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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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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开立相关专用结算账户。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前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方式和投资期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相关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产品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的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周转和需要。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3-021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该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交易方式: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金额: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公司存在境外销售、采购和收付外币款项情况,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该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3、公司财务部门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将持续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公司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决策、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外汇市场和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关审批程序合规。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事项决策程序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与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风险,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3-022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3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北投亦庄产业园16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1日

  至2023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股东可按上述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时间均应不迟于下述登记截止时间),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证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23年5月31日14点前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北投亦庄产业园16号楼6层会议室)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北投亦庄产业园16号楼

  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4298116-3666

  电子邮箱:IR@vanchip.com

  联系人:赵焰萍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3-023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现盈利暨取消股票简称标识U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上市公司A股股票简称后增加的特殊标识“U”取消, A 股股票代码 688153保持不变,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等方面产生影响。

  ●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的起始日期:2023年4月28日。

  一、 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的情况说明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416,427.89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88,444.41元,属于上市时未盈利企业,因此自公司上市之日起A股股票特别标识为“唯捷创芯-U”。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391,027.1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426,328.56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正,符合“上市时未盈利公司首次实现盈利”的情形,公司A股股票将于2023年4月28日取消特别标识U,A股股票代码688153保持不变。

  二、 其他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及《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公司A股股票取消特别标识U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等方面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3-010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李爱华女士召集。

  参加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有效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具备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且聘任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提供服务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为公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确认支付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人民币20万元(不含税),前述审计费用合计不超人民币170万元(不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因此,监事会同意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事项。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事项决策程序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有效地吸引优秀人才,保留和激励公司关键岗位核心骨干员工、有特殊贡献员工及具有发展潜力的员工,切实解决员工购房困难问题和临时紧急资金周转等需求,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3-011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5号),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捷创芯”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6.60元,募集资金总额266,93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6,681.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0,251.13万元。

  截至2022年4月7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6,932.80万元,坐扣承销费人民币14,58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2,351.50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信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7040078801000001716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39号)。

  (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之“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之(1)(2)(3)项的合计金额与本报告附表1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项目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①置换前期已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不属于投入项目金额;②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按月统计归集相关金额,履行内部审批后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一自然月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因此,截至2022年末,部分2022年度内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款项尚未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③由本报告之“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所述情况造成募集资金专户中部分直接支出不归属于截至2022年末投入项目的金额,目前公司已将实际使用超出概算明细的金额及相关利息及时归还予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后续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由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的变更及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56,078.77万元,其中置换预先垫付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为55,618.20万元,置换预先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60.57万元。上述事项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22)第010914号《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予以鉴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及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各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635524934账户内余额系通过该账户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时产生的转入当日的利息结余。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度,现金管理相关投资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产品期限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可转让大额存单,无需持有至到期,可随时或按季度、按半年度进行转让,流动性较好。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者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及提供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设备购置费、委外费用的实际使用金额超出了概算明细金额,公司已将实际使用超出概算明细的金额及相关利息及时归还予募集资金账户,公司拟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唯捷创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本专项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提及的募集资金使用问题外,唯捷创芯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三)《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1: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3-012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合计数与2022年年度报告数据差额为四舍五入所造成的尾差。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于报告期末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①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②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经测试,公司2022年全年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0.56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49.69万元,转回减值准备79.3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库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相结合的方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其重叠部分按照谨慎性原则取其高者计提减值金额。对于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计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对于存货库龄的考虑,公司依据某类存货的库存时间长短,按照不同比率计算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应计金额,并于期初账面余额相比较,做补提或冲回的会计分录。

  经测试,公司2022年全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89.19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为-3,360.07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地审批程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3-014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截至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共计9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中兴华所在公司同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2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所自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7年度审计开始由中兴华所签发):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相关处罚。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服务费用,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风险与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已发表意见,同意该议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着良好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拥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往的工作中,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此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胜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且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聘任,同时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等因素,决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费用事宜,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3-016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唯捷精测”)、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唯捷”)。

  ●本次担保金额总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透支、汇票承兑、汇票保证、应收/应付账款融资、进口/出口融资等,具体以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保障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公司为唯捷精测、上海唯捷在上述融资协议额度项下提供必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该担保金额可在上述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1月19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1号院16号楼

  4、法定代表人:周颖

  5、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电子仪器、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检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电子测量仪器;生产测试集成电路。(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21年、2022年度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被担保人二: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8日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572弄115号10幢

  4、法定代表人:赵理

  5、注册资本:28,434.93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子、集成电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21年、2022年度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原因

  本次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唯捷精测、上海唯捷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保障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不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7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2-017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的股票数量为620,176股,已于2023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08,619,418元增加至409,239,594元,股份总数由408,619,418股增加至409,239,594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公司授权人员将及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3-019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唯捷精测”)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66,93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6,681.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0,251.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于2022年4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39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唯捷精测系“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直接实施主体,为保障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唯捷精测注册资本由13,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唯捷精测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按照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唯捷精测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有助于推进“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的建设发展,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唯捷精测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的决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3-020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66,93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6,681.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0,251.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39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主要情况

  (一)调整原因

  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重新评估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涉及的人员、办公场地、软件购置等的实际需求,拟减少该募投项目中人员、建筑工程、建设期租赁、软件购置等的投入,放缓人员招聘及办公场地扩充的速度。同时,为更好地应对日益严峻的科技竞争冲突,增加关键研发设备及技术的投入,拟将上述减少的费用增加至该募投项目的设备购置费、委外费用(主要为委外流片费用以及委外封装测试服务费)中,以提升整体研发投入力度,加快募集资金的投入进度,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的调整,是综合考虑市场和行业环境变化、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后,为充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投资结构进行的优化与调整。本次调整事项未涉及取消原募投项目以实施新项目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投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合理充分地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事项未涉及取消原募投项目以实施新项目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投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合理充分地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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