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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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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84                                                   公司简称:中葡股份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0,863,965.98元,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4,946,917.0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2,611,076,430.74元,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2,026,742.5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010,552,009.92元。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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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近年来,我国本土葡萄酒产业受到进口葡萄酒的冲击,发展遭遇较大挑战,面临深度调整。2022年,国内葡萄酒市场受经济形势及白酒和啤酒等酒类挤压等因素影响出现持续下滑,进口葡萄酒和国产葡萄酒销量延续了“双下降”趋势。据国家统计局及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葡萄酒产量由2021年的26.8万千升下降至21.4万千升,同比减少5.4万千升,同比下降20.15%,全国葡萄酒产量比去年再次出现下滑,国内葡萄酒产量连续九年呈下降趋势。葡萄酒进口量由2021年的42.7万千升下降至2022年的33.7万千升,同比减少了9万千升,下降21.8%,中国进口葡萄酒进口量持续下降。

  单位:万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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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海关总署网站

  公司是一家集葡萄种植、生产、销售为一体的葡萄酒企业。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行业分类的相关规定,公司属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板块。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的采购模式为:公司酿酒原料采购模式为“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原料收购合同,公司为农户提供生产管理及技术指导服务,公司按照合同及严格的原料检验标准采购农户的酿酒葡萄原料。生产模式为: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基本原则,结合市场产销情况和设备运行状态,配合“销量+合理库存”的模式制定生产计划,生产流程主要为原酒的生产、加工和灌装包装环节。销售模式为:公司销售渠道按照区域进行划分,经销模式以经销商代理为主。同时公司通过品牌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营销管理体系,目前已形成了能够覆盖全国省级地区的营销网络和客户服务体系。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发展经销商一百六十三家,形成了以新疆地区及疆外部分核心地区为主的销售网络渠道。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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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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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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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根据重整计划国安集团和国安投资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已过户至国安实业,国安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04,926,2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93%。股份过户后国安实业还需根据重整计划配合相关债权人重新办理所持中葡股份462,902,700股股份的质押,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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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4,639.3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6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14,128.54万元,营业利润-92,046.73万元,利润总额-92,117.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086.40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8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永拓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首席合伙人:吕江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4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3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6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5,821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996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164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2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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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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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128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172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4,067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

  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不存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永拓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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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重飞,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02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兼职。201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00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兼职。201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4年10月开始在证券资格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5年3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无兼职。近三年担任10余家上市公司独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会计审计费用为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8万元;2021年度会计审计费用为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8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年度业务的繁简程度、审计范围、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人工工时等因素决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永拓2023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度会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永拓有关资格证照、机构及项目成员相关信息,并对永拓2022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与总结,认为:永拓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其专业能力可满足公司审计需要,建议续聘永拓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永拓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我们认为永拓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同意董事会《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1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相关银行的审定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5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公司董事长乔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0,863,965.98元,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4,946,917.0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2,611,076,430.74元,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2,026,742.5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010,552,009.92元。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格式指引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内容全面、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缺陷及其认定、缺陷整改情况以及结论,符合公司实际。年度内公司聘请了永拓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力度,加强对重点控制活动的管控,继续稳步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永拓的聘用期限已到期,公司决定继续聘请永拓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永拓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我们认为永拓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同意董事会《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号)。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永拓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永拓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2年度内控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我们认为永拓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同意董事会《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号)。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公司对存货进行清查,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共计提86,286.9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价值和状况,同意本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号)。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资产报损的议案

  为了如实反映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基于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已过期、毁损、和不能再使用的存货等资产,进行报损处理。公司本次资产报损1,512.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资产报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价值和状况,同意本次资产报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报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0号)。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相关银行的审定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号)。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预分情况及2023年薪酬预分方案的议案

  1、公司2022年度向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预分薪酬总额为142.33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信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绩效考核年薪,报告期内所领取的税前薪酬为预分薪酬,最终薪酬将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个人考评结果确定。

  2、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分方案为: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基本年薪40万元,绩效年薪22.97万元,合计62.97万元;其它领导人员的基本年薪分配系数一般在0.6-0.9之间,副职级领导人员绩效年薪岗位价值系数平均值≤0.75,当年预分绩效不高于绩效年薪的40%,绩效年薪当年兑现50%,延期支付50%,分三年发放。

