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4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锂离子电池软包铝塑复合膜产业化建设项目及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14、15 号生产线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中:

  (1) 锂离子电池软包铝塑复合膜产业化建设项目

  该项目已经完成厂房建设、设备安装、单体及联动化工试车和产品送样,实现小批量试产,正在进行项目验收工作。由于前期环评公司变更、施工地点的地质条件、天气等因素的影响,项目进度较实施计划有所延迟,项目未正式投产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14、15 号生产线

  由于装备升级和技术进步,项目原设计指标不再具有先进性,项目收益无法达到可研预期。同时由于无溶剂型背板等新技术发展进程加快,与现有工艺技术存在较大差异,项目实施后可能面临较大的技术变化风险。目前,该项目正处于重新论证过程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目的,结合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的需要,公司近期加大了市场调研和工艺技术、设备的论证力度,致使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较实施计划有所延迟,公司会根据项目论证情况相应调整实施进度。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017及2018年,乐凯医疗的医疗胶片类产品期末总体产能分别为900万和1,300万平米,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17.98%和108.18%,产销率从99.15%上升至102.03%,产能预计将不能够满足未来市场需求,新建产线在当时条件下是突破产能瓶颈的重要解决方案。公司于2018年10月启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其中募集的配套资金计划用于乐凯医疗“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以提升医疗胶片类产品产能。

  2019年重组完成后,公司与乐凯医疗的协同效用不断增强,公司将影像板块部分富余产能用于乐凯医疗部分产品的生产,在生产线的综合利用方面发挥了较强的互补作用。同时,乐凯医疗为改变产能不足的问题,也在持续对现有生产线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进行改进。通过上述措施,医疗胶片类产品年产能已从2017年的900万平方米提升到2021年的近3,000万平方米,不仅能满足目前的市场需求,还可以满足未来三年的预计销量。

  目前,公司正在对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论证。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对募集资金进行更加合理有效的利用,促进公司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1. 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公司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详见:附表1。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详见:附表2。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历史情况详见附表1。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 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该募集资金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2年6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六)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和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分别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授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2021年3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情如下:

  1. 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确认收益952.6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余额30,660.00万元。

  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投资收益额为投资产品总收益额,包含上年度已经计提金额276.25万元;

  注2:投资产品尚未到期,年末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9.49万元。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确认收益757.1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余额25,850.00万元。

  单位:万元

  ■

  注1:投资收益额为投资产品总收益额,包含上年度已经计提金额146.08万元;

  注2:投资产品尚未到期,年末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4.52万元。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8号生产线)节余资金的议案》,将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8号生产线单个项目节余资金1,426.13万元及其孳息用于锂离子电池软包铝塑复合膜产业化建设项目。详见公司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报告期内,公司该募集资金未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该募集资金未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公司该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该募集资金未变更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锂离子电池软包铝塑复合膜产业化建设项目进度较实施计划有所延迟,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14、15号生产线项目及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正处于重新论证中。

  除上述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缓慢问题外,2022年度,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9701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乐凯胶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乐凯胶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附表:

  (一)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二)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三) 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编制单位: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3-024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附件的相关规定,将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产品经营情况

  ■

  二、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三、其他说明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亦非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预测或保证,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敬请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3-017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附件的相关规定,将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四、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产品经营情况

  ■

  五、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一、其他说明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亦非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预测或保证,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敬请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3-020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本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本解释“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适用财会〔2022〕13号文件规定情形的租金减让

  2022年05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22〕13号文件,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九届二次董事会和九届二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根据衔接规定的要求,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亏损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根据衔接规定的要求,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追溯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根据衔接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本年度的,涉及所得税影响按照上述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本公司本年度发生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上述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

  信息不予调整。

  (三)适用财会〔2022〕13号文件规定情形的租金减让

  对于适用财会〔2022〕13号文件规定情形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财会〔2020〕10号文件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采用简化方法的,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继续采用简化方法。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执行上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无重大影响,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采用解释第16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适用财会〔2022〕13号文件规定情形的租金减让

  执行适用财会〔2022〕13号文件规定情形的租金减让条文对本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减少1,348,690.35元。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202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2022年5月发布的财会〔2022〕13号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3-021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40,775.77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0,840,223.24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3,307,09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619,449.08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二)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并统筹考虑后续发展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3-022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汕头乐凯胶片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汕头乐凯胶片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交通银行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为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汕头乐凯胶片有限公司有未到期担保2,000万元,公司对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有未到期担保19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为汕头乐凯胶片有限公司,债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拟与交通银行汕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为汕头乐凯胶片有限公司,债权人为交通银行汕头分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2023年4月24日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全票通过了该担保议案,根据《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拟与中国银行保定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为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为中国银行保定分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2023年4月24日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全票通过了该担保议案,根据《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 汕头乐凯胶片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汕头市护堤路170号(彩1号楼)

  法定代表人:曹志强

  经营范围:彩色胶卷、彩色相纸、彩色电影正片、感光材料、信息影像材料加工用药液及相关化学品、彩扩设备、与银盐产品相关的数码影像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功能性膜材料及其衍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配套产品、零部件及相关技术的科研、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和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最新信用等级为AA。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283.16万元、负债总额5,560.91万元,资产负债率28.84%,净资产13,722.25万元,营业收入25,579.02万元、净利润223.52万元。有银行贷款2,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294.02万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 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创业路359号

  法定代表人:文军

  经营范围:医学生产用信息化学品制造。信息化学品、信息记录材料、塑料薄膜、精细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专用设备、Ⅰ类、Ⅱ类和Ⅲ类医疗器械、专用仪器仪表、航天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软件开发、销售、服务;医疗仪器设备及机械专业修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制造;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最新信用等级为AA。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6,471万元、负债总额9,288万元,资产负债率16%,净资产47,183万元,营业收入49,441万元、净利润8,053万元。无银行贷款,流动负债总额8,820万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为汕头乐凯胶片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交通银行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有效期为自授信申请成功之日起一年。

  2. 为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

  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有效期为自授信申请成功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上述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可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各子公司健康发展,且风险较低,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九届二次董事会一致通过了涉及上述子公司担保的相关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存续中的对外担保数量为零,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审议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3-025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13 点 45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于 2023年5月1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00 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  址:保定市乐凯南大街6号    邮政编码:071054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312-7922878

  传  真:0312-7922691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