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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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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3-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注于精品化网络游戏产品的研发、制作和运营,始终坚持研发、发行、投资+IP三大板块驱动,全方位增强主业竞争力,同步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打造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行业地位,公司近年经营业绩大幅增长。

  ■

  报告期内,受益于《原始传奇》、《热血合击》、《蓝月传奇》等长线产品的稳定运营与《天使之战》、《永恒联盟》等新上线产品的出色表现,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6亿元,同比增长56.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5亿元,同比增长77.7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3亿元,同比增长196.20%。

  (一)研发业务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游戏研发经验,打造了众多传奇类精品爆款游戏产品,并致力于搭建类型更加丰富、特点更加多样的产品矩阵。

  公司目前主要自研运营的产品主要分为传奇、奇迹品类游戏与非传奇、奇迹品类游戏:

  1.传奇、奇迹品类

  目前,公司运营的传奇、奇迹品类游戏包括《蓝月传奇》、 《原始传奇》、《热血合击》、《永恒联盟》等知名游戏。

  公司明星页游《蓝月传奇》自上线以来长期稳居畅销榜前列,截止报告期末,《蓝月传奇》累计流水超过40亿元。该游戏采用精准营销宣传手段已成为页游界经典案例,是市场上最成功的网页游戏产品之一。

  依靠长期积累的强大研发实力、丰富运营经验、深厚行业资源以及众多经典产品,公司已在该品类领域建立起独有竞争壁垒。

  ■

  2.非传奇、奇迹品类

  公司的非传奇、奇迹品类游戏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产品:

  (1)实时对战游戏《敢达争锋对决》

  《敢达争锋对决》是一款拥有爽快真人即时对战、全IP机体收集、精美3D建模、原作声优语音等多种游戏特色的手游,真实呈现了《机动战士敢达》场景,并凭借其收集养成体系和实时联机对战模式深受用户喜爱。

  《敢达争锋对决》国内版作为首款真实比例敢达3D对战手游于2017年12月在大陆地区上线,《敢达争锋对决》海外版(注:中国香港地区游戏名为《高達爭鋒對決》、中国台湾地区游戏名为《鋼彈爭鋒對決》、韩国地区游戏名为《???????》)于2021年6月上线后,迅速取得了中国香港地区、中国台湾地区iOS免费榜第一的成绩。

  (2)卡牌类游戏《魔神英雄传》

  作为经典IP《魔神英雄传》全球首款正版授权手游,该款游戏高度还原动漫剧情及人物设定。采用NPR(Non-Photorealistic Rendering)流程制作的高还原度IP模型画面及基于RAP(Real Action Point)系统进行的经典回合制战斗方式充分保证游戏质量及可玩性。游戏自上线以来,预下载登顶iOS免费榜,上线次日跻身畅销榜第7,首周始终维持在畅销榜TOP25。

  (3)VR游戏

  公司于2022年初成立了VR游戏团队,并有一款动作竞技类VR游戏已在研发中,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在VR游戏、虚拟场景等VR内容领域的布局和投入。

  (二)发行业务

  公司旗下XY发行平台(XY.COM)是国内知名精品游戏运营平台,上线运营至今累计推出精品游戏逾百款,涵盖角色扮演、模拟应景、休闲竞技、战略策略等多种类型手游、页游、H5游戏,拥有广泛用户群。

  公司发行运营的《天使之战》、《高能手办团》、《魔神英雄传》、《圣灵之境》、《新倚天屠龙记》、《零之战线》、《怒火一刀》等多款游戏有非常亮眼的表现。其中,《魔神英雄传》获得了IOS游戏免费榜第一、游戏畅销榜第七、卡牌畅销榜第二等成绩;《零之战线》上线首日便取得IOS游戏免费榜第一名的优秀表现;《天使之战》上线至今收获营收口碑双丰收,名列同品类产品前茅。

  ■

  (三)投资+IP业务

  1.投资方向业务

  公司的产业投资是以深度战略协同、反哺主业为核心目的,投资标的主要聚焦于游戏行业上下游产业链,通过布局自研产品线外其他拥有差异化特色及创意玩法的研发工作室,进一步补充公司产品线,并推动战略投资企业与公司发行业务板块形成强业务协同效应。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企业主要如下:

