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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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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提高股东大会的效率,董事会本次会议暂不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将在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会议上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届时一并审议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三、上网公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3-002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东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编制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编制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控体系规范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内容及数据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本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三角集团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公司与三角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预计的2023年度交易金额与相关业务规模及其发展状况相符;公司与三角集团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关联交易总额较低,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三角集团依法有效存续,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邵在东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重汽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公司与中国重汽的关联交易属于实际经营所需的轮胎购销业务,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与中国重汽的交易金额,符合公司与中国重汽的业务规模;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公平合理,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国重汽依法有效存续,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2年薪酬总额及确定2023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资产结构、流动资金状况,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30亿元额度范围内实施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内容及数据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本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3-003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37,641,851.18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559,126,223.32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12,896,395.40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4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红利总额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完备,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3-004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其控股子公司)与三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其他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三角集团”)、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分公司(以下统称“中国重汽”)之间在销售或采购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资产租赁等方面存在长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三角集团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丁木、林小彬、单国玲、熊顺民回避表决)和《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重汽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牛艳丽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阅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两项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丁木、王福凤、单国玲、林小彬、侯汝成、王文浩应对《关于预计公司与三角集团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应对《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重汽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1:三角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三角(威海)华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通”、三角(威海)华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华进”、三角(威海)华平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华平”、北京金桥华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金桥华太”、三角(威海)华博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华博”,下同。

  注2:华通、华进、华平、华博、金桥华太为集团的其他控股子公司。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三角集团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三角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166709570L

  成立日期:1997年09月26日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46,88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56号

  股东:威海新太投资有限公司、威海新阳投资有限公司、威海金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通用设备制造、维修,土地使用权、住房租赁,成品油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三角(威海)华平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1666935482

  成立日期:1993年06月09日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895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56号

  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宿舍管理、餐饮、印刷等后勤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三角(威海)华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166708789M

  成立日期:1997年04月02日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56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张村镇姜南庄

  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机械设备制造、安装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三角(威海)华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679234216K

  成立日期:2008年08月19日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工业新区浙江路西段路南

  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三角(威海)华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模具、工装器具的维修、加工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三角(威海)华博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66933597XG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03日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74号五楼

  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6)北京金桥华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84435402G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杨承功

  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3号C座102室

  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华平、华通、华进、华博、金桥华太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上述各关联人依法有效存续,与三角轮胎有长期合作关系,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二)中国重汽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4140905P

  成立日期:1995年05月20日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102,628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

  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公路运输。组织本集团成员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各种载重汽车、特种汽车、军用汽车、客车、专用车、改装车、发动机及机组、汽车零配件、专用底盘;集团成员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及销售。机械加工;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润滑油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限本集团的进出口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人民币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牛艳丽女士任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重汽(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董事和财务总监、中国重汽济南动力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前述公司同受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分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三)、第三款(二)、第五款规定的关联人情形,其中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湖北华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2022年度与公司存在轮胎购销等关联交易。

  3.上述各关联人依法有效存续,与三角轮胎有长期合作关系,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关联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市场价格参照市场同类产品或招标比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仅对部分无可比市场价格的厂房、设备租赁等,经双方协商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即在折旧摊销基础加上税费及一定的利润。

  公司与中国重汽间的交易均为市场行为,公司每年通过参与中国重汽面向全体供应商的年度采购招标,竞标成功后签署中国重汽面向所有供应商的年度采购协议和采购合同,公司全年轮胎供应按照中国重汽的实际订单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三角集团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辅助性业务,由于专业化、成本和供应链管理的需要,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将继续存在,交易金额将保持稳定;公司与中国重汽的关联交易属于实际经营所需的轮胎购销业务,中国重汽是公司的重要客户,公司与中国重汽的交易将长期存在,交易规模取决于市场环境、中国重汽自身发展情况以及公司的竞争力;上述交易正常、必要且合理。

  上述交易依据公平、公正、诚实自愿的原则,采用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定价、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和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3-007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要求,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销售价格同比上升7.2%,环比上升1.4%。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采购价格同比下降22.5%,环比下降11.3%;合成橡胶采购价格同比下降20.8%,环比下降12.4%;钢丝帘线采购价格同比下降11.7%,环比下降2.2%;炭黑采购价格同比上升24.7%,环比上升16.0%。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主要来源于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3-008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要求,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销售价格同比上升3.0%,环比下降2.9%。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采购价格同比下降21.6%,环比上升4.3%;合成橡胶采购价格同比下降18.3%,环比下降2.3%;钢丝帘线采购价格同比下降12.3%,环比下降0.7%;炭黑采购价格同比上升14.8%,环比下降13.6%。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主要来源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3-005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荣坤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燕进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信永中和事务所签署审计服务协议,并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工作量合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与2022年度无较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信永中和事务所签署审计服务协议,并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工作量合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与2022年度的费用(90万元)无较大差异。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经验;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经验。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信永中和事务所签署审计服务协议,并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工作量合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与2022年度无较大差异;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完备,合法合规;同意《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信永中和事务所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3-006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额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委托理财

  ●投资金额:公司董事长在30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审批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风险极低,但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经营性现金流稳定,流动资金和银行存款较为充足。在保持资本保值增值方面,公司一直本着稳健、谨慎的操作原则,自有资金目前主要以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银行存款方式进行管理。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兼顾流动性和收益性,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30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对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批,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的有效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提前下,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30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对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批,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投资金额

  委托理财额度30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30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对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批;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员)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委托理财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委托理财额度的有效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对委托理财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评估理财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风险评估情况认购相应风险等级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以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公司财务资金部门负责开设并管理理财相关账户,负责委托理财相关的资金调入调出管理;在投资期间,建立并完善理财产品台账,跟踪理财产品存续期的进展、盈亏状况、安全状况、其他重大事项,以及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及时、足额到帐。一旦出现异常情况时将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以便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公司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风险低,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风险,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短期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3.89%,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运营健康,在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暂时闲置资金的适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是合理的经营方式,也能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公司将委托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报,持有期间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30亿元额度范围内对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批,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可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完备,合法合规;同意《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上网公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3-009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至5月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qgc@triangle.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9日15:00-16:3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9日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林小彬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钟丹芳女士

  独立董事:范学军先生、房巧玲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9日(星期二)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至5月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jqgc@triangle.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于元忠先生

  电话:0631-5305527

  邮箱:jqgc@triangle.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3-010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余两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准则解释16号要求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16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不涉及准则解释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两项变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免于审议,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16号,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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