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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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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348,990.53万元。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3-021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红利和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的综合考虑。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1,601,016.8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6,853,808.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和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666,700股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333,350.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63%;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666,700股计算,共计转增52,266,68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8,933,383股。

  如在本议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红利和转增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下的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虽然近年来全球半导体芯片领域持续扩大投资规模,带动了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行业快速发展,但半导体设备行业也受国际经济波动、半导体市场、终端消费市场需求影响,其发展一般具有周期性波动。同时半导体专用设备的技术复杂,客户对设备的技术参数、运行的稳定性有苛刻的要求,具有技术含量高、制造难度大、设备价值高和行业门槛高等特点,需要企业长期进行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半导体设备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CMP设备、减薄设备、供液系统、晶圆再生、关键耗材与维保服务等,公司凭借自身的技术与产品实力在国内CMP设备领域的市占率稳步提升,已基本覆盖国内12英寸先进集成电路大生产线,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的驱动力,并努力践行“装备+服务”的平台化发展战略,深耕集成电路制造上游产业链关键领域,大力发掘减薄设备、湿法设备、测量设备、晶圆再生、耗材服务及其他集成电路相关领域的新机会,持续优化企业管理体系及客户服务保障能力,努力提高产品市场表现及竞争能力。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新产品研发以及产能扩张,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产品竞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4,883.83万元,同比增长104.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160.10万元,同比增长152.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995.38万元,同比增长达233.36%。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将继续保持高水平研发投入,持续深耕半导体关键设备与技术服务,持续推进新产品新工艺开发,提升市场竞争力。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鉴于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公司需持续投入运营资金,以满足未来扩大研发、产能建设以及市场开拓等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留存利润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将更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产能扩张、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等方面。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3-022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路新春、赵燕来、张国铭、徐春欣、杨丽永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及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及2023年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2年同类业务金额。

  2、2022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房屋租赁、购买水电”的关联交易中,还包括向天津科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租赁房屋形成的租金费用121.50万元,双方已签署《厂房租赁免租协议》确认相关房屋租金免除,因此公司不按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审议,但账面仍按照公允价值确认租赁费用。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清华大学

  ■

  2、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4、武汉长江存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5、长江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6、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

  7、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8、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

  ■

  9、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10、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11、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天津科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以及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化定价原则,并采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相关进度进行收付款。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实际发生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海清科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3-026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自动失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4,427.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436.6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8,990.5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6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228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海清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超募资金情况

  根据《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48,990.5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248,990.53万元。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4,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2%。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实施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699.5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华海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及向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华海清科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除超募资金外,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使用安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合理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强公司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控制风险,使用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对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对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3-027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2号楼210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对于议案6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科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对于议案8路新春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二)登记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公司资本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5月9日16:3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

  联系电话:022-59781962

  传真号码:022-59781796

  电子邮件:ir@hwatsing.com

  联系人:王旭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清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华海清科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

  二、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2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华海清科存在重大问题事项。

  三、 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所处的化学机械抛光设备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集成电路、机械、材料、物理、力学、化学、化工、电子、计算机、仪器、光学、控制、软件工程等多学科领域,是多门类跨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研发制造难度大。与国际领先的竞争对手美国应用材料和日本荏原相比,公司的技术和设备缺乏在更先进的集成电路大生产线中验证和应用的机会,在先进工艺应用的技术水平上存在一定差距。如果不能紧跟国内外半导体设备制造技术的发展趋势,充分关注客户多样化、独特的工艺需求,或者后续研发投入不足,公司将面临因无法保持持续创新能力而导致市场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不足的风险

  作为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已形成了截至报告期末共有306名成员的研发团队。但随着国内半导体设备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市场需求不断增长,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若无法持续为技术人才提供更好的薪酬待遇和发展平台,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同时,随着公司上市、产能扩大后,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张,对于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也将有所提升,若公司无法及时招募补充行业优秀的技术人才,将面临核心技术人才不足的风险,对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对核心技术的保护,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非专利技术保密等制度,并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签署包含保密与竞业禁止条款的相关协议,但仍不排除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员工个人工作疏漏、外界窃取等原因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这可能会导致公司竞争力减弱,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下游客户扩产不及预期的风险

