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薪酬标准:公司非独立董事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和考评结果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董事王兆春先生、陈均先生、曾宪之先生、付林先生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具体金额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和考评结果发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董事王兆春先生、曾宪之先生、付林先生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75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董事王兆春先生、陈均先生、付林先生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王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张王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6-6255818
传真:0756-6255819
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简历
张王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本科学历,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供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张王均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1号厂房1楼董办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成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陈龙先生以通讯方式与会,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22年,公司未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7,698,862.61元。公司根据经营规划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综合考虑,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战略性业务投资需求,以拓展公司业务及增强公司竞争优势,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薪酬标准: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75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关联监事成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方案概述
(一)适用对象: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监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三)薪酬标准:
非独立董事: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和考评结果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
监事: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具体金额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和考评结果发放。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或依法律法规规定缴付;
2、公司非独立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3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60元,共计募集资金60,088.7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08.8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4,779.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于2020年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34.0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45.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4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6.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万元,期限6年。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52,600.00万元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截至2021年11月23日止,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5.00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51,62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9.7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425.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67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人民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不涉及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显著增强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实力,加快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供公司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补充营运资金的投入金额实际到账金额为11,999.89万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与承诺金额12,000.00 万元差异0.11万元,主要系由银行扣减的开户费、账户管理费以及转账手续费导致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补充营运资金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原因系补充运营资金产生利息收入增值所致。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杰股份”)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陈均先生、付林先生回避表决。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不超过1,751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尚未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下同。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一)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思”)
法定代表人:于志江
注册资本:3,187.5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厂房2四层。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613,716,763.88元;净资产:468,098,657.48元;营业收入:306,641,227.47元;净利润:103,100,031.96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及其配偶文彩霞女士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直接、间接合计持有科瑞思23.93%的股份,文彩霞女士持有科瑞思5.32%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科瑞思为上市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禅光”)
法定代表人:刘栋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8号1栋3层308室。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715万元;净资产:4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5万元;净利润:-111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直接持有禅光56%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禅光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力良好,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成都众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凯”)
法定代表人:成君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厂房租赁。
住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460.10万元;净资产:495.2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8.56万元;净利润:29.8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兆春先生、付林先生、成君先生共同控制的公司,分别持股30.00%、30.00%、40.00%,且成君先生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众凯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尔智机器人(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智”)
法定代表人:温中蒙
注册资本:1,6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电耦合系统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洲路8号A栋一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7,628.4万元,净资产:2,686.3万元,收入:212.6万元,净利润:-463.3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尔智24.24%的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兆春先生任尔智董事、公司监事成君先生任尔智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尔智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智美康民(珠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美”)
法定代表人:谈迎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草药收购;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诊所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医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8号1栋1层107室。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0,528.41万元;净资产:-3,163.3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260.04万元;净利润:-1,758.95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持有智美59%股权,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智美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力良好,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六)苏州焜原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焜原”)
法定代表人:陈意桥
注册资本:6347.106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从事光电子器件及其它电子器件和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558号。
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4,960.33万元,净资产19,492.72万元,营业收入:2,729.28万元,净利润:-151.46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陈均先生任焜原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焜原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力良好,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依据:向关联方采购机加件、租赁房屋、销售设备配件等,交易价格采用成本加成、市场化定价等原则,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根据定价依据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结算方式:双方按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相同的方式进行结算。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新增交易额度主要是基于新产品研发投产,需求量增加导致。交易价格以成本加成、市场价格等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根据对2023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预计,从而对202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估,所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业务往来而发生。新增交易额度主要是基于新产品研发投产,需求量增加导致。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问题。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公司根据对2023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预计,从而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估,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1、博杰股份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
2、博杰股份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杰股份”)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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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21,372,668.96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0.58%,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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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负数表示转回。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拟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合计9,671,646.30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79%。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本公司一直基于谨慎性原则和资产风险管理要求,定期对存货的市场需求、存储质量等进行评估,以确保存货的有效使用。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报告期末对存货进行清查和分析,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合同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拟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存货、合同资产计提存货跌价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合计11,701,022.66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79%。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21,372,668.96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76,614.49元,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5月18日下午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厂房2楼培训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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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决议的议案:在审议议案6、7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8、9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2年度工作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①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11:30及14:00-17:00;
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17: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3、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王均
电话:0756-6255818
传真:0756-6255819
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6、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5
2、投票简称:博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
■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项议案,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注: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