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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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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为:

  1、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76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8,623,867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1,448股,因此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68,222,419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6,909,735.3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857,813.39元。

  因此,2022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1,767,548.69元,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5.83%。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研发创新为发展驱动力,持续投入在电刺激、磁刺激、电生理、康复机器人以及医美能量源等方向的先进技术研发,并完善产品布局。公司致力于在磁刺激领域成为全球领先供应商,在康复领域和医美领域成为中国领先供应商,正在探索海外市场以及TMS治疗抑郁症技术及创新模式。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电刺激类产品主要包括MyOnyx生物刺激反馈仪、瑞翼生物刺激反馈仪等,主要应用于妇产相关科室(如妇产科、儿保科、盆底/产后康复中心、月子会所等)、康复科、肛肠科及泌尿科等科室及专业机构,用于各类盆底功能障碍疾病(尿失禁、盆腔脏器脱垂、排便障碍等)、产后常见问题(子宫复旧、乳腺疏通、腹直肌分离及腰背痛等)及运动功能障碍、脊髓损伤、废用性肌萎缩等疾病或症状的治疗及训练。

  磁刺激类产品主要包括经颅磁刺激仪、盆底磁刺激仪、脉冲磁场治疗仪、脉冲磁恢复仪、脉冲磁塑形仪等。经颅磁刺激仪主要应用于精神科、心理科、睡眠中心、康复科、神经内科等科室;盆底磁刺激仪、脉冲磁场治疗仪主要应用于妇产科、盆底康复中心、泌尿科、肛肠科及医疗美容医院等科室及专业机构;脉冲磁恢复仪及脉冲磁塑形仪主要应用于产后恢复中心、月子会所、生活美容等非医疗机构。磁刺激仪可用于神经电生理检查,心境低落、焦虑、失眠等症状的辅助治疗,以及尿失禁、盆腔器官脱垂、便秘、脑卒中后遗症等疾病或症状的辅助治疗,其中脉冲磁塑形仪还可用于增肌塑形,治疗腹直肌分离等。

  电生理类产品主要包括多参数生物反馈仪、团体生物反馈仪、表面肌电分析系统、新生儿脑电测量仪。多参数生物反馈仪和团体生物反馈仪应用于精神、心理、儿童保健等科室,适用于焦虑症、儿童多动症等精神疾病或症状的生物反馈治疗。表面肌电分析系统应用于神经、康复等科室,适用于神经、肌肉功能评估。新生儿脑电测量仪应用于新生儿科的门诊与各类住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神经重症监护病房、母婴同室病房等),适用于新生儿脑损伤筛查、脑功能监护和脑发育评估。

  康复机器人分为X-walk和X-locom两个系列多款产品,覆盖人体上下肢的全周期康复评估和训练,应用于康复科、康复专科医院、骨科、神经科等,协助截瘫、偏瘫等患者恢复站立行走能力,协助术后或者其它运动功能障碍患者进行康复训练。X-walk100康复减重步行训练车、X-walk200/300下肢步行外骨骼辅助训练装置已于2022年启动上市销售,X-walk400已经进入注册阶段。X-locom100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系统已于2022年上半年顺利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并进入批量生产阶段;X-locom200床边主被动康复训练系统已于2022年下半年顺利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并完成小批试产;X-Locom300上肢运动康复训练系统已经进入注册阶段尾期,正在筹备上市。

  激光射频类产品目前主要包括科瑞达钬激光治疗机,主要应用于泌尿外科、皮肤科、耳鼻喉科、妇科等科室,主要适应症涵盖了泌尿系结石、前列腺增生、膀胱肿瘤等泌尿外科主要手术。

  耗材及配件主要包括阴道电极、直肠电极、盆底训练探头和盆底肌肉康复器。阴道电极、直肠电极、盆底训练探头,应用于妇产科、妇幼保健院、盆底康复中心、产后康复中心、肛肠科、泌尿科以及月子会所等科室及专业机构,配套电刺激或肌电生物反馈类主机使用,传递主机发出的电刺激电流或传导盆底肌电信号至主机。盆底肌肉康复器,应用于妇产科、妇幼保健院、盆底康复中心、产后康复中心以及家庭训练等,帮助分娩后或阴道肌力下降的女性锻炼阴道肌肉,提高盆底肌肉收缩能力。

