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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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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3-037

  转债代码:113615         转债简称:金诚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由于公司矿山开发服务业务量稳定增加,前期需投入较多的设备和材料;资源开发业务各资源项目多处于前期建设阶段,资金需求量大,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8,686.76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20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01,792,695股测算,预计分配现金红利为7,221.51万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84%。

  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975.22万元, 2022年度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98,686.76万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221.51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目前主营矿山开发服务业务,并向矿山资源开发业务拓展,矿山开发服务及资源开发与矿产资源市场的总体关联度较大,矿产资源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物质保障,矿业周期变动与全球宏观经济中长期走势密切相关,长期来看全球经济的持续发展将继续支持矿业市场的总体发展。

  (二) 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以“矿山开发服务”及“矿山资源开发”双轮驱动的经营模式,利用多年从事矿山开发服务积累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行业经验和人才优势,全力拓展海外矿业服务市场、推进自有矿山建设开发。2022年,公司矿山开发服务业务延续近年来海外市场发展的良好趋势,海外项目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全年实现海外主营业务收入322,899.67万元,较去年同比增长27.03%,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63.70%;矿山资源开发方面,公司现阶段投资运营刚果(金)Dikulushi铜矿采选工程、建设Lonshi铜矿采、选、冶联合工程以及贵州两岔河磷矿项目,并参股哥伦比亚的San Matias铜金银矿项目,未来矿产资源产品主要涉及铜、磷矿石。

  (三) 上市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分红较低的原因

  2022年公司保持稳定健康发展,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35,485.99万元,同比增长18.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75.22万元,同比增长29.47%,营业收入及归母净利均创历史新高。

  由于公司矿山开发服务业务量稳定增加,前期需投入较多的设备和材料;资源开发业务各资源项目多处于前期建设阶段,资金需求量大,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四) 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继续发展矿山开发服务业务、资源开发项目建设运营、公司日常经营等,将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完善产业链、降低财务成本,进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方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目标,立足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公司现阶段资金需求及持续稳定经营的平衡关系,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以及对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全体监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性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3-038

  转债代码:113615         转债简称:金诚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草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3,68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8,285万元

  上年度(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6) 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16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鲁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蕾蕾,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齐放,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 5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成,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师提供服务所需要投入的专业技术程度等多方因素,综合考虑审计工作安排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而确定。本期审计收费20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68万元,内控审计收费40万元。上期审计收费20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68万元,内控审计收费4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所在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综上,建议续聘其为公司提供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市场价格标准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后,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制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经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后,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草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草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市场价格标准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3-039

  转债代码:113615        转债简称:金诚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公司控制的经济实体)。

  ●本次担保金额: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为被担保人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将根据未来担保协议签署情况确认。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及子公司内部之间担保手续办理流程,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公司控制的经济实体)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73,000万元。此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金额包含截至2023年4月24日公司对被担保方已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约人民币74,607.40万元(以2022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1、担保主体: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公司控制的经济实体)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公司控制的经济实体)提供担保。

  2、被担保方及担保额度

  ■

  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金额。

  三、担保方式及担保类型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

  2、担保类型:因申请信贷业务或日常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涉外及国内信用证、外币贷款、履约担保等。

  四、授权事项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控股子公司(含公司控制的经济实体、新成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所享有的预计担保额度不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被担保方。

  2、在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实际的担保事项、担保方式、担保类型、期限和金额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

  五、担保及授权期限

  以上担保额度及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主要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金诚信矿业建设赞比亚有限公司

  金诚信矿业建设赞比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6.50万克瓦查,主要经营活动为矿山工程建设与采矿运营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72,435.61万元,负债总额78,616.91万元,营业收入103,201.46万元,净利润5,786.97万元。

  2、云南金诚信矿业管理有限公司

  云南金诚信矿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8,950.72万元,主要经营活动为矿山工程建设与采矿运营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4,391.64万元,负债总额7,936.44万元,营业收入18,509.66万元,净利润-406.89万元。

  3、金诚信百安矿业建设有限公司

  金诚信百安矿业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6,400万刚果法郎,主要经营活动为矿山工程建设与采矿运营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544.75万元,负债总额6,117.14万元,营业收入8,169.09万元,净利润6.92万元。

