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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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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3,733,4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8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主营产品主要有塑料内外饰件、金属冲压件、电子顶灯和新能源汽车专用件。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塑料件、金属件及配套模具。公司塑料件产品主要涵盖立柱护板、座椅件、机舱件、出风口、车内照明部件、副仪表盘、门板及其他外饰件等。金属件产品以小型冲压件为主,包含部分冲焊件和少量制动总成、换挡总成、新能源汽车专用零部件。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15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王政先生、独立董事金浪先生、郑成福先生、吕延涛先生通讯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17);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8)。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17)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 《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23 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02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规划,并参照近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生产能力,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口径,对2023年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环境、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适用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4、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宏观经济政策的重大影响。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公司 2023 年度力争实现营业收入20.20亿元人民币,力争实现净利润1.00亿元。

  三、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 2023 年度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实际完成情况取决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现将董事会2022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一)2022年度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公司通过持续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促进产品转型升级等措施,加大成本管控力度,在公司管理层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861,592,341.61元,同比上年增长30.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543,710.04元,同比上年增长12.66%。

  2(二)2022年度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

  围绕市场突破重点项目,加大了对新老客户,特别是新能源整车厂的开拓力度,不断提升已有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建立起新的业务合作关系和相关新项目的定点等工作。围绕技术与产品创新,提升核心技术能力、抓好了传统燃油车中高端产品的研发,顺利推进了新能源汽车专用件的开发、设计、试制及交付。围绕制造自动化、运营信息化等中长期规划,不断引进、提升生产设备、软硬件信息化系统建设。根据公司产业布局规划,稳步推进下属公司武汉翼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一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广东一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生产厂房建设工作。

  (三)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先后共计召开了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涉及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对外投资等27个议案,形成了9次决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严格遵循公开做出的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所承担的职责,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及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6次会议,委员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定期报告相关资料,密切关注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沟通,领导内部审计机构圆满完成了年度内部审计,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客观情况。同时,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按要求发表客观、公正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注重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为公司法人治理和经营管理提供专业支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4.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的主要情况

  2022年度,召集并组织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3项。公司董事会及时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实施完成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四)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2022年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为9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4名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2、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税前总额与2021年度基本持平,在公司领取报酬或津贴的董事为7名,其中董事徐姚宁女士、王政先生未在公司领取报酬。在公司领取报酬的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为 1人。

  (五) 公司治理及其他方面工作

  2022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严格按照规范性规则和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决策、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确保了公司在规则和制度的框架中规范地运作。公司治理状况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为 0.00元。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间的担保)金额为 0.00元。

  二、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计划

  1、市场方面:优化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提升已有客户的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加大对国内自主品牌、造车新势力及中外合资、外商独资新能源整车厂的开拓力度,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件的占比。

  2、技术方面:坚持量产一批、开发一批、储备一批的技术开发总要求,朝着为客户提供前期设计开发解决方案的目标推进。

  3、投资方面:加大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生产自动化升级建设,武汉翼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实现投产、量产,力争广东一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一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主体厂房建成及投产前期准备,提高公司整体产能,培育新的增长点。

  4、信息化方面:优化提升和推进建设FONE、PLM、MES、CRM、SRM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快数字化落地。

  5、内控方面:实施全面预算制度,优化预算系统功能,做好年度、项目、开发、产品、管理、财务、销售等各业务预算,强化流程管理,稳健、持续经营、发展。

  董事会相信,随着公司登录中国A股资本市场,在资金、品牌、人才、公司治理、市场开拓等核心竞争力的整体提升,公司主流市场、主导产品、营收规模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我们将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企业、股东和出资人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责。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先后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涉及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11个议案,形成了4次决议。监事会的召集、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严格遵循公开做出的承诺,忠实地履行了监督职责,均能按时出现会议。

