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姜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钦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晨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姜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钦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姜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钦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姜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钦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晨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姜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钦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晨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姜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钦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晨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上述要求,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23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收到8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由董事长姜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左京先生、洪铭君先生均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该2名董事均系本议案之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左京先生、洪铭君先生均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该2名董事均系本议案之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左京先生、洪铭君先生均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该2名董事均系本议案之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左京先生、洪铭君先生均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该2名董事均系本议案之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赵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以上第3、6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收到3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2、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尹志锋先生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议案之关联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3、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尹志锋先生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议案之关联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4、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尹志锋先生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议案之关联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5、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尹志锋先生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议案之关联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以上第3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因经营发展需要,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实财资)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融实财资将为公司及海外投资控股企业提供贷款、存款、境外资金结算等金融服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海外投资控股企业在融实财资的存款每日余额不超过等值10亿美元,贷款额度含已发生应计利息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等值10亿美元,协议有效期为3年。
●本次签订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公司及海外投资控股企业在融实财资未发生存款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贷款余额为550万美元。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重大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融实财资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融实财资将为公司及海外投资控股企业提供相关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款、贷款、境外资金自动归集、境外资金结算等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海外投资控股企业在融实财资的存款每日余额不超过等值10亿美元,贷款额度含已发生应计利息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等值10亿美元,协议有效期3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与融实财资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实施该项交易。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融实财资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5%。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融实财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融实财资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融实财资为本公司及海外投资控股企业提供存款、贷款、境外资金结算等业务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宏琴
注册资本:5,000.0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0日
住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9号环球大厦17楼1701室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税和融资顾问及相关咨询业务;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其他财资业务。
股东构成:融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融实财资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901,230.79万元,负债总额857,110.56万元,净资产44,120.23万元,资产负债率95.10%;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7,924.45万元,利润总额6,175.85万元,净利润4,296.81万元。
融实财资业务运营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控有效,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融实财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根据甲方所持《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及所在地中国香港有关合资格企业财资中心制度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及其海外投资控股企业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贷款服务;
2.存款服务;
3.境外资金自动归集服务;
4.境外资金结算服务;
5.融资、财税顾问服务;
6.中国香港有关合资格财资中心制度规定的甲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包括信托、货币经纪等业务。
(三)服务收费
1.贷款服务收费
乙方海外投资控股企业从甲方取得的借款资金利率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原则上应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对乙方及其海外投资控股企业就同一事项提供的同等条件的贷款的利率。
2.存款服务收费
服务免费且支付存款利息。甲方吸收乙方及其海外投资控股企业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商业银行向乙方及其海外投资控股企业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平均利率;且甲方吸收乙方及其海外投资控股企业存款的利率,也应不低于甲方吸收其他国投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平均利率。
3.境外资金自动归集服务收费
甲方向乙方及其海外投资控股企业提供资金自动归集服务无手续费。
4.境外资金结算服务收费
甲方向乙方及其海外投资控股企业提供资金结算服务无手续费。
5.融资、财税顾问服务收费
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中国香港有关部门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且(2)不高于金融机构向乙方提供同种类型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及甲方向国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的手续费。
6.除上述所列甲方现时为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外,甲方亦在拓展开发其他被许可经营的金融服务,当条件具备时,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新的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新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新服务的收费遵循以下原则:
(1) 符合中国香港有关部门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且
(2) 应不高于金融机构向乙方提供同种类型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及甲方向国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的手续费。
(四)交易限额
乙方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与甲方的金融服务交易作出以下限制,甲方应协助乙方监控实施下列限制:
(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吸收乙方及乙方海外投资控股企业的存款,每日余额不超过等值10亿美元。乙方应将其海外投资控股企业的清单提供给甲方备案,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海外投资控股企业发放的贷款额度,含已发生应计利息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等值10亿美元。乙方应将其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关联贷款额度(如有)提供给甲方备案,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风险控制
1.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已取得开展本协议项下服务所需的所有审批(包括核准、备案、登记)及相关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甲方承诺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包括中国香港在内的相关法域的法律法规,真实、合法、有效。
2.甲方保证将严格按照中国香港有关企业合资格财资中心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符合中国香港有关监管部门以及其他中国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乙方保证,甲、乙双方发生的金融业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4.甲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向乙方提供财务报告、乙方及乙方海外投资控股企业在甲方的存(贷)款期末余额以及其他乙方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所必需的材料。
(六)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本协议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融实财资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境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没有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关联董事左京、洪铭君)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融实财资具备合法有效的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等措施受到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公司出具的《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出具的《关于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融实财资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与融实财资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境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与融实财资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与融实财资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境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及海外投资控股企业在融实财资未发生存款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贷款余额为550万美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
■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提名赵政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核董事候选人赵政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赵政先生简历
赵政,男,198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上海纳铁福传动系统有限公司产品项目开发部见习经理、产品工程部经理助理、技术中心产品项目开发部经理助理、副经理、武汉工厂高级经理、长春工厂总监、采购部总监(主持工作)、采购部执行总监,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11 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及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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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凡2023年5月8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3年5月16日会议召开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以及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三)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琳、王雪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
电话:0514-87777181
传真:0514-87846888
邮编:225009
电子邮箱:stock@yapp.com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亚普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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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