  半导体设备行业受下游半导体市场及终端消费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终端消费市场需求尤其是增量需求下滑或由于快速扩张导致的产能过剩,半导体制造厂商可能会削减资本性支出规模,将会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半导体设备行业企业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2、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由于集成电路制造行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国内外主要集成电路制造商均呈现经营规模大、数量少的行业特征,公司下游客户所处行业的集中度较高。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可能会导致公司在商业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且公司的经营业绩与下游半导体厂商的资本性支出密切相关,客户自身经营状况变化也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的影响。如果公司后续不能持续开拓新客户或对单一客户形成重大依赖,将不利于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3、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近期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减薄设备、湿法设备及CMP的成套工艺研发和产业化生产的投入,以及对晶圆再生项目的投入。未来,若公司上述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客户验证进度不及预期、通过工艺验证后市场开拓不利、或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无法满足相关业务开拓要求,则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业内知名集成电路制造商和研究院所,总体信用情况良好,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将可能进一步增加,公司面临资产周转率下降、营运资金占用增加的风险。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催收不力或主要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导致无法及时收回货款,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集成电路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以推动我国集成电路及其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若未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力度显著减弱,公司的经营、融资等行为可能会面临更多的困难,对公司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专用设备行业是半导体产业链的关键支撑行业,其需求受下游半导体厂商资本性支出及终端消费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剧烈波动,导致计算机、消费电子、网络通信、汽车电子、物联网等终端市场需求下降,在行业景气度下降过程中,芯片制造厂商将面临产能过剩的局面,通常会采取在行业低迷期间大幅削减资本性支出的方式,从而削减对半导体专用设备的采购金额,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在半导体行业景气度提升的周期,公司必须提高产能产量以满足预期的客户需求,这要求公司及供应商增加库存、扩大生产能力。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应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增长,或者对需求增长的期间、持续时间或幅度判断错误,可能会导致公司失去潜在客户或者库存积压,进而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或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六)其他重大风险

  1、政府补助与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或政府补助显著降低,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的优惠税率,公司所销售产品中的嵌入式软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如果国家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未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则可能面临因税收优惠减少或取消而降低盈利水平的风险。

  2、知识产权争议风险

  半导体设备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的知识产权领域广泛、数量众多。拥有先发优势的国际大型行业龙头企业通常会通过申请专利、规定商业机密等方式设置较高的行业门槛。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已取得了大量研发成果并申请众多专利技术,采取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公司在销售产品时仍存在与竞争对手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同时亦存在知识产权受到第三方侵害的风险。在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若公司知识产权遭遇侵权或被侵权问题,或因知识产权问题受到恶意诉讼,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主要是高端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晶圆再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涉及产能扩建、业务拓展、技术研发等环节,对公司的技术、组织和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且随着集成电路产业和半导体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可能面临来自市场变化、技术革新、运营管理等多方面的挑战,如若公司处理不当,募投项目存在不能按期完成或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和费用增加。如因市场环境变化或公司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不能如期产生收益或盈利水平不及预期,新增生产成本和费用将大幅提升公司经营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 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华海清科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 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财务指标

  ■

  (三)变动合理性分析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4,883.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86%,收入规模大幅提升,主要系公司的CMP产品作为集成电路前道制造的关键工艺设备之一,突破了更先进的技术节点,实现了更高的工艺覆盖度,取得了更多客户的批量订单,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同时随着公司CMP产品的市场保有量不断扩大,关键耗材与维保服务等业务规模逐步放量。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中,CMP设备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43,072.87万元,约占营业收入总额的86.77%,晶圆再生、关键耗材与维保服务等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810.96万元,约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3.23%。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160.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2.9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995.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3.36%,业绩大幅提升,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在保持产品竞争优势及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通过进一步优化产品设计、推进零部件国产化等多种措施实现了较好的成本控制水平,2022年度产品综合毛利率达47.72%,较上年同期增加2.99个百分点;(2)公司在业务规模扩大的同时,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亦控制在较低水平;(3)公允价值变动、现金管理收益、嵌入式软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等,贡献利润1.31亿元。