  其他产品主要包括认知功能障碍治疗软件和伟思云等。认知功能障碍治疗软件应用于精神科、心理科、老年科、康复科、神经内科、儿保科等,用于轻度认知功能障碍的辅助治疗。伟思云用于帮助实现产品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设备互联、信息共享、规范化临床诊疗路径、预约排班等功能;在整体功能进行架构上的优化,使安装、运行、维护更简单便捷。同时更快捷的满足客户功能定制化和数据交互的需求。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以产品的研发、设计为重心,主要负责产品的软件开发、硬件整体方案和系统组件设计。公司的研发过程分为产品需求定义、设计输入、设计开发、设计验证、上市计划及确认、设计转移、设计确认及产品发布等多个阶段,研发完成后产品就进入量产阶段并在市场上进行销售。

  2、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计划物流部结合销售预测、库存情况、产品变更或退上市计划等因素,制定主生产计划,并根据主生产计划输出月度采购计划及采购需求。采购部依据采购需求完成采购订单的下达,并将订单下达至供应商,完成物料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负责产品的组装(包含软件烧录)、调试、检验。公司采取“以销定产,适当备货”的自主生产模式。营销部门结合公司销售目标、市场需求的变化,定期制定未来几个月的销售预测;计划物流部结合销售预测、库存情况、产品变更或退上市计划等因素,制定主生产计划,并根据主生产计划,输出月度采购计划,采购部依据采购计划完成定制件、委外件等物料采购订单的下达,物料到货后由质量检验部完成物料的检验;生产部门根据主生产计划,输出月度生产计划、日生产计划,完成产品的组装、调试、检验。此外,公司会生产部分通用半成品或成品作为库存,以确保客户订单突然增加时能及时交付。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采取“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对经销商均采取买断式销售模式,原则上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同时根据客户的采购规模及品类、历史回款情况和合作时间等因素,给予部分客户一定预收货款的比例折扣。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及其基本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分类代码C358)。

  医疗器械行业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医疗器械行业的需求属于刚性需求,行业抗风险能力较强,因此行业的周期性特征并不明显。医疗器械产品的供给特点之一就是小批量多品种,以满足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类型医疗场景的多样化需求。

  (2)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支付能力不断增强,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市场。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医疗器械蓝皮书: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报告(2021)》指出,未来,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机遇远大于挑战,仍处于“黄金发展期”,前景广阔。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器械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鼓励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政策已经出台并将继续出台,这给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注入了巨大动力;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国医疗器械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新的制度条件;随着我国医疗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医疗保险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器械的需求必将不断增长;随着一些高端医疗器械“卡脖子”问题逐步得到解决,高端医疗器械的国产化进程也将进一步加速。

  (3)康复医疗器械

  康复医疗器械指在康复医疗中用于评测、训练与治疗,能够帮助患者评估并提高身体机能、恢复身体力量、弥补功能缺陷的医疗器具,康复医疗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和保健医学一并被世界卫生组织称为“四大医学”。作为现代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康复医疗服务及康复医疗器械能够帮助患者加快身体机能恢复、降低复发率、减少并发症,并可节约总体治疗费用,在医疗体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医学、经济和社会价值。

  从需求上看,我国拥有庞大的产妇、精神残疾患者、神经系统疾病患者、骨关节肌肉疾病患者、老龄人等需要康复的人群,衍生了巨大的康复医疗服务及康复医疗器械需求。随着我国三级康复医疗体系的日渐完善,产业政策对康复医疗支持的力度不断加大,居民对康复医疗认知度的逐渐提升,同时受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慢性病人口数量增加、二胎政策放开后产妇数量的增加及其他因素的推动,我国康复医疗服务及康复医疗器械需求还将持续增长。

  公司康复类产品主要聚焦于电刺激类、磁刺激类、电生理类和康复机器人,这4个前沿领域是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年来成长较快的领域。

  1)电刺激类康复医疗器械

  电刺激治疗技术已经历了超过50年的快速发展,为患者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康复途径,被广泛应用于盆底及产后康复、神经康复和精神康复等领域,其中以盆底及产后康复和神经康复最为主要。

