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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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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对子公司舒适加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5,882.33万元,对控股孙公司深圳市宏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通新材”)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3,630.96万元,对子公司海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程光电”)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8,284.75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舒适加计提应收利息减值准备650.75万元,对控股孙公司宏通新材计提应收利息减值准备386.60万元,对子公司海程光电计提应收利息减值准备851.37万元。

  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

  2022 年度计提减值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以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经测试,2022年公司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226.46万元。主要是由于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相比期初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算,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存货(含原料、在制品、库存商品等)以成本及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从而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90.53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聘请了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公司所持有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1,033.00万元。

  4、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由于子公司海程光电停产,后续没有业务发生,根据海程光电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情况的预测,经过减值测试,对其计提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727.48万元。

  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由于子公司舒适加、碳元热导、海程香港资不抵债,根据公司对子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情况的预测,经过减值测试,对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共计4,915.72万元。

  6、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由于子公司舒适加、宏通新材、海程光电无能力偿还借款,根据公司对子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情况的预测,经过减值测试,对其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共计17,798.05万元。

  7、应收利息减值准备

  由于子公司舒适加、宏通新材、海程光电无能力偿还借款,根据公司对子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情况的预测,经过减值测试,对其计提应收利息减值准备共计1,888.73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077.48万元;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均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利润。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财务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使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更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2,610,519.83元,实收股本为209,185,2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原因

  公司2022年度业绩大幅亏损,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948,081.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1,662,438.22元,导致公司2022年末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2022年度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1、国内外局势的变化及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下跌,公司部分智能终端客户的销量大幅下滑,公司销售收入未达预期,产能未完全释放;2、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对净利润造成较大影响;3、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下跌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影响利润。

  三、应对措施

  公司管理层将在以下几方面持续努力调整,以期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1、专注主营业务发展,加强公司及各子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坚持开源节流,做好内部管理和成本控制,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2、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在维系现有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3、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公司三会一层运作,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碳元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66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7]B03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取的收益之和扣减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15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9.97万元。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012.45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取的收益之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99.2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766.64万元。

  2022年1月5日将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剩余79.9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后,并于当日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至此,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开发区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邱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海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程光电”)、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溧阳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了“3D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随着“搬迁扩建项目”的结项和“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3D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邱墅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注销,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D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海程光电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海程光电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并于2022年1月5日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7,012.4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7,489.92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中信证券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4月24日出具W[2017]E1305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搬迁扩建项目”结项,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993.17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理财收益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2,961.8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D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海程光电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海程光电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本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6,724.7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搬迁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其中“研发中心项目”进行了变更。

  “研发中心项目”旨在进行石墨散热膜研发,由于公司2018年投资新设碳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元光电”)实施3D玻璃背板及陶瓷背板产业化项目,为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协同效用,故拟在石墨散热膜研发基础上增加3D玻璃背板及陶瓷背板研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3D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碳元光电,实施地点由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石墨烯产业园以东、西太湖大道以西变更为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内,项目总投资金额由6,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亿元人民币,拟使用募集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保持不变,项目余下资金由公司自筹。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D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海程光电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海程光电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 2022年 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实现效益-3,780.14万元,测算收益为4,487.32万元,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测算收益。主要原因系:一方面,由于国内外局势的变化及部分客户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下跌,导致公司销售收入未达预期,产能未完全释放;另一方面,市场竞争导致产品售价下降,致使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低于承诺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增资标的名称:娄底碳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娄底碳元”)

  ? 投资金额:4,7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资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碳元科技”)为保障全资子公司娄底碳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及相关业务顺利开展,拟对娄底碳元增资4,700万元。增资完成后,娄底碳元注册资本将由3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娄底碳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授权经营层办理与增资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及签署法律文件等具体事宜。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拟增资标的名称:娄底碳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体育路体育文化中心三楼305

  3.法定代表人:徐世中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电池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池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蓄电池租赁;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娄底碳元未实际经营,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四、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娄底碳元的增资将进一步充实子公司资金实力,促进其业务快速发展,增强其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娄底碳元的经营活动管理,强化风险管控,降低市场和运营风险。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容诚审字[2023]210Z0050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

