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
■
■
2、关联人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人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后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进展需要,与相应关联人平等协商后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人比较多,体现了公司产业集群的生产方式。因公司产品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制冷空调相关联的产业链,向用户提供的制冷空调成套设备及综合解决方案生产技术程度要求高,有些产品配套件、协作件等由关联人提供,确保了公司产品质量、交货期及市场稳定性,助力公司打造了行业完整的冷热产业链。
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的良性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以后仍将延续进行。各项关联交易均以签订经济合同形式确认,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上述关联方均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4月12日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其提交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4月25日发表独立意见,他们认为: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必要的,遵循了《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是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说明、独立董事意见。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B 公告编号:2023-008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九届十三次董事会议和九届六次监事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57,521,183.75元,计入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计提2022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
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进一步列表说明如下:
■
因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的单项计提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进一步列表说明如下:
■
因合同资产的单项计提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进一步列表说明如下: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议和九届六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57,521,183.75元,将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749,756.79元,相应减少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5,749,756.79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六次监事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B 公告编号:2023-009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九届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报告》,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隋国军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罗东先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芳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东先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罗东先先生因审计中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2020年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给予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07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4月12日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报告提交九届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4月25日发表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所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九届十三次董事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报告》。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说明和独立董事意见;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B 公告编号:2023-010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基于老厂区土地房屋资源利用,经七届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大连冰山慧谷发展有限公司(“冰山慧谷公司”)于2017年签署了《土地房屋租赁合同》,将公司老厂区土地房屋整体出租给冰山慧谷公司使用。出租土地面积为167,165.61平方米,出租房屋面积为105,652.43平方米。租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止。根据原《土地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前三年租金总额为2,034万元,自2020年1月起,双方结合当地市场变化情况,另行协商确定随后三年的租金,依此类推。
经公司与冰山慧谷公司协商并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议审议,2020年-2022年租金共计2,593.8万元,其中每年租金价格均为864.6万元,年租金较2019年上调10%。
经协商,双方拟就自2023年1月1日起未来三年的租金签订《土地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租金金额合计2,853.18万元。其中每年租金价格均为951.06万元,年租金较2022年上调10%。
2、由于公司董事纪志坚、范文同时担任冰山慧谷公司董事,冰山慧谷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九届十三次董事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纪志坚、范文在审议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大连冰山慧谷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徐委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MA0TTD5Y7X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展览展示服务;房屋租赁业务;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1月23日
主要股东: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浙江南方基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0%。
2、冰山慧谷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以上财务数据中,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由于公司董事纪志坚、范文同时担任冰山慧谷公司董事,冰山慧谷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冰山慧谷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出租土地房屋坐落在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公司老厂区,出租土地面积为167,165.61平方米,出租房屋面积为105,652.43平方米。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土地房屋的价格是以其所在地近似土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为参照,结合双方签订的《土地房屋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五、拟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原合同第四条“租金及押金”的约定,结合市场环境,甲乙双方确认,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该租金为2,853.18万元。其中每年租金价格均为951.06万元。
2、支付方式及期限:租金以货币方式支付,每年根据双方约定的时间支付当年租金。
3、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明确了自2023年起未来三年的租金金额。本次土地房屋租赁,既可有效利用公司老厂区土地房屋资源,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获得稳定租金收入,又可充分利用冰山集团和南方设计各自优势,加快新事业培育孵化,助力公司良性成长。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冰山慧谷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金额约232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4月12日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其提交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4月25日发表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明确了未来三年租金金额,并有利于公司老厂区土地房屋资源有效利用及新事业培育孵化;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有效回避。一致同意本次土地房屋出租。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B 公告编号:2023-011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关联交易暨对外担保公告