  未来年度,公司将根据考核结果核算预发年薪与最终薪酬差额,进行薪酬补发或追索,同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绩效考核后最终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其余部分。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向四位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总额为2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信息。公司独立董事关志强先生、孙志鸿女士、汤洋女士、占磊先生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8条规定,公司董事乔梁先生、李建一先生、乔世民先生、许齐先生为关联董事,本次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2号)。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和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结合《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七、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33号)。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八、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决议中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四、十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6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0,863,965.98元,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4,946,917.0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2,611,076,430.74元,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2,026,742.5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010,552,009.92元。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格式指引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内容全面、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缺陷及其认定、缺陷整改情况以及结论,符合公司实际。年度内公司还聘请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公司对存货进行清查,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共计提86,286.9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状况,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号)。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资产报损的议案

  为了如实反映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基于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已过期、毁损、和不能再使用的存货等资产,进行报损处理。公司本次资产报损1,512.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报损,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状况,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报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报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0号)。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各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2号)。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决议中第一、二、三、四、五、六、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9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公司现将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告: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受到市场消费萎缩、经济环境变化、国际关系调整等多重外部因素影响,国产葡萄酒、进口葡萄酒均出现大幅下滑,国内葡萄酒行业受到巨大冲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葡萄酒产业发展,2021年至2022年期间先后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葡萄酒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葡萄酒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持续加大对本土葡萄酒企业的支持力度。公司作为新疆葡萄酒重点企业,积极应对市场挑战,调整销售策略,抢抓“进口替代”机遇,确定将部分风味特色符合市场需求的原酒用于贴牌代工销售,在以自主品牌销售为主的同时,大力开展原酒贴牌代工业务,以达到快速扩大经营规模的战略目标,带动新疆葡萄酒产区特色产业发展,践行助农增收、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根据公司存货现状,原来部分用以灌装的原酒存货在纳入贴牌代工业务后,其成本存在高于市场可变现净值的情形。为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范围内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测试,公司认为存货存在一定的跌价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跌价迹象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依据

  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存货跌价准备。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对存货进行清查,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共计提86,286.9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6,286.94万元,减少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6,286.94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2,426.34万元。

  三、本次计存货跌价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方案。本次计存货跌价准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进行了核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价值和状况,同意本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说明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状况,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0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资产报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报损的议案》。公司现将本次资产报损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告:

  一、资产报损情况概述

  为了如实反映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基于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已过期、毁损、和不能再使用的存货等资产,进行报损处理。具体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资产报损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资产报损1,512.00万元,减少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12.00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46.24万元。

  三、本次计存货跌价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报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报损。

  四、独立董事关于资产报损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公司资产报损的议案》进行了核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资产报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价值和状况,同意本次资产报损。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资产报损的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资产报损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报损,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状况,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报损。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2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未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事前已取得了我们的认可,交易内容具体、连续,按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各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3年度公司预计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不超过8,000万元(主要是葡萄酒销售、物业服务以及房屋租赁等)。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00000710927046U

  成立时间:1994-05-10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法定代表人:夏桂兰

  注册资本:人民币716177万元

  主营业务:通信、能源、房地产、文化、体育、旅游、广告项目的投资;投资咨询;资产受托管理;资产重组策划;物业管理;组织文化、体育交流;承办国内展览及展销会、学术报告会、技术交流会;机械设备、电子设备、房屋的租赁;钟表的销售与维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企业财务和经营管理咨询;销售黄金、白银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为其主要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2、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因执行经法院裁定批准的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国安集团及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转入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实业”),国安实业已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安集团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在过去12个月内,存在6.3.3条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国安集团及其控制下公司均系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是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履约能力。

  (二)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0000010168558XU

  成立时间:1982-09-15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9-102层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9-102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注册资本:20531147.635903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矿产、林木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业、机械制造、房地产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环境保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商业、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承包及分包、行业的投资业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工程招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及分包、咨询服务行业;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和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为中信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国安实业已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重整计划,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公司均系公司关联方。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正在进行中,完成变更的时间尚不确定。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是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进行。

  2、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执行。

  3、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市场化原则下,自愿、公平、公允的进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全部股份已过户至国安实业,国安实业已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安集团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正在进行中,完成变更的时间尚不确定。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3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1。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5月15日(工作日9:30-13:30,14:30-18:3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4楼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杨轩 范晓芬

  联系电话:(0991)8881238

  传    真:(0991)8882439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5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酒制造》(2023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酒类产品新增经销商13家,退出经销商8家,报告期末共有经销商168家,较2022年年末增加5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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