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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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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1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7,167,299股,以437,167,29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9,127,281.12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387,133.77元的比例为30.04%,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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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定制化金属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目前已经形成包括铸造、机加工、部件组装、涂装、生铁冶炼等综合供应服务体系,具备跨行业多品种产品的批量化生产能力,产品主要应用于白色家电、工程机械、汽车零部件等领域。

  公司上游主要为以黑色金属产业链相关大宗商品为主,主要包括废钢、生铁等。报告期内,受国内房地产萎靡、海外通货膨胀和大幅加息等多重因素共同影响,公司上游原材料价格较上一年度有所回落,且波动幅度较上年度也有所收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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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我的钢铁网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压缩机行业产量继续保持稳定增长;但受行业终端消费预期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全年市场库存整体偏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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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

  公司工程机械产品主要为出口业务,以欧洲国家和地区为主,涵盖了全球排名前列的主要工程机械生产商,产品需求与欧州地区工程机械行业发展密切相关。报告期内,受欧洲能源供应短缺和通货膨胀高企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下游客户排产及采购量整体呈“高开低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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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2022年,在国家政策、行业周期和技术变革等因素的共同发力的背景下,国内汽车销量全年实现正增长,尤其是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提升明显,自主品牌汽车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正是在这样的产业背景下,汽车零部件与整车企业的供需关系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过去相对稳定的竞争格局和供应模式正在被重新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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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协会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定制化金属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目前已经形成包括铸造、机加工、部件组装、涂装、生铁冶炼等综合供应服务体系,具备跨行业多品种产品的批量化生产能力。

  (一)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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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对于大宗用量、市场价格存在波动的原材料,如生铁、废钢等,根据未来销量预测及现有生产情况进行按需采购或战略储备;对于其他原材料,则根据生产需求提报采购计划,以招标采购或询价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系定制生产,采取“以销定产”为主、“产销结合”为辅的生产模式。

  精密事业部依据客户订单和以往的市场规律,参考成品库存,编制下月份的《营销计划》,经审批、评审后,将《营销计划》转化为《生产计划》并按照该计划生产。重工事业部根据市场走势预测和客户初期商谈结果,在与客户约定的交货时间前三个月进行生产(公司工程机械零部件产品主要销往海外)。

  3、定价模式

  公司产品的首次定价方式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策略,综合考虑原材料价格、制造成本、人工成本、订单数量、汇率等因素,在此基础上结合产品在不同市场的竞争情况确定合理的利润水平,并通过与客户协商确定最终销售价格。公司产品定价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采用“价格联动”的定价方式,即当主要原材料价格和汇率(如为外销)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双方约定在一定周期内根据该周期内的平均原材料价格和平均汇率对产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定位于为细分业务领域龙头企业服务,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因公司主要产品的定制属性,与客户均为长期稳定供货关系,通过与主要客户签订长期框架性协议,约定生产、交付、付款等事宜。

  (三)业绩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金属制品业务产能配置大幅提升,生产效率、工艺出品率明显改善,公司综合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强,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全新的工艺排布,并配置最新的自动化设备,完成了“洪洞白色家电产业园(一期)项目”的投资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该产业园新增了2条铸造生产线和1条完整的组装生产线,相关配套的机加工设备也全部搬迁至该园区。在稳定的产能和全产业链交付能力的基础上,行业头部客户市场份额提升明显;同时,还在业内率先完成“压缩机泵体机芯”的交付,实现公司产品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压缩机零部件业务“单项冠军”的行业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机械零部件产品结构仍以叉车、高车配重为主,主要客户为全球工程机械排名前50主机厂,主要订单出口海外。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完成了“流动化产线”的技术改造,极大地提升了生产效率、降低了产品不良率。另外,公司还在“翼城工业装备产业园”布局了1条V法铸造生产线。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汽车零部件和电力件产品,新增了2条铸造生产线。新产能的投放为汽车零部件业务带来了正向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公司商用车制动系统产品销量增长明显,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报告期内,铁矿石价格大幅波动,能源价格大涨,钢材价格震荡下行,对钢铁行业效益影响较大,给公司生铁业务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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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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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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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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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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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5 公司债券情况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26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9.7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13637 债券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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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目前销售包括内销和外销两部分,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是通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且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模及授权期间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含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同等价值人民币金额),授权有效期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保持公司业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13637 债券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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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307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公开发行的“华翔转债”自2022年6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212,000元华翔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16,599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16,599元。增加后,公司总股本由437,150,700股增加至437,167,299股,注册资本由437,150,700元增加至437,167,299元。

  二、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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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13637 债券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供应链或其他品种融资及特别授信额度。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等,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提供授信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及租赁、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授信期限及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的融资事项,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当年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本授权有效期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13637 债券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实施业务主体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三)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四)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额度

  本次拟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额度为: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六)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票据管理的成本;

  (二)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有利于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113637 债券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调整现金管理金额:追加人民币2.0亿元,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以上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信誉好、规模大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使用期限与前次授予额度的使用期限保持一致。

  ? 履行的审议程序: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追加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使用期限与前次授予额度的使用期限保持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调整后的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更好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追加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使用期限与前次授予额度的使用期限保持一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信誉好、规模大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现金管理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追加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使用期限与前次授予额度的使用期限保持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调整后的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信誉好、规模大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发行机构,并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资金运营平台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资金相应计入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追加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追加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与前次授予额度的使用期限保持一致。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13637 债券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307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代码:603112                                                  公司简称:华翔股份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3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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