  电刺激康复器械领域中中低端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同质化严重,其电流强度、波长、波频及电极波波形等的控制都是电刺激器械生产研发过程中的技术壁垒,而临床方案有效性、精准可控度及客户体验感等方面有利于增加行业壁垒。

  近年来,中国电刺激康复医疗器械市场处于良性发展中,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2)磁刺激类康复医疗器械

  磁刺激技术是继电刺激技术之后发展起来并逐步得到应用的新型康复医疗技术。在中国,磁刺激康复医疗器械市场起步较晚,2016年前后才逐步规模化推广,产品以经颅磁刺激仪、盆底功能磁刺激仪为主,临床主要应用于精神康复、神经康复和盆底及产后康复领域。

  磁刺激作为新一代的康复治疗技术,设备制造要求精准复杂。经颅磁刺激的定位是诊断与治疗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如何实现精准定位是TMS未来规范化应用发展的必备条件之一,也是TMS市场发展的主要挑战与技术壁垒之一。此外,磁刺激属于高强能量刺激,磁刺激线圈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热量,特别是磁刺激盆底肌肉常用到50Hz高频脉冲磁场输出,而经颅磁刺激高频通常仅用到10Hz,因此磁刺激应用于盆底的输出功率更高,散热问题极大的影响了磁刺激在盆底的临床应用,也是进入该细分领域主要面临的技术难题。

  3)电生理类康复医疗器械

  伴随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的进步以及医学信号处理技术的发展,电生理技术的精确性、可信度大大提高,电生理类技术在医疗器械中的应用愈发广泛,电生理类医疗器械行业进入成熟发展时期。电生理医疗器械的产品种类繁多,主要包括表面肌电分析、新生儿脑电分析及生物反馈仪等,被广泛应用于神经康复、精神康复、新生儿科等领域。

  电生理器械是一种涉及多学科技术综合应用的综合康复医疗器械,涉及医学、化学、生物学、材料学、电子学,以及机械、软件和图像处理等技术,各类应用物理学和统计学等多种学科,一项成功的电生理产品研发过程还要经历工程学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和注册审评,对研发和生产都有较高的要求。

  电生理器械的应用领域广泛,肌电、诱发电位和脑电等电生理检查在对疾病和损伤的预防以及对康复过程的评价中被越来越广泛地使用;通过肌电反馈仪等把电生理学的知识和电刺激技术有效结合运用将会成为未来主要的康复手段,使得其在评估和治疗两个领域都能占据较大市场。

  4)康复机器人器械

  康复机器人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高端康复医疗技术,是机器人技术与医疗技术结合的产物,可以实现替代/辅助康复治疗师的职能。目前,国内对于康复机器人的市场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大部分康复治疗机构主要提供下肢康复机器人产品,拥有成套自主研发系统并已获得研发成果的企业较少。虽然目前业内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对生产厂商而言,今后各厂家能否拥有自主研发体系并进行商业规模生产制造,结合有效的学术推广,抢先占据国内市场高地,是未来在康复机器人市场的关键成功因素。

  康复机器人技术是集康复医学、机械学、计算机科学以及机器人技术等诸多学科为一体的新型交叉研究领域,所涉及的学科广泛,技术高度密集且门槛要求高,因此康复机器人的发展有赖于多个学科的同步创新推进。进入康复机器人医疗器械市场需要在核心技术上有所集成积累,拥有综合的技术整合能力,同时具备丰厚资源可以投入相关领域研究,使用完整的体系解决实际生产研发中的问题,才可以真正突破康复机器人医疗器械市场的技术碎片化的技术壁垒。康复机器人在生物智能融合于人工智能的多平台协同技术亦存在诸多挑战。此外,康复机器人的便携舒适性、反馈控制方案、能源持续性使用方案以及全新的材料和制造方案都将成为康复机器人市场发展的重要技术壁垒。

  (4)医疗激光器械

  激光医学是激光技术和医学相结合的一门学科。由于激光具有定向发光、亮度极高、能量密度极大等特性,其在临床上可用于切割、分离、汽化、融解、烧灼、止血、凝固、封闭、碎石、局部照射等。从应用科室来看,激光诊疗设备已广泛进入到普外科、泌尿科、皮肤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骨科、心血管科、神经外科以及肿瘤科等各个临床科室。

