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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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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公司审计要求,因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恪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严格按照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并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业务提供服务。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书面核查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3-008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和推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宋凌杰先生、陈炜先生、宋令波先生、魏会兵先生、岳培青先生、徐炜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光先生、华秀萍女士、宋振纶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杨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务。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凌杰:男,1989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鼎晖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富邦男子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富邦大地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慧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芯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联合冶金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监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陈炜:男,1972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宁波家电日用品进出口公司会计、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本公司董事长。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宋令波:男,1987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历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公司金融部经理,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资产资金管理部总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魏会兵:男,1972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宁波市东风造纸厂技术员、宁波轻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文员、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宁波饭店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八一富邦(宁波)男子篮球俱乐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岳培青:男,1961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宁波市煤气公司主办会计、财务副科长;宁波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会计;浙江南光进出口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徐炜:男,1984年11月出生 ,本科学历。历任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银亿集团证券部经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现任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杨光:男,1965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湖北黄冈铝业集团公司财务科副科长,湖北富士铝材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财务与会计系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华秀萍:女,1978年8月出生,博士。历任诺丁汉大学商学院(中国)助理教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宁波诺丁汉大学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等,现任诺丁汉大学商学院(中国)教授、博士生导师,宁波诺丁汉大学─宁波保税区区块链实验室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宋振纶:男,1967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员。历任南京轴承厂助理工程师,南京大学博士后、副教授,日本国立物质材料研究机构JSPS Fellow、美国南加州大学MC Gill Fellow。现任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研究员。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3-009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融资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最高担保额度(已包含2022年已经授权行使并仍在担保期限内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实际担保金额、方式等均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签订担保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书面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合同及其他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签订、执行、完成。由于贸易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77.11%,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宁波市江北区大闸路29号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宋汉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80421091U

  7、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7日

  8、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合金材料、复合材料及制品的批发、零售。

  (二)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担保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了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事项仍在履行中(具体详见公司2022-026号临时公告)。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暂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本次被担保的贸易公司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贸易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融资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书面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合同及其他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签订、执行、完成。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本次被担保的主体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对其提供担保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3-010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九届监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拟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利用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理财产品。上述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500万元(其中贸易公司2,500万元),在该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理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贸易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收益。

  (二)理财产品选择

  公司委托理财投资标的包括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的固定收益类或其它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中短期理财产品。

  (三)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27,500万元(其中贸易公司2,500万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投资限额包含2022年度已经授权行使并仍在投资期限内的额度。

  (四)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及授权期限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理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虽属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仍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其他风险。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格把关,谨慎决策。1、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部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2、授权全资子公司仅为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且上述委托理财品种不含二级市场股票等高风险品种的投资。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负责对所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日常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业务进行专项核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用经营中的临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较好、流动性较高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较小,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前提下,灵活适量进行申购赎回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贸易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7,500万元(其中贸易公司2,500万元)临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开展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业务,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企业带来较好收益,且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授权额度及授权时限内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在上述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3-011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及支付水电费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炜先生、宋凌杰先生、魏会兵先生、宋令波先生、岳培青先生、许海良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型材公司”)向关联方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铝材”)租赁厂房及支付水电费,此项关联交易是铝型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行为。该日常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有利于铝型材公司开展正常、连续、稳定的生产经营。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铝型材公司向关联方富邦铝材租赁厂房及支付水电费,此项关联交易是铝型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行为,交易将以平等互利、公允合理的原则来指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铝型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通和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宋汉心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8 年 08 月 06 日

  营业期限:2018 年 08 月 0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铝板材、铝带材、铝箔材、铝卷材的制造、加工;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总资产35,968.42万元,净资产25,736.4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592.89万元,净利润-898.54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富邦铝材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铝型材公司已与富邦铝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承租相关房屋作为生产车间及办公使用,租赁建筑面积13,674.72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5万元,年租金合计60万元。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计算,先由富邦铝材代为支付,铝型材公司在每月末前向富邦铝材支付。根据铝型材公司过往水电费使用情况,预计每年向富邦铝材支付水电费不超过350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有利于铝型材公司开展正常、连续、稳定的生产经营,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3-013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九届监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等会计处理问题进行规范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会计处理问题进行规范说明。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施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合理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2023-014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5日

  至2023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3年4月25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单位)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个人)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23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7:30时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7410500   87410501

  传真:0574-87410510

  联系人:魏会兵 岳峰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3-015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534,925.69元,母公司2022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85,843,776.62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695,106.64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度-2022年度)》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现阶段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仍较为薄弱,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695,106.64元,且本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持有的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2.5%的股权公允价值变动产生,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结合实际严格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接下来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度-2022年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现阶段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为薄弱,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3-012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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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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