  ①余烬科技

  杭州余烬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精品独立游戏研发的公司,创始人及核心团队都均来自2K中国,目前在研一款科幻题材第三人称潜入游戏《Evotinction》(中文名《演灭》),该项目为索尼中国之星计划第二期产品。

  ②银之匙网络

  上海银之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精品移动端游戏的自主研发、发行运营及IP打造,是一家专注于卡牌与IP类产品制作的游戏公司。核心团队成员均有10年以上的游戏开发及运营经验,具备国际化视野以及开发全球化产品的能力,目前在研一款面向全球市场的卡牌手游。

  2. IP方向业务

  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搜寻、引进优质 IP,深入研究 IP 的品牌潜力,力争最大限度挖掘和提升 IP 品牌价值。

  公司主要通过引入与自研擅长品类匹配的顶级IP并挖掘未来具有潜力的高性价比IP、积极孵化“蓝月” 系列等自有标杆级别IP、投资拥有IP孵化能力的工作室三大举措展开IP布局,为公司研发体系提供IP支持,并赋能战略投资企业高速发展。

  目前,公司在自主孵化“百工灵”和“岁时令”的同时,也通过引入IP策略积累了大量IP授权,包括 “刀剑神域”、“魔神英雄传”、“机动战士敢达系列” 、“OVERLORD”、 “关于我转生变成史莱姆这档事”、“信长之野望:天道”、“热血江湖”、“龙族(Dragon Raja)”、“西行纪”、“封神系列”、“倚天屠龙记”、“仙剑奇侠传”、“盗墓笔记”、“斗罗大陆”等知名IP,支撑公司产品多样化的目标。2021年,公司与中国网络作家村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基于核心游戏、文学IP以及孵化原创IP等业务开展合作,打造新一代精品IP矩阵。同年,公司与知名作家卜令楠(笔名:洛城东)签约合作推出“蓝月”IP系列文学作品,赋予“蓝月”IP系列全新世界观和剧情。未来,公司将推出更多蓝月题材精品作品,谱写蓝月世界新篇章。

  ■

  公司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挖掘具有中国传统文化内核的优质IP。公司重点孵化的原创IP——国内首创的中国节日拟人题材绘本式科普漫画《岁时令》荣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项目支持;弘扬中华传统手工艺主题动漫游戏IP《百工灵》入选浙江省文化艺术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并荣获杭州市动漫游戏产业专项资金支持,其以动漫游戏的方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推动文化产业与互联网深化融合,打通产业壁垒,推动内容创新,承担文化传播使命,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发出中国声音,滋养青少年成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鼓励每个人积极成为非遗传播者与研究者。

  投资+IP业务板块为研发和发行两大核心业务提供支撑,最终实现赋能游戏主业的目的。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不适用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10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由王悦先生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3-015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企业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3-008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诚信记录,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下同),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

  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26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95家

  2022年上市公司收费总额:24,541.58万元。

  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审众环近三年在执业行为没有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管理措施4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李慧,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玲,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时应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李慧、签字注册会计师时应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玲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中审众环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12.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69.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2.40万元。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审计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审计工作,建议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于本次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时具备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该事项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说明;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3-009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货币基金等)。

  2.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本投资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每笔理财产品的种类、金额、收益率、期限等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公司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无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3.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自有闲置资金可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货币基金等)。

  4.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参照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3-010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2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批准。

  3、2023年1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并于2023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

  2、2022年12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批准。

  3、2023年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并于2023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三)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4日的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2022年12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2022年12月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二、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

  公司在制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历史业绩增长情况,并结合当时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对各考核年度设定了适当的业绩考核要求。近年公司已经推出了多期员工激励方案并且在未来也将持续对员工进行激励,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对公司各年净利润均有所影响。为使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口径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能力及业绩情况,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经营下的盈利水平,并且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口径与公司往年推出的员工激励计划考核口径保持一致,进一步完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权益的处置方式,兼顾公平合理及可操作性原则;公司拟在考核2023年度净利润指标时,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调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

  (下转B17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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