  公司目前所涉及医疗激光主要为科瑞达钬激光设备,在泌尿外科应用最为成熟,主要适应症涵盖了泌尿系结石、前列腺增生、膀胱肿瘤等泌尿外科主要手术。

  根据2014年版《中国泌尿外科疾病诊断治疗指南》,泌尿系结石是泌尿外科的常见病之一,在泌尿外科住院病人中占居首位,我国泌尿系结石发病率为1%-5%,南方高达5%-10%;年新发病率约为150—200/10万人,其中25%的患者需住院治疗,患者基数越发庞大。近年来伴随人们生活水平提高,高脂、高嘌呤饮食等不良生活习惯逐渐增加,导致泌尿系统结石发病率长期处于高发状态,我国已成为世界上3大结石高发区之一,泌尿系结石临床需求日益凸显。

  钬激光设备在泌尿碎石手术中具有较高的地位和独特的优势:钬激光是高能量脉冲式激光,利用结石中水分子对激光能量的吸收,导致结石表面和内部含有的水分在瞬间吸能高度汽化膨胀,造成无数连续的微小爆破,并且这些微爆破又产生二次冲激波。由此一来,患者体内的结石在钬激光作用下被层层爆破瓦解,在碎石时间、排净率等方面均具备明显优势。其光波可以经由氧化硅石英光纤传导,这种光纤是可曲性的,因此非常适合在内镜下进行治疗。结合腔镜技术,对于阻碍结石排出的远端输尿管狭窄或炎性息肉包裹,可以在碎石时一并用钬激光予以处理,大大提高了结石治疗的一次成功率。同时,钬激光具有良好的方向性,能量的95%被周围的水递质吸收,对周围组织热损伤极小,使用起来非常安全。

  经过在泌尿碎石领域多年的应用和发展,钬激光已成为泌尿外科必不可少的设备,且得益于其良好的汽化和切割能力,钬激光在泌尿外科中的应用也在不断向前列腺剜除、膀胱肿瘤等适应症拓展,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康复医疗器械产品种类繁多,厂商数量众多,行业呈现中小企业林立的局面,市场集中度较低。公司是中国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的技术创新驱动型企业,凭借多年来对于市场的理解和投入,坚持以研发创新为发展驱动力,保持了较高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占有率。目前公司产品已在国内上万家医疗及专业机构得到广泛应用,在国内盆底及产后康复、神经康复、精神康复等细分市场占据了重要地位。

  公司致力于通过磁刺激、电刺激、电生理以及康复机器人等技术领域,打造康复器械全场景,积极布局康复赛道的主流和高端品类,构建全面领先的产品矩阵,将细分市场从盆底及产后康复、神经康复、精神康复,战略升级至康复全场景以及医美能量源器械两个优质赛道。

  公司于报告期内收购的科瑞达激光公司,是国内首批取得钬激光治疗机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生产能力、良好的市场口碑和广泛的客户基础,可有效提升公司激光领域技术储备与研发实力,拓宽泌尿市场和产品管线。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研发创新为发展驱动力,紧跟客户需求和技术演变趋势,利用当前技术平台及客户资源等优势,不断拓展新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在康复领域力争成为中国领先供应商。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盆底及产后康复领域

  1)从适用人群来看,我国拥有庞大的产妇人群和中老年女性盆底疾病患者。

  对于产妇人群而言,主要是指针对妇女产后这一特殊时期的心理和生理变化进行主动的、系统的康复指导和训练,包括对产妇心理以及产后子宫、阴道、盆底、乳房、形体、内分泌、营养等内容的咨询、指导和调整,具体指盆底康复、体形恢复、子宫恢复、骨骼恢复和心理康复等,使产妇在分娩后身体和精神状况得到快速、全面的健康恢复。主要可以预防并治疗的症状包括生产后出现的尿失禁、产后尿潴留、盆底痛、泌乳不足、子宫脱垂、妊娠纹、产后疲劳、产后抑郁等,根据形成原因及影响,产后并发症主要为:女性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 female pelvic floor dysfunction,PFD)和腹直肌分离。WHO研究报告显示,如果缺乏及时正确的盆底及产后康复,产妇的体型体质将不易恢复。

