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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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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玻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琳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南玻集团《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南玻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以7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程细宝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以7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南玻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程细宝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本公告附件。

  五、以7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程细宝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本公告附件。

  六、以7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7,202,500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为837,464,913元。

  鉴于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基于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因此按照本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数837,464,913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3,746,49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904,753,271元。

  董事会建议以目前公司总股本3,070,692,107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总额为460,603,816元(含税)。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根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确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程细宝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本公告附件。

  七、以7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承诺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与完整的。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

  董事程细宝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本公告附件。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2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22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全文。

  十、以7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南玻集团《关于2023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程细宝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本公告附件。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南玻集团《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此外,董事会同意对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一并进行修改。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改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并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前述制度的修改及制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修改,并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前述制度的修改及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3-013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玻集团”)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该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内部控制部门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3-019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玻集团”)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7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南玻集团《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程细宝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3-014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要求,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公司在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基于谨慎原则,聘请了第三方评估公司对相关资产组合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本期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12,225万元。

  2、坏账准备

  公司下属工程玻璃公司以前年度收到客户背书的由恒大及其子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由于恒大及其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预计短期难以兑付,公司对恒大的应收款项补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对部分长账龄或存在纠纷等的应收款项共计提专项坏账准备3,996万元。

  3、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依据上述原则,公司本期计提存货减值准备2,832万元。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公司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500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9,553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3-015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要求解释内“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6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按解释第16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说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详细内容见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的要求而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3-017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统筹管理所持票据、信用证等资产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资产池业务。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拟开展的资产池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统筹使用所持的票据、信用证等资产的需要,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公司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公司所持的票据、信用证等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所持有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的产品及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开展业务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业务目的

  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进一步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票据、信用证等资产的集中管理和使用;同时,充分利用尚未到期的票据、信用证等资产作为抵押进行融资,盘活资源,提升资产的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该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通过用新收的票据、信用证等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信用证等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贷款等融资方式。公司的担保额度为资产池质押额度,入池资产对该项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随着入池资产的到期,办理托收解汇,致使所质押担保的资产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质押台账、跟踪管理,及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资产池质押率。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具体实施和操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有利于盘活资源,提升资产的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3-018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被担保企业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玻集团”)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计划具体内容

  1、公司及各子公司计划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被担保企业2023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18.32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各被担保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20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的担保。

  2、上述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包括公司对各子公司、各子公司对公司、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且被担保企业包含授权期间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对子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如确需提供超出出资比例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的其他股东方须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资金风险和连带责任。

  在上述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项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对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具体实施和操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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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方式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履行相关担保事项的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3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以上各被担保企业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因此,同意上述担保计划。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成员企业进行的担保。截止目前,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7,494万元,占2022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285,488万元的36.37%,占总资产2,590,401万元的18.05%。公司及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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