  二、公司依法运营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 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尽职尽责,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认真细致的核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真实、客观的反映了 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2年度,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综合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等各项活动均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定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挂牌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和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以上为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报告所做内容,2023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的支持配合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维护股东利益,诚信正直、勤奋工作,圆满完成 2023 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543,710.04元,提取的各项公积金、专项储备及其他影响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2,002,653.25元,合并报表 2022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26,355,944.17元;公司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258,580.17元,提取法定公积金6,190,419.12元后,母公司报表2022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7,775,131.89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7,775,131.89元。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2022 年度经营状况、盈利情况、现有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73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88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1,000,000.00元(含税)。除此之外,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对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2年上半年,受汽车行业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上涨、产业供应链不稳定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下,汽车产销双双下降。2022年下半年,汽车市场逐渐走出低谷,产业供应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新能源汽车发展势头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应用成为趋势。

  2022年,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不断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规范运作并完成了2022年度各项工作,各项业务整体达到了预期目标,且保持了良好的增长趋势。我谨代表公司管理层就 2022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汇报:

  一、2022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2022年,公司通过持续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促进产品转型升级等措施,加大成本管控力度,在公司管理层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861,592,341.61元,同比上年增长30.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543,710.04元,同比上年增长12.66%。

  二、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继续推进区域产业布局和新工厂建设。

  2022年度,公司投资的武汉翼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顺利完成主体厂房和相关配套固定设施的建设,生产设备的调试、安装也基本完成,为公司金属件产品的产能提升和就近供货服务整车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外,公司投资的广东一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一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也陆续开工建设,为公司未来中高端塑料件、新能源汽车专用件的持续提升储备了力量。从公司长期发展来看,上述区域产业布局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优化客户结构,新增头部新能源车企订单。

  2022年度,公司的客户结构、产品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增开拓了头部新能源

  车企客户的多个项目定点,在手订单充裕。同时,公司与原有客户的项目合作也保持稳健拓展,经营规模和业绩得到进一步增长。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为客户交付了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并不断收获客户的认可和信任,获得了沃尔沃“2022年可持续创新奖”、广汽丰田“2022年度动力总成领域优质品质奖”等荣誉。

  (三)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不断提升各项管理水平。

  2022年度,公司管理层更加重视生产效率的提高和产品质量的提升工作,针对重点客户、重点产品多部门联合成立多个生产、质量改善小组,不断优化生产节奏、持续改善加工工艺降低产品损耗率,全公司开展保产增效创新活动,培训员工一岗多技,进一步提升员工成本控制意识和理念。定期开展月度及不定期安全生产、环保巡查,全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四)优化业务流程管理,强化内部控制与监督。

  2022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并以公司上市为契机,公司更加注重有关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加强了内部审计及监督,严格尊重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凡是重大经营事项及决策都依据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决策,“三会”决议能够得到较好的执行。2022年,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能工作。

  (五)公司首发上市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2022年11月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申请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的上会审核。

  三、2023年重点经营计划安排

  公司将继续紧抓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的历史机遇,坚持汽车轻量化、智能化市场为发展方向,在做好适用于传统燃油车和新能能源汽车的塑料件、金属件、电子顶灯三大细分产品的基础上,大力开拓新能源汽车专用零部件,逐步实现系统集成化,持续提升以“技术创新、工艺优化、成本管控”为核心的竞争优势,向客户提供汽车轻量化产品的解决方案,成为客户长期可靠的合作伙伴。

  (一)按照董事会要求,做好市场、技术、投资、信息化和内控等几个方面的工作,扎实推进,做出实效。

  (二)完成降本增效工作目标。2023 年,公司管理层将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和成本控制工作,继续推进精细生产管理系统、研发系统、采购系统及销售系统建设,提高产供销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运营效率,继续推动设备自动化应用水平,提高生产效率。

  (三)进一步建设核心管理与技术团队。 公司将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双重渠道,进一步建设独立、成熟、优秀的技术与管理团队,提升公司的技术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建华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25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 4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 月 25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5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5月 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 月 19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 5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2022 年期间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该述职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三)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进行登记(公司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须在2023年 5 月 22 日下午16: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 :315324 ; 电 子 邮 箱 地 址 : liubenliang@iyu-china.com)。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3年 5 月 22 日的9:00-16: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证券代码: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6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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