  女性盆底功能障碍是一种中老年妇女常见疾病,2018年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发表于《中国妇产科临床杂志》的《北京市社区中老年泌尿生殖及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相关因素分析》中明确指出年龄为(53.61±7.06)岁的中老年女性盆底疾病患病率为65.24%。目前康复治疗项目以产妇为主,中老年患者群体较少,而未来随着中老年女性对于盆底健康意识的提升以及对于盆底疾病的高度重视,越来越多的中老年女性中有明确尿失禁、盆腔器官脱垂、便秘、慢性盆腔疼痛等盆底疾病的患者寻求医院盆底康复治疗。

  2)从终端机构来看,近年来,盆底及产后康复有从三级医院为主向二级医院、专业康复医院、非医疗机构、社区医院下沉的趋势。此外,民营的非医疗机构也是盆底及产后康复服务的重要提供者。优质康复资源下沉、基层康复的服务能力的提升,将逐步完善现有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体系。

  3)从治疗方法来看,从传统的电刺激技术发展到磁刺激技术,磁刺激技术与电刺激技术相互结合补充,通过磁电联合来提高临床疾病治疗效率,患者体验感更佳、依从性更高。

  (2)康复机器人领域

  康复机器人主要适用于具有运动功能障碍患者的康复治疗,脑卒中是目前造成中国成年人残疾及运动功能障碍的首要因素。康复机器人的临床应用优势主要在于3个方面:替代康复治疗医师的机械重复操作、精准控制康复治疗过程、结合反馈系统和交互式设计。

  报告期内及未来康复机器人市场主要驱动因素如下:

  1)康复机器人技术革新,促进整体市场规模扩大。目前中国的计算机技术和机器人控制技术总体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已为康复机器人的未来发展作好铺垫。同时,康复医学理论的丰富发展,为康复机器人的发展提供潜力,催生出功能更强的康复机器人。而康复机器人医疗器械的临床实践效果将持续检验康复理论的正确性并推动理论的发展。

  2)国内政策环境长期良好,引导康复机器人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中国制造2025》文件于2015年发布,明确提出我国要提高医疗器械的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重点发展医用机器人等高性能诊疗设备等,积极鼓励国内医疗器械的创新。2021年12月,工信部等十部门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强调发展基于机器人、智能视觉与语音交互、脑-机接口、人-机-电融合与智能控制技术的新型护理康复装备,攻关智能康复机器人、智能助行系统、多模态康复轮椅、外骨骼机器人系统等智能化装备。纲领性政策发布从国家顶层设计的层面上为康复机器人规划了整体方向,多地地方配套政策同步推进,中国康复机器人产业规划政策已具备良好态势。

  3)国民收入增长带动整体康复医疗行业发展,居民医疗保健意识继续提高,医疗卫生支出呈持续增长,康复机器人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4)康复机器人市场刚性需求存在供应缺口,潜在市场增长空间巨大。康复机器人市场刚需主要来自患者治疗需求以及康复医师劳动力替代需求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人口结构呈老龄化趋势,脑卒中发病率及致残率持续增长,未来患者治疗需求存在供应缺口;二是康复医师劳动力替代需求,康复机器人因其易于进行繁重反复训练操作的优势,可以填补康复医师劳动力的供应缺口,存在较大市场增长潜力。

  (3)医疗激光领域

  1)从市场环境看,随着激光诊疗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促进了医用激光设备的产业化,国际上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医用激光设备产业。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激光医疗产业在规模、核心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距,国产医疗激光渗透率仍然较低。

  目前我国的激光医疗设备以进口为主,关键设备的国产化比例较小,如国外企业基本垄断了高端眼科治疗设备。国产激光医疗设备以 CO2 激光器、Nd:YAG 激光器、半导体激光器为主体,主要应用方向包括皮肤外科、通用外科手术、泌尿科、心血管疾病等,仍缺乏眼科激光设备、检测与诊断类设备。在皮肤和泌尿外科方向,相关国产设备已有所应用,但企业规模较小、产品线相对单一。

  2)从政策环境看,相关政策不断出台,国产替代的大背景为医疗激光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自2006年我国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并首次将激光技术列为我国重点发展的前沿技术开始,我国对于激光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逐渐出台。例如2012年《“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7年《“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2021年《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重点政策文件均对激光行业技术进步、产业发展等作出重要指示。