■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冰山菱设速冻设备有限公司(“冰山菱设”)与客户吉林省福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福玉”)的制冷设备销售业务(玉米棒速冻机等)中,为创新销售模式、强化账款回收,经友好协商,拟与大连冰山集团华慧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华慧达”)通过融资租赁销售模式进行合作。其中,冰山菱设为设备供应商,华慧达为购买方及出租人,吉林福玉为承租人。华慧达根据吉林福玉的指定向冰山菱设购买制冷设备(玉米棒速冻机等)后出租给吉林福玉使用。同时约定:冰山菱设及公司为吉林福玉承担延迟租金垫付和回购担保责任。
一、关于融资租赁关联交易
(一)融资租赁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华慧达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其根据吉林福玉指定,拟购买冰山菱设制冷设备(玉米棒速冻机等)。冰山菱设与华慧达签署《购买合同》,冰山菱设为卖方,华慧达为买方及出租人,吉林福玉为承租人。
2、由于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华慧达董事,华慧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九届十三次董事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连冰山集团华慧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销售合作的议案》。关联董事纪志坚在审议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大连冰山集团华慧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东路106号
法定代表人:徐郡饶
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MA0TWB9X59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服务;向客户及关联公司购买和销售机电产品、机械、电器设备及精密仪器并提供维修及其他相关服务;兼营与融资租赁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华慧达股东构成: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东京盛世利株式会社(持股40%),公司(持股20%)。
2、关联方历史沿革、主要业务状况
华慧达成立于2017年3月6日,为专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华慧达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3、公司与关联方间存在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华慧达董事,华慧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经查询,华慧达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交易标的:冰山菱设根据吉林福玉要求拟向其提供的制冷设备(玉米棒速冻机等),该设备由冰山菱设制造安装,冰山菱设享有所有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设备交付地根据吉林福玉指定,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
(2)合同项下标的金额为2,050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制冷设备(玉米棒速冻机等)买卖的定价由冰山菱设与吉林福玉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华慧达按照冰山菱设与吉林福玉商确定的产品和价格向冰山菱设购买并支付价款。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成交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利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五)拟签署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2,050万元。
2、支付方式及期限:华慧达将通过约定的方式,以货币支付给冰山菱设。
3、制冷设备(玉米棒速冻机等)所有权自冰山菱设交付设备给吉林福玉并由吉林福玉签发交货与验收证明书给华慧达时从冰山菱设转移给华慧达。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事宜。交易完成后,不会出现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强化冷热产业链融资,助推公司子公司市场拓展,改善现金流。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华慧达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26万元。
二、关于融资租赁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上述融资租赁销售合作,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冰山菱设及公司与华慧达、吉林福玉约定:冰山菱设及公司同时为吉林福玉承担延迟租金垫付和回购担保责任。具体为:(1)在吉林福玉出现延迟足额支付租金时,冰山菱设及公司将替吉林福玉垫付该期未付部分的租金及迟延罚息;(2)当冰山菱设或公司认为其存在无法支付租金的现实或可能情况(包括经营异常、破产清算、被吊销营业执照、注销等)时,冰山菱设或公司可不再垫付租金,同时冰山菱设或公司将在指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地受让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权以及其他权益,并向华慧达支付对价,同时该冷库设备(玉米棒速冻机等)所有权转移至冰山菱设。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九届十三次董事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吉林省福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吉林省福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年5月27日
注册地点: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石门镇安图经济开发区隆达街9号
法定代表人:尹绂聿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2426MA84N6KD0A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化肥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休闲观光活动;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吉林福玉股东构成:尹绂聿(持股61%)、赵凯(持股19%)、李明田(持股15%)、上海富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
吉林福玉与公司和华慧达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未达到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并且不属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因此,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吉林福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4、经查询,吉林福玉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在承租人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公司及冰山菱设承担垫付租金和回购担保责任。
2、担保期限:吉林福玉对华慧达所负的租金债务履行期(三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担保金额:吉林福玉未付的租金及相应迟延罚息;期末购买价款;为回收上述应收款项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等救济费用,以及设备回收的搬运费、保管费等合理费用(如有)。
4、反担保情况:吉林福玉股东及相关自然人将向冰山菱设及公司出具以冰山菱设及公司为受益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担保范围是基于本融资租赁销售业务冰山菱设及公司为其担保的全部债务。
(四)董事会意见
1、采取融资租赁销售模式进行销售,有利于促进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改善现金流。
2、被担保人吉林福玉是当地政府重点招商引资企业,主要从事鲜食玉米的真空包装生产、销售,市场前景良好。吉林福玉近年持续盈利,现金流正常,资产负债率低于50%,融资渠道较为稳定,偿还债务能力较强。
3.为把握现实商机、改善销售回款,公司子公司冰山菱设拟采取融资租赁销售模式。在吉林福玉未按照租金支付计划完成租金支付之前,制冷设备(玉米棒速冻机等)所有权为华慧达所有。若触发回购条件,冰山菱设或公司在履行完毕对融资租赁合同负有的回购价款支付义务后,制冷设备(玉米棒速冻机等)所有权将转移至冰山菱设。
4、吉林福玉股东及相关自然人将向公司及冰山菱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4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7%;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4月12日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同意将其提交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4月25日发表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并有利于强化冷热产业链融资、助推销售及回收;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有效回避。一致同意本次融资租赁关联交易。
本次基于融资租赁的对外担保客户资质较好,被担保人股东及相关自然人将提供全额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