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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被担保人5:浙江克明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克明”)
成立时间:2018年7月4日
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综合保税区区和路21号标准厂房1号楼二层137室
法定代表人:陈宏
经营范围:面粉、挂面、方便面、方便湿面、生鲜面条的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预包装食品批发;粮油、面粉、调味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商标及专利的有偿使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浙江克明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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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被担保人6:延津克明五谷道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津五谷”)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4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延津县产业集聚区S227路南
法定代表人:陈宏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延津五谷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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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被担保人7:延津克明面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津面粉”)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28日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南区
法定代表人:陈宏
经营范围:粮油、面粉、购销;面粉加工;进出口贸易、农副产品、饲料原料、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预混饲料、配合饲料生产与销售,面粉生产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延津面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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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被担保人8:克明五谷道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明五谷”)
成立时间:2004年10月10日
注册资本:112,943.4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兴盛西路
法定代表人:陈宏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食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克明五谷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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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9:成都克明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克明”)
成立时间:2013年09月09日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弥牟镇粮食路399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经营范围: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成都克明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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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人10:南县克明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县营销”)
成立时间:2022年11月02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南县经济开发区克明食品产业园1栋101室
法定代表人:陈宏
经营范围: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南县营销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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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被担保人11:阿克苏兴疆牧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疆牧歌”)
成立时间:2017年06月20日
注册资本:16,4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解放北路18号博林酒店9楼
法定代表人:陈克忠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生猪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水果种植;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兴疆牧歌53%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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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被担保人12:常德市鼎城区兴疆牧歌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牧歌”)
成立时间:2020年06月15日
注册资本:27,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尧天坪镇发旺桥村村部
法定代表人:陈克忠
经营范围:猪的饲养;肉、禽、蛋、奶及水产品零售;其他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牧渔业饲料批发;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畜牧良种繁殖、畜禽粪污处理的活动;冷藏车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兴疆牧歌直接持有常德牧歌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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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被担保人13:乌什县兴疆牧歌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什牧歌”)
成立时间:2018年04月03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阿合雅镇吐曼(16)村9组73号
法定代表人:杨炳全
经营范围:生猪加工、冷藏;肉制品加工与销售;畜禽产品、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采购、销售;种猪引进、繁殖、销售;生猪养殖、屠宰、销售;生猪养殖技术咨询及推广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农作物种植;农产品销售;饲草料种植、加工及销售。复合微生物肥料的制造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兴疆牧歌直接持有乌什牧歌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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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被担保人14:徽县兴疆牧歌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县牧歌”)
成立时间:2020年04月23日
注册资本:27,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杨炳全
经营范围:猪的饲养;肉、禽、蛋、奶及水产品零售;其他畜牧专业及辅助服务;畜牧渔业饲料批发;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屠宰及肉类加工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畜牧良种繁殖服务;冷藏车道路运输;畜禽粪污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兴疆牧歌直接持有徽县牧歌86.94%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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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被担保人15:广西来宾市同盼牧歌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盼牧歌”)
成立时间:2019年08月19日
注册资本:1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忻城县欧洞乡欧洞村百香果小区2栋3号
法定代表人:孙权兴
经营范围:牲畜销售(不含犬类);农副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化肥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兴疆牧歌直接持有同盼牧歌52.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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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情况
目前,公司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相关担保协议(除现已发生对下属公司的担保金额外)尚未签订。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下属公司与提供授信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担保有关的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详细担保情况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且担保额度主要系公司与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有助于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为上述非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原则上将要求被担保方或其股东方提供反担保及直接担保、等比例担保等措施。
五、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实际已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32,565.00万元(均为子公司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225,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59,275.80万元的86.7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440,703.81万元的51.05%,公司及下属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与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担保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担保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此次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4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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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本次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范围内统筹购买。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投资品种;上述投资品种不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品种。
(四)决议有效期
