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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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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04.07万元,较上年增长26.6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19.30万元,同比增长20.6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65.17万元,同比增长17.4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观典防务    公告编号:2023-003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三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

  至2023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方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三层,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16: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电子邮件中须注明股东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三层)

  电话:010-67156688

  传真:010-67165555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箱:ir@skycam.com.cn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观典防务             公告编号:2023-004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份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主营业务为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和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该类业务是多学科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形成的高新技术领域,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产能建设,并确保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等方面的需求,故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以此维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3,515,828.9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8,76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525,78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25%。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8,76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61,752,6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370,515,600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份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25%,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无人机禁毒服务供应商,也是国内最早从事无人机禁毒产品研发与服务产业化的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和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无人机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属于“M75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无人机专业技术服务属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M75)中的“其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M7590)。

  无人机行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是多学科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形成的高新技术领域。无人机的总体设计过程复杂,涉及学科广,技术壁垒高。无人机技术及产品具有更新换代较快的特点,公司的发展与技术研发实力、新产品开发能力紧密相关。随着无人机技术的提高和下游需求的快速增长,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在此情况下,公司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进公司核心技术更新换代,以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在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板块中,公司凭借禁毒领域的先发优势和技术积累,巩固并深耕各地区的禁毒市场,不断满足禁毒服务市场的较高增长的需求;同时发挥公司数据获取高效、数据积累丰富、数据处理精准等优势,深挖数据资源记录的不可复原历史信息的应用价值,扩展在反恐巡逻、资源调查、环境监测、巡检等领域的垂直应用,与卫星遥感等形成空、天、地协同的观测模式,实现对该项业务的多维拉动,形成以无人机禁毒为压舱石、以民生安全和生态环境为拓展方向的业务体系。

  在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板块中,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产品矩阵,在发挥公司定制化产品优势的同时,抓住当前各军工集团中期供应商体系调整契机,积极争取建立新的配套关系,深耕警用市场的开拓业务,不断满足国内庞大的智能化警用产品需求,实现军、警业务的一体化配套能力。通过强化基础理论研究,完善公司的中远期技术布局,进而形成“以无人机系统为主体,以智能防务装备为方向”的业务体系。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投入、市场开拓及产能建设。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040,703.73元,同比增长26.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192,994.81元,同比增长20.62%。公司发展稳定,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在充分考虑了目前的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后,公司决定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在研发投入、产能建设、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等方面的需求,充分保障公司平稳运营、持续健康发展。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鉴于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目前的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兼顾未来的资金需求,公司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方案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推动各项战略规划落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和产能建设,以多类型无人飞行装备跟研试制的方式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逐步实现公司设计制造能力的对外输出,通过型号批采配套实现快速增长。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观典防务          公告编号:2023-005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立新于2023年3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2023]21号《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陈立新、蒲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上述其他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进行审计。综上,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7证券简称:观典防务公告编号:2023-006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20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03号”文《关于核准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3,959.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3.69元/每股。截至2020年7月16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59.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1,987,1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7日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1-001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2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854.39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无人机航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1,861.44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363.34万元;“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1,629.61万元,利息收入231.74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768.25万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1,568.25万元,定期存款余额4,2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5月15日经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0年7月16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月26日,公司、观典防务(廊坊)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即全资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情参阅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1.无人机航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是在公司原有业务信息系统架构和原有数据库的基础上,通过企业流程再造、算法开发及多场景大数据应用,全面提升公司航测数据的分析、识别及挖掘处理能力,满足公司向深层次、多领域方向发展的业务需求,实现大数据信息化系统平台与市场需求的无缝对接。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主要是在原有积累的测试飞行数据和生产车间的基础上,扩大生产基地面积,增添先进生产设备、开发和构建智能制造系统,提升产业化能力。由于设计、生产的连续性,故无法单独核算新增生产线项目产生的收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观典防务  公告编号:2023-007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基于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对应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重点及方向,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原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上述新增经营范围涉及后置经营许可审批项目的,公司将在有权部门实质性审核通过后,开展相应的科研生产经营活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观典防务     公告编号:2023-002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仁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执行,适应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但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监事会将及时深入核查并督促公司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公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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