85771171

  电子邮箱:irm@vazyme.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红枫科技园科创路D2栋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33

  (二) 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16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十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05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137.9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0,917.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93号《验资报告》。

  十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与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依规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已签署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具体管理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十四、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部分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将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时产生的结息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管理,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有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相关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对应监管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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