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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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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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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运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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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天津创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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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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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和支付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采购材料及服务等,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3-008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号)核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52,3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712.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会验字〔2019〕第7830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752.2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510.50万元。

  (2)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34.50万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0.3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631.97万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20.61万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9.68万元。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37,510.5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201.5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5,671.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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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19年10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分别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完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因“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生产项目”建设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70101040020562);同时公司开立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注销齐鲁银行临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6617004101421000258)。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了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2022年4月21日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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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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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投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偿还的余额为3,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土地配置,将投资总金额由6,594.65万元调整为6,823.38万元。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减少土地配置,调整设备、研发费用等投入比例,调整后总金额6,823.38万元不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度,奥福环保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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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3-009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均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具体为:全资子公司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奥深”)、蚌埠奥美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奥美”)、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奥福”)、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奥福”)和控股子公司江西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福”)。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1,300万元,担保类型为融资类担保。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奥福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公司提供股权比例60%的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江西高环陶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权比例40%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8,498.27万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经营需要,同意德州奥深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蚌埠奥美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重庆奥福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安徽奥福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4,3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江西奥福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按持股比例(60%)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德州奥深基本情况

  名称: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29日

  注册地点:临邑县高新区花园大道东首

  法定代表人:潘吉庆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和安装;高、低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直流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特种作业(结构补强);环保节能技术推广及技术进出口;销售其他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以上产品的货物进出口业务;环保工程设计、工业窑炉设计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德州奥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重庆奥福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22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广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旭光

  注册资本:7,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造、销售:蜂窝陶瓷、蜂窝陶瓷载体、精密陶瓷、填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奥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安徽奥福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0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淮光嘉苑商业1#楼12号

  法定代表人:潘吉庆

  注册资本:6,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蜂窝陶瓷、精密陶瓷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奥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蚌埠奥美基本情况

  名称:蚌埠奥美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5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2595号大学科技园东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江涛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精密制造技术研发;模具制造、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蚌埠奥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江西奥福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9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景德镇高新区梧桐大道合盛光电产业投资公司一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江涛

  注册资本:5,699.1617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江西奥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江西高环陶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6、德州奥深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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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重庆奥福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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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安徽奥福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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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蚌埠奥美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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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江西奥福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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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德州奥深、蚌埠奥美、重庆奥福、安徽奥福、江西奥福(公司提供股权比例60%的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江西高环陶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权比例40%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或项目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或项目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或项目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498.2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83%,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0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英航,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博迈科、百合股份、奥福环保、三夫户外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博迈科、奥福环保、三夫户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董超,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毅昌科技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谋林,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森特股份、九芝堂、奥福环保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董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王英航于2022年7月被深圳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一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谋林于2021年3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出具警示函一次、于2020年5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一次。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由董事长潘吉庆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无资本公积转增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预计公司对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630万元,分别为材料采购80万元,仓储物流费用540万元,房屋租赁1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8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1,3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2,357.6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37.26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2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旭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无资本公积转增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年度薪酬,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预计公司对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630万元,分别为材料采购80万元,仓储物流费用540万元,房屋租赁10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工作独立性、专业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8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1,3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2,357.6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37.26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3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8:00-10: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代理人的姓名;

  是否具有表决权;

  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列明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委托人的股份数额。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需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534-4260688

  传真:0534-4266655

  邮箱:shandongaofu@aofuchina.com

  联系人:张凤珍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4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81亿元(壹拾壹亿捌仟壹佰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等综合业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且在股东大会未通过新的议案前均有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拟向各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00万元;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000万元;

  3、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000万元;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1,000万元;

  5、兴业银行济南分行15,000万元;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元;

  8、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

  9、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

  10、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

  11、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

  12、邮政储蓄银行临邑支行3,000万元;

  13、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2,000万元;

  1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2,500万元;

  1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400万元;

  1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0万元;

  17、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

  18、包括但不限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另外申请不超过18,900万元的授信额度;

  19、包括但不限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济南分行另外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及子公司皆可以使用上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及时办理资金融通业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向金融机构办理申请授信相关事宜,且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5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37,334.02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2022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2023年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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