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最长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产生的自有资金、与公司经营有关产生的现金等,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尽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品种,但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2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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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舒畅女士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内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司《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本年度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没有监事缺席;同时,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内容: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内容: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内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账户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监事会认为,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账户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担保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此次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授权办理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内容: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含前期融资额在内融资净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实时安排融资规模和融资进度、期限、利率等并在上述方案内与银行洽谈具体融资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授权办理融资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内容: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内容: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原谷原麦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五)《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内容: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2022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4日)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2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4日)。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6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参股公司河南原谷原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谷原麦”)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原谷原麦提供1,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三年,借款年利率7%。原谷原麦自然人股东石祎亿将其所持原谷原麦的25%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质押给公司,石祎亿及其关联方石红松、河南实佳面粉有限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河南原谷原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许昌市五里岗路923号
3、成立时间:2017-09-29
4、注册资本:130.7693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00MA44F5P7X1
7、法定代表人:石祎亿
8、主营业务:食品生产与经营、餐饮管理与服务。
9、股东构成及实际控制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克明食品营销(宿迁)有限公司持股23.53%,石祎亿76.47%。实控人为石祎亿。
10、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285万元,负债总额为1,4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835万元,营业收入为4,719万元,净利润为552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3,147万元,负债总额为1,3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773万元,营业收入为1,416万元,净利润为-62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原谷原麦其他股东为自然人石祎亿,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因财务状况及资金安排原因,未进行同比例财务资助,但提供股份质押、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原谷原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其提供财务资助。
二、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方式:现金借款。
2、财务资助期限:三年。
3、财务资助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4、借款利息:年利率7%,利息一月一付。
5、资金用途:生产经营。
6、担保措施:原谷原麦自然人股东石祎亿将其所持原谷原麦的25%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质押给公司,石祎亿及其关联方石红松、河南实佳面粉有限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还款方式:一次性还本,于借款到期日前完成支付。
8、违约责任:如原谷原麦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原谷原麦应按合同签署时LPR的4倍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直至原谷原麦全部清偿为止;公司有权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原谷原麦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有向原谷原麦派驻董事,并每月查阅财务报表,原谷原麦经营状况良好,有偿债能力,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原谷原麦自然人股东石祎亿将其所持原谷原麦的25%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质押给公司,石祎亿及其关联方石红松、河南实佳面粉有限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财务资助的收回风险不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支持参股公司原谷原麦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原谷原麦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7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说明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8日、6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4日)。
因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2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4日)。
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真审阅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延长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主要是为确保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经过认真审查,公司本次延长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主要是为确保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延长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1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克明先生召集、董事会秘书陈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内容: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司《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于分析”章节。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宪武先生、刘昊宇先生、马胜辉先生、王闯女士及已离任独立董事舒畅女士、于扬利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总经理陈宏先生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内容: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2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联董事陈克明先生、陈克忠先生、段菊香女士、陈晖女士、陈宏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内容: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账户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鉴于公司暂无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计划,且回购股份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董事会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4,924,219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中的条款。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时为加强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公司拟申请2023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2.50亿元,该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授权办理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含前期融资额在内融资净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实时安排融资规模和融资进度、期限、利率等并在上述方案内与银行洽谈具体融资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授权办理融资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内容:公司总经理陈宏先生预计2020年5月公布的三年增持计划不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将继续履行增持计划,决定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12个月,即增持计划实施的截止日期将由原2023年5月28日延长至2024年5月28日。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联董事陈克明先生、陈克忠先生、段菊香女士、陈晖女士、陈宏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内容:为支持参股公司原谷原麦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原谷原麦提供1,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三年,借款年利率7%。原谷原麦自然人股东石祎亿将其所持原谷原麦的25%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质押给公司,石祎亿及其关联方石红松、河南实佳面粉有限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六)《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内容:因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4年6月24日)。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联董事陈克明先生、陈克忠先生、段菊香女士、陈晖女士、陈宏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二)、(四)、(五)、(七)、(八)、(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六)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披露。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8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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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3:00
(2)互联网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车站街道工业聚集区众品路6号(遂平克明面业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中议案8、议案9、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6、议案12、议案13所涉事项为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8:30-11:30,14:30-17:30)。
3、登记地址: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关于表决:股东参加会议直接签署表决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行使投票权,委托人可以明确授权受托人独立自主投票,也可以在授权委托书中直接对非累计投票提案每一项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之一项的决定,在累计投票提案中填写同意票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燕 刘文佳
邮编:410116
电话:0731-89935187
传真:0731-89935152
邮箱:kemen@kemen.net.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式样见本通知附件二、附件三。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1
2、投票简称:克明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做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只勾选一种方式):
受托人独立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受托人完全自主投票)。
委托人选择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委托人应当对每项议案的投票决定做出明确选择,在下表格中非累计投票提案栏勾选“同意”、“反对”、“弃权”其中的一项,否则无效,该项计为弃权票,在累计投票提案栏填写同意票数;受托人在会议现场按委托人的选择填写表决票,否则无效,该项计为弃权票)。
特别说明:
1、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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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上接B4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