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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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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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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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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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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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内,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应急共享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6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永新华瑞持有公司股份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3%,青岛共享持有公司股份4,000,02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8%。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000,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1%。
2、本报告期内,永新华瑞于称,因其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在未披露减持股份计划的情况下,于2023年3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减持后,永新华瑞及一致行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8,765,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2%,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3、公司因与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存在法律服务合同纠纷,被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申请执行诉前财产保全导致公司基本账户冻结。经公司与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友好协商,达成调解协议,湖南长沙岳麓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湘0104民初20676号之一),同意裁定解除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杭州临安支行账户的保全措施。具体详见2023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经公司财务人员办理业务确认,公司基本户已解封,公司基本账户已正常运行。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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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会计机构负责人:尤杰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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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李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会计机构负责人:尤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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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会计机构负责人:尤杰
(一)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