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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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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内部审计制度》;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制度》;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制度》,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妙华、林献忠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3,054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

  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截至2022年末,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胡志荣,男,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三)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①陈建新,男,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董事陈建芬(2022年9月29日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的弟弟,本公司业务发展商;

  ②吴献品,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董事、副总经理林献忠的配偶的弟弟,本公司业务发展商;

  ③徐妙荣,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董事、副总经理李妙华的姐姐的配偶,本公司业务发展商。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业务发展协议书》,关联方在指定区域内推广公司产品,协议对包括业务发展区域及产品、业务推广任务、业务费确定原则、业务费用的确认和结算支付等方面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协议有效期一年。

  定价政策: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商所负责的业务回款情况,按照产品销售合同,公司分析终端客户的采购数量、采购单价及利润水平等情况确定业务发展商的业务费率,按照公司制度给予支付业务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所有业务发展商执行统一的政策,业务费的确定对所有业务发展商采用一致的方法,交易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志微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是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的体现,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6.55亿元人民币(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均为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信额度及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担保方式均为公司控股股东胡志荣个人对授信全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上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具银行保函、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授信银行实际审批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控股股东胡志荣先生作为关联方拟为上述授信业务无偿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综合授信的办理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关联交易豁免

  本次授信的担保方式为公司控股股东胡志荣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6.3.18款关于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所有银行授信均以该议案相关内容为准,其他相关银行授信决议自动终止。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钱志昂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昳辰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震东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并支付。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其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与公司长期合作,熟悉公司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审计基础工作扎实,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555号A栋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

  至2023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第1-2、5-11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第3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第4、12-18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文件已按照规定和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1项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7、8、10、11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39977562)。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上述登记资料,需于2023年5月16日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555号A栋4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宗斌

  联系电话:021-39977562

  传真号码:021-39977562

  电子邮箱:warom@warom.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555号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公告编号:2023-012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羊永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后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羊永华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经审阅,羊永华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羊永华先生简历

  羊永华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气助理工程师。曾任华荣集团有限公司电气技术员、温州双鸣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监事长、现任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经理、营销经理、营销总监。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代码:603855                           公司简称:华荣股份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事业部各职能部门、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各职能部门。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产管理、资金活动、投资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生产及仓储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对子公司的控制、关联交易、信息系统、信息披露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中预算编制、采购申请、供应商选择、付款等;销售业务中的销售预算、信用管理、应收账款核算及清收、业务发展商的管理及相关费用计算;资金活动中的资金管理、资金调度、资金收付等;财务报告中财务报告编制、审核、审计、对外提供等;担保业务中权限与审批、担保申请、担保合同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胡志荣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登记的总股本330,9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30,904,000元(含税)。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52,065,244.35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18,174,339.01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37,559,000股,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6,655,000股。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2022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登记的总股本330,904,000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登记的总股本330,9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30,904,0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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