  国家将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置于战略高度,出台各类政策扶持自主研发和“进口替代”。在政策的不断推动下,越来越多优质的国产医疗激光器械走向市场,国产品牌的市场份额也不断扩大。近来年我国激光技术医疗应用方面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发展迅速,一批国产医用激光器企业注重技术研发,不同层次激光功率、稳定性、准确性等方面的关键性技术取得突破,激光医疗器械的国产化进程稳步加速。此外,国产医用激光器在功率和核心零部件的研发方面也取得显著进展,伴随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增强和激光关键技术的整体性突破,我国医用激光器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168,421.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2,854.72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162.14万元,同比下降25.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82.59万元,同比下降47.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59.07万元,同比下降48.99%。

  2022年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税后影响金额为-48.85万元,2021年的影响额是1,816.50万元;在不考虑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下,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33.74万元,同比下降52.37%。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610.22万元,同比下降54.7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2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思医疗”)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86,66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5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54,716,955.8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91,729,995.18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2,986,960.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7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伟思医疗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4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7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9,284,465.76元,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825,897.99元(合并报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1、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76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8,623,867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1,448股,因此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68,222,419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6,909,735.3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857,813.39元。

  因此,2022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1,767,548.69元,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5.83%。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盈利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8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离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说明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何益民先生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何益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何益民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由于何益民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何益民先生的离任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何益民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在何益民先生任期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的独立董事。

  何益民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何益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说明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吴家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何益民先生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相关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家璐先生已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家璐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提名吴家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家璐先生简历

  吴家璐,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曾任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葛兰素史克(上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医学顾问、默沙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医学顾问、启明维创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甲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及合伙人、宁波澜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广州市金墉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任北京阅微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2019年6月任微泰医疗器械(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2019年9月,任江苏谱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2019年4月,任正雅齿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2019年8月,任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上海沃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任宁波健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2020年1月,任江苏苏博生物医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江苏百优达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宁波领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宁波宇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及董事;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任成都爱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上海弘研医药科技中心投资人;2020年11月至今,任杭州佳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易研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任上海瑞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2023年3月,任上海品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2月至2023年3月,任上海鑫律通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至2022年9月,任丹望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任陕西佰傲再生医学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上海衔铂企业管理中心投资人;2021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天津海河生物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上海衔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9月至2023年3月,任北京图灵微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天津海河瑞诚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海南拾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吴家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0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4.95万股,约占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862.3867万股的1.8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6.1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5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4.95%;预留18.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5.05%。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激励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长期机制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同时正在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以4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00名激励对象授予85.8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2年5月16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27.27万股股票上市流通。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以4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0.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2年12月20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0.45万股股票上市流通。

  2、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以26.3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29.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目前尚未办理归属登记。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以26.3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3.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目前尚未办理归属登记。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4.9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862.3867万股的1.8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6.1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5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4.95%;预留18.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5.05%。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18人,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686人的17.20%,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伟思医疗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先生。王志愚先生目前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的领导核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企业发展战略等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本次对王志愚先生进行股权激励,有助于促进公司核心人员的稳定性和积极性,从而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本激励计划将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1、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2、相关说明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认。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3、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置禁售期,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6.50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6.5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定价方法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定价方法为自主定价,并确定为26.50元/股。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63.47元/股,本次授予价格为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41.75%。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68.11元/股,本次授予价格为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38.91%。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66.23元/股,本次授予价格为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40.01%。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62.43元/股,本次授予价格为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42.45%。

  2、定价方式的合理性说明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采取自主定价方式,以自主定价方式确定授予价格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机制和人才保障。

  公司属于人才技术导向型企业,充分保障股权激励的有效性是稳定核心人才的重要途径。公司所处经营环境面临诸多挑战,包括行业周期、技术革新、人才竞争、资本市场波动等,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有利于公司在不同周期和经营环境下有效地进行人才激励,使公司在行业竞争中获得优势。

  此外,本着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在本激励计划中,公司在设置了具有较高挑战性的业绩目标的情况下,采用自主定价的方式确定授予价格,可以进一步激发激励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以此为基础,本激励计划将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经营和股东权益带来正面影响,并推动激励目标的顺利实现。

  综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确定为26.50

  公司代码:688580                                                  公司简称:伟思医疗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36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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