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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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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董事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或因工作调动,从关联方调至公司任职,其在关联方工作期间从关联方获取报酬。

  2.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兑现。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从公司取得的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ESG治理绩效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资部配合具体实施。公司董事因换届、调整、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分配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而确定的,与公司效益、考核结果挂钩,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分配合理,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是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同意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分配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分配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分配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2022年度薪酬分配

  根据2022年度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评价情况,2022年度薪酬分配情况如下(均为税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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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从关联方调至公司任职,其在关联方工作期间从关联方获取报酬。

  2.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兑现。

  (2)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的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ESG治理绩效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资部配合具体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调整、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分配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而确定的,与公司效益、考核结果挂钩,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分配合理,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是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分配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十九)《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遥女士连续任职将满6年,因此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王遥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遥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遥女士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董事会拟推荐刘俊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刘俊勇先生的基本情况和简历如下:

  刘俊勇,男,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四川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书记、院长,中国电力教育大学院(校)长联席会第三届、第四届主席。现任四川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二级教授、教授委员会主席,四川电机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四川省电工技术学会副理事长,全国电力交易机构联盟第一届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能源互联网装备技术副主任委员,IEEE中国区智慧乡村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截至目前,刘俊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俊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同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刘俊勇先生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专业特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履行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刘俊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二十)《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12号)。

  (二十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3-009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需要提交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必要且将一直持续,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其控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执行情况进行汇总确认并对公司及其控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东伟、马晓燕、张贱明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及业务特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是无法避免的,交易必要且将一直持续。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全体股东平等,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发表意见

  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需要,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是持续和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财”)、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关联方发生的销售采购、存贷业务、经营租赁、资金融通、金融业务等的关联交易额度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022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见下表:

  ■

  注:(1)上表中存款业务实际执行额远低于预计数,系英大证券自有资金存放量较少

  (2)综合授信业务实际执行额远低于预计数,系华夏银行全面收紧对关联方的授信业务。

  (3)利息支出实际执行额远低于预计数,系业务需求变化所致,英大证券对关联方实际债券利息支出比预期减少。

  (4)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业务实际执行额远低于预计数,系2022年市场行情原因,英大信托、英大证券投资机会较少。

  2.2022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中国电财发生的存贷业务和资金融通业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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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利息支出实际执行远低于预计数,系公司及控股公司2022年未在中国电财发生贷款业务,故未有利息支出产生。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与上一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司继续实行“金融+先进制造”双主业运行,主要关联方范围包括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中国电财、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

  1.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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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中国电财发生的存贷业务和资金融通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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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保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注册资本:829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永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注册资本:28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凯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注册资本:2178986.0711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监会等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注册资本:1538722.3983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1.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集团”)持有公司65.53%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持有英大集团100%的股权,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国家电网持有中国电财51%股权,英大集团持有中国电财49%股权,国家电网是中国电财最终控股股东。

  3.公司董事长杨东伟任广发银行董事。

  4.公司董事、总经理马晓燕任华夏银行董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1.销售采购: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采购产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2.存贷业务:存款主要是公司及其控股产业类公司在中国电财的存款和公司控股金融类公司在广发银行的存款;综合授信是中国电财、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向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

  3.经营租赁:经营租赁收入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为了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将部分物业出租给关联方收取的租金和物业费;经营租赁支出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为了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租赁关联方的物业支付的租金和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4.资金融通:利息支出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支付的利息和关联方认购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发行的债券发生的利息支出;利息收入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或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5.金融业务:

  5.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而收取的手续费、咨询费和佣金等收入。

  5.2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为开展业务而向关联方支付的手续费、中介费和佣金支出等费用。

  5.3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的规模。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1.销售采购:公司向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销售采购产品和劳务,绝大多数合同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取得,此类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中标条件确定,其他合同由双方参照市场价协议确定。

  2.存贷业务:中国电财给予公司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存贷款利率,双方协商确定。

  3.关联租赁: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因日常经营与办公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经营租赁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租赁物业周边市场租金水平协商定价。

