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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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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集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548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公开发行新股169,200.0000万股,占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25.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海通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或称“绿鞋”),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94,580.0000万股,约占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27.71%(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76,800.0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02,180.0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4,600.0000万股,占本次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43.48%,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4,600.0000万股,占本次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因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数量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67,680.00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8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61.54%;网上发行数量为16,920.00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网上发行数量为42,300.0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38.46%。

  本次发行价格为5.69元/股。

  根据《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联席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5,380.0000万股,占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

  中芯集成于2023年4月26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中芯集成”A股42,300.000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3年4月2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23年4月28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4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4,007,205户,有效申购股数为206,681,612,5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20466262%。配号总数为413,363,225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00,000-100, 413,363,224。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169,200.0000万股,其中:战略配售数量为84,600.0000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7,680.0000万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6,920.0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94,580.0000万股。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联席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5,380.00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网上发行数量为42,300.0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8.46%。

  三、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为84,600.0000万股,占本次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43.48%。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数量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88.61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8460.0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超额配售选择权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9,22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53.85%,约占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30.43%;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0,76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6.15%,约占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26.09%。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24559514%。

  四、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4月27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3年4月28日(T+2日)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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