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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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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034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会议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8、9、11、12、13、14、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敏文、吴能云、任德孝、衢州泓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泓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金瑞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的复印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立昂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16:00)。

  3、登记地点: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请务必提供相关证明身份的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能云、李志鹏

  联系电话:0571-86597238

  传真:0571-86729010

  联系邮箱:lionking@li-on.com

  邮编:310018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 035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上午十时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行政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临时董事会提前5日通知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180万片集成电路用12英寸硅片”、“年产72万片6英寸功率半导体芯片技术改造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延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更新情况的议案》

  同意对《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新。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 036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上午十时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行政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临时监事会提前5日通知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更新情况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180万片集成电路用12英寸硅片”、“年产72万片6英寸功率半导体芯片技术改造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延长,同意对《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新。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 037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考虑宏观经济影响,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规划,并经过谨慎的研讨论证,拟调整“年产180万片集成电路用12英寸硅片”、“年产72万片6英寸功率半导体芯片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0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749,97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1.63元,募集资金总额5,199,999,934.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7,816,660.01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152,183,274.35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8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725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2.截至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前述延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受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迟,同时因部分进口设备交货周期延长,整体建设进度未达预期。且因项目整体建设周期较长,从2022年第三季度开始,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景气度逐渐偏弱,导致市场需求下降。为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和投产后的项目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经过审慎研究,在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等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上述项目完成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及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180万片集成电路用12英寸硅片”、“年产72万片6英寸功率半导体芯片技术改造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延长。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决定的,仅涉及该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0号),由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联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22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 56,749,972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1.63元/股,募集资金合计519,999.99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联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与保荐协议,公司应支付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含税合计4,287.70万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4,045.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42.70万元),其中应分别支付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3,232.80万元(含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275.19万元(含税)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779.71万元(含税);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应支付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3,232.80万元(含税)后的余额516,767.20万元已于2021年10月8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和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5,218.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0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259号)。

  2.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5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9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39,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1,06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337,94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1,187.59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总额扣减上述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812.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11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58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部分将以增资形式投资到各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事项如涉及关联交易的,将按照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批准和信息披露程序。

  2.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部分将以增资形式投资到各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事项如涉及关联交易的,将按照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批准和信息披露程序。

  (三)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18,813.62万元。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3,288.94万元,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28.84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4,528.35万元。

  2.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02,236.51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35,979.4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签订了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募集资金保证金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2.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募集资金保证金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为515,218.33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年产 180 万片集成电路用 12 英寸硅片”等四个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642,365.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20,00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项目实际已投入资金482,102.5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82,102.56万元。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337,812.41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年产180万片12英寸半导体硅外延片项目”等三个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471,045.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39,00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项目实际已投入资金102,236.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02,236.51万元。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已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实际额为110,222.28万元,实际需置换募集资金金额为110,222.28万元。

  公司2021年12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222.2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7848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2.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已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实际额为16,099.06万元,实际需置换募集资金金额为16,099.06万元。

  公司2022年12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99.0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7724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存在使用2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的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仍有11,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2.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2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立昂微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立昂微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 月25日

  

  附件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年产180万片集成电路12英寸硅片项目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796.90万元,实现毛利-12,382.99万元,实现净利润-14,454.07万元。该项目建设期为48个月,从第3年开始达到生产负荷的40%,第4年达到生产负荷的80%,第5年及以后达到生产负荷的100%。该项目2022年度处于项目建设的第4年,仍处于项目建设期及产能爬坡期,故未达到生产负荷100%时的预计效益。

  [注2]年产 180 万片集成电路用 12 英寸硅片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外部宏观经济影响整体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经董事会决议延期至2023年12月。截止项目达到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该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207,715.66万元,已累计的投入进度为90.78%,已累计转固原值223,448.40万元。

  [注3]年产 72 万片 6 英寸功率半导体芯片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外部宏观经济影响整体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经董事会决议延期至2023年12月。截止项目达到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该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55,061.50万元,已累计的投入进度为70.21%,已累计转固原值18,177.10万元。

  [注4]2022年7月,年产 240 万片 6 英寸硅外延片技术改造项目部分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开始量产6 英寸硅外延片,后续随着设备的不断投入产能不断扩大,预计于2024年2月达到项目预定规划产能。

  附件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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