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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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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实际情况编制的,系统地总结了公司2022年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所履行的社会责任,并作《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大华审计成员也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圆满完成了本次审计工作。

  根据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告发表意见。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向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整理汇总2023年第一季度各项经济指标、资产变动等情况,形成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汇总,并对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徐明波先生任关联法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梁淑洁女士任关联法人上海信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两者作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短期风险投资的

  议案》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和投资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投资对象主要为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期货投资;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投资期限一年,该额度可以在该期限内循环使用。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亚军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李亚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其他职务。经公司董事长徐明波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拟聘任冀莉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大会的现场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钱令嘉女士、程隆云女士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内容详情请见2023年4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司公告。

  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股东账户及联系方式,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5月19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00 - 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温杨、王晓光

  联系电话:010-88627635      传真电话:010-8879588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公司证券部

  (2)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8”,投票简称为“双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燕明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2名,1名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审议事项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作《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管理层对2022年全年公司经营状况、预算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作《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6,837,267.5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89,318,184.40元,减去支付2021年度普通股股利102,735,000.00元,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693,420,451.92元。2022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763,808,244.4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确定为不超过3,693,420,451.92元,同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

  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7,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102,735,0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3,590,685,451.92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完成2022年度工作的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均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2022年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汇总,并对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徐明波先生任关联法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梁淑洁女士任关联法人上海信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两者作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短期风险投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其不超过6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张春雷先生的辞职报告,张春雷先生已达退休年龄,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务。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朱学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由于张春雷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前,张春雷先生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监事的相关职责。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8              股票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徐明波先生任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梁淑洁女士任上海信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忠医药”)董事,两位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结合以往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对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1)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预计接受上海信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信忠医药”)提供的市场及产品调研、市场及产品推广及咨询服务费5,000万元。公司预计将向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首药控股”)提供加工服务等收取费用300万元。

  (2)2022年度,公司支付信忠医药服务费共计2136.72万元。公司收到首药控股加工服务费322.5万元。

  2、2023年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四)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海信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东路55号20层D52室

  (2)注册资金:318.13万元

  (3)法定代表人:董劲松

  (4)经营范围:医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化工产品、一类医疗器械等的销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信忠医药是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梁淑洁女士任信忠医药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信忠医药非失信被执行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22年末上海信忠总资产3,078.92万元,净资产1,649.51万元。2023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支付服务费约223万元。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22层2205

  (2)注册资金:11153.9343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文军

  (4)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学研究和实验发展。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首药控股是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明波先生2021年出任首药控股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首药控股非失信被执行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22年末首药控股总资产129,825.62万元,净资产120,652.93万元。2023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服务费12万元。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信忠医药签署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履行方式: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实行直销的区域,由信忠医药负责公司部分产品的医学学术推广和售后服务,公司按直销取得的销售收入支付一定比例的市场推广、咨询、配送和售后服务费。

  公司与首药控股签署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履行方式: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为首药控股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与信忠医药的交易可以促进信忠医药健康发展,加大公司重点品种的市场推广力度,提升公司的专业形象和学术地位。公司与首药控股的交易可利用公司现有技术提供相关服务,拓宽公司业务范围,同时也有利于为首药控股的项目开发提供支持。

  2、与信忠医药和首药控股的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阅并认可,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报告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事前对预计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确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的实际需求,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是经评估作价,并经双方确定协议价款,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亚军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李亚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的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亚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李亚军自2012年5月23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副总经理,2018年4月10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亚军先生在履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亚军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截止本公告日,李亚军先生持有公司30,433股份,离职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冀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2023年4月24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受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冀莉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冀莉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冀莉女士简历

  冀莉,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4年10月至今历任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财务部经理。截至本公告日,冀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38              股票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3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为建立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机制,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定于2023年5月12日(周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在线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明波先生、独立董事钱令嘉女士及程隆云女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梁淑洁女士、财务负责人冀莉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1日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张春雷先生的辞职申请,张春雷先生已达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且未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由于张春雷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前,张春雷先生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监事的相关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张春雷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感谢。截止本公告日,张春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朱学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监事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学新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朱学新先生简历

  朱学新先生,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新乡市白鹭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乡市兴鹭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朱学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除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的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风险投资概述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短期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和投资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投资对象主要为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期货投资;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投资期限一年,该额度可以在该期限内循环使用。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该额度可以在投资期限内循环使用。

  3、投资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期货投资;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在董事会表决时,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二、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资金来源、决策权限、管理程序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针对每笔具体投资事项,设立了专门的投资小组,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总经理任组长,公司证券投资部和财务部共同负责风险投资的运作和管理,并向专门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专门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投资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投资分析及预计收益情况的分析报告,经专门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各项投资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风险投资的实际 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通过建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投资决策流程、实施执行程序、内部审计、信息披露,有效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

  (2)公司设立的专门投资小组,必要时会聘请外部具有扎实投资理论及丰富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投资小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投资决策提供合理建议;投资小组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赎回等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控制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对公司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5)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运作。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公司短期风险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短期风险投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短期风险投资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短期风险投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我们认为用于短期风险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短期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针对具体投资事项,公司将专门设立投资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基于此,我们同意该短期投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短期风险投资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其不超过6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事项。

  七、是否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公司上市后未再进行任何方式的融资,2004年首次上市募集资金已于2007年12月31日前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在以下期间进行风险投资的情况,包括: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8              股票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忻,200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彦波,201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瑞,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4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74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9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6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9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委员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事先将续聘会计师事项与我们沟通,经审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资格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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