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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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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现阶段主要业务为新能源汽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技术服务,同时保持电极箔的研发、生产、销售。

  在新能源汽车业务方面,公司一直致力于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关键技术的研究和产业化,拥有成熟的整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相关技术体系,形成了以智能整车控制器、电驱动与传动系统、高压集成控制器为代表的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核心产品体系,对新能源汽车的动力性、经济性、安全性、稳定性和舒适性起着决定作用。公司可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提供成熟可靠的电控及驱动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技术支持服务,成为掌握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的重要企业之一,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在电极箔业务方面,目前低压化成箔的产量、产品质量及产品系列规格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部分产品的质量已经达到了代表电极箔最高水平的日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是目前国内少数能向国际市场出口低压化成箔产品的企业之一,也是目前国内能够大规模自主生产低压腐蚀箔,并同时能够对自产腐蚀箔进行大规模化成生产的几家企业之一。

  近年来,公司持续重视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发展,新能源汽车业务比重越来越大,收入占比逐年增加,标志着公司逐渐成功转型,所引进理工华创团队的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逐渐展现,后续市场空间和盈利能力将越来越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程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工会召集,由工会主席刘兰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公司工会委员会一致同意选举刘兰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刘兰芹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刘兰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刘兰芹女士简历

  刘兰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华锋股份采购部部长,现任华锋股份稽核审计部部长,兼任华锋股份工会主席、华锋员工家庭命运共同体基金会执行会长、子公司肇庆华锋机电装备有限公司监事、子公司广西梧州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监事、子公司宝兴县华锋储能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子公司无锡华锋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巨锋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职工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兰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林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卫宁、罗玉涛、周乔、黄向东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05,490.2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957,368.69 元。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100,610.19元,母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742,598.75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林程、谭帼英、陈宇峰、李胜宇、卢峰、周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

  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周乔、王大方、罗玉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

  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议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 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现场出席或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6、议案7、议案8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登记(须在2023年5月16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或邮件至指定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胜宇

  联系电话:0758-8510155

  邮箱:board@c-hfcc.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

  邮编:526000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6”;投票简称为:“华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 5月 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 5月 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 5月 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股。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曙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同意提名朱曙峰、梁雅丽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5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六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238,679.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161,320.75元。

  截止2019年12月10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广会验字[2019]G18036150146号”验证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期末余额与单项汇总差异系由四舍五入尾差导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运用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49,103,177.30元(详见附表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3,500,000.00元,加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347,525.36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3,905,668.81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余额13,905,668.81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华创”)、理工华创全资子公司广东北理华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北理华创”)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

  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广东北理华创以及理工华创。公司、理工华创、广东北理华创和中信建投证券共同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变更原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同时通过了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且该议案同时通过了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13,905,668.81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8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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