  4.资金融通:借入资金和债券发行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不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和债券发行市场利率执行,具体融资利率由关联方根据融资人的信用风险状况、融资期限等协商确定,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浮动。

  5.金融业务:与关联方在信托业务方面开展合作、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由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关联方综合考虑信托业务中对资金用途、还款方式、风控措施、期限等因素,通过商务谈判确定定价水平;与关联方在证券期货业务方面开展合作,经纪业务、信用业务参照同业标准、按照公司统一的业务政策向关联方收费,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咨询等业务以市场收费惯例为基础,综合考虑服务量、服务难易程度、附加服务需求等,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与关联方在证券期货业务方面开展合作,向关联方支付的手续费、中介费和佣金支出等费用,由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期货有限公司参考市场价格、行业惯例等与服务对象公平协商确定;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主要参考产品的收益水平和安全性进行选择。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由于行业特点,公司与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发生的销售与采购类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需要,满足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对产品及服务的需要,该关联交易基本通过招标方式取得,交易定价公允。除了使公司通过销售获得应有的收入和利润外无其他影响,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而且交易是持续和必要的。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能为公司带来收益。同时,相关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不构成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而且交易是持续和必要的。

  五、备查文件

  (一)国网英大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国网英大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国网英大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3-010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晁小燕女士,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颜凡清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丽娅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提供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347.61万元(根据合并范围变动进行调整),其中公司合并和母公司审计费用92.4万元(含内控审计报告费用28万元),与2022年年度审计费用基本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事前审查,查阅了相关材料及资质证件,并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原因合理,信永中和具备相应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性和专业性原则,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相关审计费用,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信永中和在2022年度审计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必要的从业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良好,其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原因合理。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国网英大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刘俊勇为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刘俊勇,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俊勇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3-006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13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红旗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2年年度报告》《国网英大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等规定,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2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公司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的公告》(临2023-008号)。

  (六)《关于公司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有关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于2022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报告》

  (七)《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分配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监事2022年度薪酬分配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2022年度薪酬分配

  根据2022年度公司监事个人绩效评价情况,2022年度薪酬分配情况如下(均为税前金额):

  ■

  部分监事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2022年度任期内未从公司获取报酬。

  2.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公司监事因换届、调整、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八)《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等规定,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次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3-007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7元(含税),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全年实现税后净利润为571,302,609.12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后,截至2022年末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539,794,040.1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7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18,435,7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5,950,837.41元(含税),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5%。

  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和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3-008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往来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对2022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相关资产计提各类减值准备10,821.24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

  二、往来核销情况

  依据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安排,公司组织实施了2022年末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清查核对。经清查,发现其中7笔应收款项合计104.68万元的客户涉及诉讼,无可执行财产或清欠收入不足以弥补清欠成本等原因,相关款项已难以收回,已按《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发现其中52笔应付款项合计385.52万元经多方确认,无法支付,转入营业外收入。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聘请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应收款项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了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3BJAB2F0105),审计意见为“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核销符合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国资发评价[2005]67号)的有关规定”。

  三、资产减值准备和往来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821.24万元,应付款项核销385.52万元,合计减少2022年度利润总额10,435.72万元。

  2022年度,公司核销坏账104.68万元,核销坏账符合会计政策的要求和实际情况,不会对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核销后,公司将继续跟踪上述应收账款客户,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尽可能降低公司损失。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及核销依据充分,有利于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事项。

  3.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往来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照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往来核销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本次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事项。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国网英大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国网英大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国网英大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国网英大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意见

  5.国网英大公司监事会专项说明和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3-011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王遥女士的辞职报告。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6年,王遥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王遥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遥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遥女士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王遥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王遥女士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2023-012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或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网英大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国网英大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等。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2、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6:00

  3、 登记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楼)

  4、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小姐

  六、 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耀路211号C座9层    邮政编码:200126

  联系部门:董事监事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电话:021-51796818    公司邮箱:600517@sgcc.com.cn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国网英大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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