  2022年度,公司每股收益变动主要受净利润增长的影响,另外由于公司于2022年6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本增加,每股收益的增长幅度小于净利润的增长幅度。

  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10.2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3.56%,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备货增加,采购支出增幅较大所致。

  2022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9,086.5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92.77%;总资产为782,675.8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58.47%,均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于2022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48,990.53万元以及当年实现盈利50,160.10万元所致。

  综上,公司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 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华海清科是一家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半导体设备制造商,主要产品化学机械抛光(CMP)设备总体技术性能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1)掌握核心技术,技术储备丰富;(2)资深、优秀的研发技术团队;(3)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4)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5)安全、完善的供应链;(6)本地化的售后服务等方面。

  公司作为一家专业为集成电路制造商提供高端CMP商业机型及相关技术服务的半导体设备制造商,始终以集成电路产业需求为导向,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路线,在基础理论、关键技术、整机装备、成套工艺等贯穿式研究成果基础上,对标国际发展趋势,以更先进制程、更高产能、更低成本为重要突破方向,在纳米级抛光、纳米精度膜厚在线检测、纳米颗粒超洁净清洗、大数据分析及智能化控制等关键技术层面取得了有效突破和系统布局,开发出了Universal系列CMP设备、Versatile系列减薄设备、HSDS/HCDS系列供液系统,以及晶圆再生、关键耗材与维保服务等技术服务,初步实现了装备+服务的平台化战略布局。

  纵向延伸方面,公司对已有12英寸和8英寸的CMP设备的抛光工艺、产能、关键耗材及技术服务进行持续创新升级,进一步提高公司在中国乃至全球的CMP设备及配套服务的市场份额及影响力。横向扩展方面,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在CMP领域工艺和技术的深厚积淀,围绕集成电路先进制程中晶圆减薄所需超精密磨削技术及再生晶圆代工的市场需求,集中力量研发及开拓减薄设备、再生晶圆代工业务、抛光液/清洗液供液系统、耗材及技术服务业务,为公司未来发展创造更大空间和新的利润增长点。

  综上所述,2022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 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2022年度,公司研发投入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728.32万元,同比增长81.54%主要系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的创新和研发以及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发掘,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本期研发投入中研发直接投入和研发人员薪酬均有较大幅度增加。

  (二)研发进展

  1、2022年度取得的研发成果

  2022年度,公司持续重视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与创新,加大优秀技术人才引进力度,保持高强度研发项目投入,保证了科技创新成果的持续输出。截止2022年末,公司已累计获得授权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269件、软件著作权20件。

  2、2022年末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

  八、 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0号)同意注册,华海清科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7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6.6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364,427.12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5,436.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8,990.53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1日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22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是否合规

  华海清科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2022年度,华海清科存在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情形,并已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清控创投,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006.72万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国资委,间接控制公司股票3,006.72万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和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

  除上述持股公司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4月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3-023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4日,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利率不高于LPR基准利率,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授信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本次授信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为提高效率,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批准的融资额度内,为上述融资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3-024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海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清科北京”);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华海清科北京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海清科北京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华海清科北京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华海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3月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院40号楼11层11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动车充电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2023年度发展计划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华海清科北京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总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3-025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产品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3-028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

  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至5月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hwatsi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0:00-11: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2022年度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5(星期五)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首席科学家路新春先生,董事、总经理张国铭先生,独立董事李全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同庆先生及财务总监王怀需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至5月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hwatsi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资本证券部

  联系电话:022-59781962

  联系邮箱:ir@hwats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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