  (一)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所述,碳元科技公司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9,464.40万元,较2021年度大幅下降;2019年度至2022年度已连续亏损四年,归属于母公司净亏损分别为4,090.74万元、8,733.36万元、45,937.47万元、9,094.8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12,736.29万元,流动负债15,527.27万元,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2,790.98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碳元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碳元科技公司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9,464.40万元,较2021年度大幅下降;2019年度至2022年度已连续亏损四年,归属于母公司净亏损分别为4,090.74万元、8,733.36万元、45,937.47万元、9,094.8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12,736.29万元,流动负债15,527.27万元,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2,790.98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碳元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中充分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的改善措施,已充分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该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了充分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不影响审计意见。

  (三)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我们在审计中使用的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相关情况如下:

  选取的基准:总资产

  使用的百分比:总资产的0.5%

  选取依据:碳元科技公司最近三年持续亏损,营业收入持续下降且2022年度营业收入大幅下降,故采用资产总额作为选取基准。

  计算结果:248万元

  上述基准及百分比较上年度发生了变化,主要原因系碳元科技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持续下降,至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07,134,408.56元,较2021年度下降66.85%。继续以近三年平均收入的1%确定重要性水平不适当。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事项,说明了公司经营中存在的或有风险。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事项主要是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不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特此说明。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对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积极化解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所涉及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海波、殷芳铖、薛浩

  2023年4月27日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容诚审字[2023]210Z0050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尽快消除不利因素,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

  至2023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1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一)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三)以邮寄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3145

  电话:0519-81581151

  传真:0519-81880575

  联系人:王泽川朱文玲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和其它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0,948,081.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1,662,438.22元, 2022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2,610,519.83元。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状况、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拟定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   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投资标的名称:北京碳元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管部门最终注册为准)

  ? 投资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尚须工商部门注册批准,存在未获批准的风险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碳元科技”)拟投资设立北京碳元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碳元”,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为准)。其中碳元科技出资2,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0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经营层办理与设立子公司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记及签署法律文件等具体事宜。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目标公司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目标公司名称:北京碳元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为准)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701(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为准)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4、经营范围:新能源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交流、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电池、可充电池模组、风光电储能系统设备及相关集成产品和锂电池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和市场应用开发;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服务、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新能源发电工程、制氢系统及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电子设备、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不间断电源、制氢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能质量控制装置的研制、生产及销售;直流/交流充电、控制、触摸、显示模块、集成电路、传感器、软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为准)

  5、出资方式及比例:拟新设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全部由碳元科技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目标公司事项尚需市场监管部门批准,且目标公司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实施过程和设立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主要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追加抵押担保,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透支、承兑汇票、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进口融资、出口融资、结算前风险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210Z0106号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元科技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容诚审字[2023]210Z0050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所述,碳元科技公司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9,464.40万元,较2021年度下降70.38%;2019年度至2022年度连续亏损四年,归属于母公司净亏损分别为4,090.74万元、8,733.36万元、45,937.47万元、9,094.8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碳元科技公司流动资产12,736.29万元,流动负债15,527.27万元,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2,790.98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碳元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碳元科技公司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9,464.40万元,较2021年度下降70.38%;2019年度至2022年度已连续亏损四年,归属于母公司净亏损分别为4,090.74万元、8,733.36万元、45,937.47万元、9,094.8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12,736.29万元,流动负债15,527.27万元,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2,790.98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碳元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碳元科技公司管理层已利用所有可获得的信息评价了持续经营能力,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是合理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中充分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的改善措施,已充分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该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了充分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不影响审计意见。

  三、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我们在审计中使用的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相关情况如下:

  选取的基准:总资产

  使用的百分比:总资产的0.5%

  选取依据:碳元科技公司最近三年持续亏损,且亏损金额变动较大;营业收入最近三年持续下降且2022年度营业收入大幅下降,故采用资产总额作为选取基准。

  计算结果:248万元

  上述基准及百分比较上年度发生了变化,主要原因系碳元科技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持续下降,至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07,134,408.56元,较2021年度下降66.85%。继续以近三年平均收入的1%确定重要性水平不适当。

  本专项说明仅供碳元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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