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8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2-019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苏州龙杰)于2019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73.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4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804.8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22.4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82.40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11日对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9]B001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4,493.6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627.4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13.6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2,268.83万元、以及尚未置换的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56.28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4,554.81万元,使用补充流动资金0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4,554.81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9,048.4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190.9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64.3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2,336.42万元、以及尚未置换的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56.28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19年1月2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3月,本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与国信证券于2019年3月22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54.81万元。

  其他有关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前提下,公司2022年3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000.00万元,2022年度,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67.5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2,336.42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上交所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八、会计师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苏公W[2023]E1160号”《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苏州龙杰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自己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苏州龙杰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苏州龙杰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履行了相关监管协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3-022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3-023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执行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2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32号),要求自2022年年报施行。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需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2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3-012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4月11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席文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为-50,406,581.03元。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席文杰、王建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专业务实、勤勉尽责。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授信额度为13,550万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及各银行审批的贷款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筹划需要向各银行办理贷款。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向各大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薪酬方案》

  同意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薪酬方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于2023年5月26日下午14:00—15: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冯晓东(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梁俪琼、董事关乐三名成员组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席文杰先生、邹凯东先生、何小林先生、关乐先生、王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冯晓东先生、梁俪琼女士、陈达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

  1、 席文杰,男,中国国籍。1988年至1998年,历任中港集团工艺员、车间主任、生技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3年,任中港特化厂厂长;2003年6月至2011年5月,任龙杰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龙杰投资执行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 何小林,男,中国国籍。1990年至1998年,任中港集团设备管理技术员;1999年至2003年,任中港特化厂设备副科长、设备部长、副总经理;2003年6月至2011年5月,任龙杰有限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 关乐,男,中国国籍。2002年至2003年,任中港特化厂工艺员;2003年6月至2011年5月,历任龙杰有限工艺员、开发部长、生产厂长;2011年5月至2014年6月,任公司生产厂长;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4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4、 王建新,男,中国国籍。1992年至1998年,历任中港集团技术员、车间主任;1999年至2003年,任中港特化厂生产部长;2003年6月至2011年5月,历任龙杰有限生产部长、分厂厂长;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5、 邹凯东,男,中国国籍。2009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中国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信贷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上海银行张家港支行信贷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

  1、冯晓东先生,1966年9月14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2000年1月至2014年10月,任张家港华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4年11月至今,任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张家港华景分所项目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汉弘数字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梁俪琼女士,1987年11月10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2010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上海肖波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1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苏州星诺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陈达俊先生,1965年2月17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1989年7月至2004年4月,任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设计研究室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主任、主任、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管理者代表;2004年4月至2019年3月,任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管理者代表、总工程师、董事、副院长;2019年3月至今,任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管理者代表、董事、院长;2011年6至今,任江苏省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副会长;2019年5月至今,任江苏省纺织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兼产业创新部主任。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3-016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4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1人。

  (7)公证天业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825.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99.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369.97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3家,审计收费总额6,350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钢

  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苏州龙杰(603332)、金时科技(002951)、天孚通信(300394)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晶

  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参与上市公司的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苏州龙杰(603332)、天孚通信(300394),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卫星

  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复核了苏常柴A(000570)、江苏雷利(300660)、汉森机械(873343)等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公司2022年支付公证天业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8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5万元。

  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做出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已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前对本项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专业务实、勤勉尽责。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说明。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3-017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该预案在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有16,651.32万股转增至21,646.71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651.32万元转增至人民币21,646.716万元(以利润分配实施完毕金额为准)。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本次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需要对《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需修订条款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更换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3-020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6日

  至2023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已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凡2023年5月18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3年5月26日8:00至16:00,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联系。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

  电话: 0512-56979228

  传真: 0512-58226639

  邮编: 215600

  联系人:陈龙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3-021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