  4、金诚信沙尔基亚项目

  金诚信沙尔基亚项目为公司位于哈萨克斯坦的境外工程项目,承接沙尔基亚铅锌矿山的设施基建和施工工程。

  5、北京众诚城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众诚城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主要经营活动为矿山设备与物资的贸易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3,369.30万元,负债总额59,586.38万元,营业收入84,686.25万元,净利润5,216.54万元。

  6、湖北金诚信矿业服务有限公司

  湖北金诚信矿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主要经营活动为矿山工程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并提供维修及相关配套技术服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8,492.66万元,负债总额42,862.64万元,营业收入22,282.25万元,净利润446.29万元。

  7、金诚信(湖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金诚信(湖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主要经营活动为矿山机械制造、销售等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352.50万元,负债总额10,824.83万元,营业收入9,398.25万元,净利润762.75万元。

  8、有道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有道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万美元,主要从事投资与投资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14,773.85万元,负债总额91,963.40万元,营业收入52,487.83万元,净利润13,403.27万元。

  9、致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致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万美元,主要经营活动为技术服务、矿山设备物资以及矿产品贸易等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312.66万元,负债总额7,282.45万元,营业收入56.94万元,净利润0.10万元。

  七、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以上担保金额仅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额度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签署并办理相关手续,担保事项、担保方式、担保类型、期限和金额等具体事宜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八、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解决公司下属单位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含公司控制的经济实体),公司对被担保方在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均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4.48%。

  截至目前,在年度担保额度内,公司实际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74,607.40万元(以2022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2.17%;另外,经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致元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运营刚果(金)Lonshi铜矿采、选、冶联合工程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截至目前该项担保余额为8,00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约为9.09%。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3-040

  转债代码:113615         转债简称:金诚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解释15 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 16 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新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规定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无影响。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对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无影响。

  3、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不存在确认应付股利的情形,该规定对公司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暂不存在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情形,该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三)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 15 号及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公告编号:2023-042

  转债代码:113615     转债简称:金诚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5日届满,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及候选人情况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青海、王心宇、王先成、王慈成、王友成、黄海根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潘帅(会计专业人士)、张建良、叶希善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叶希善在本次被提名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余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1、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另请董事会、监事会及符合提名条件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待上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实行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的原则。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履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青海先生简历:

  王青海先生,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王青海先生2009年3月至2011年5月,历任金诚信矿业管理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员、证券法务部副经理;2011年5月至2016年4月,历任公司证券法务部副经理、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2016年4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副总裁;2017年5月至2020年5任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王青海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先成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另外四位实际控制人为叔侄关系。截至目前,王青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约0.04%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王心宇先生简历:

  王心宇先生,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心宇先生1994年7月至2019年12月,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伊朗锌厂项目经理部主管、副经理、经理,海外工程一部经理,伊朗阿拉克铝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

  王心宇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王先成先生简历:

  王先成先生,195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先成先生1997年12月至今历任金诚信集团总经理、董事长;2008年1月至2011年5月,历任金诚信矿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总裁;2014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先成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目前,王先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约0.93%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4.王慈成先生简历:

  王慈成先生,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王慈成先生于1997年12月至今任金诚信集团董事;2008年1月至2011年5月任金诚信矿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裁;2018年1月至2022年2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总经济师;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王慈成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目前,王慈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约0.23%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5.王友成先生简历:

  王友成先生,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王友成先生于1997年12月至今历任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副总经理、董事;2008年1月至2011年5月任金诚信矿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王友成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目前,王友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约0.23%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6.黄海根先生简历:

  黄海根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黄海根先自1986年8月至2022年7月任职于中条山集团,曾任篦子沟矿副矿长、胡家峪矿矿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公司董事长、经理、中条山集团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条山集团总经理助理、铜矿峪矿党委副书记、矿长、正高级采矿工程师。

  黄海根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7.张建良先生简历:

  张建良先生,195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经管学院MBA,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张建良先生1982年至2012年,历任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试验厂助理工程师、冶金室工程师、科研副处长、海南国际经济技术咨询公司总经理、经济开发处处长、科技产业处处长、副院长、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已于2012年退休。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建良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8.潘帅女士简历:

  潘帅女士,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潘帅女士自2007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9月至2018年9月任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2月至今任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帅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9.叶希善先生简历:

  叶希善先生,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研究生,拥有律师资格。

  叶希善先生自2006年至2019年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自2019年至今在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任职,现为该所权益合伙人。

  叶希善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3-043

  转债代码:113615         转债简称:金诚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5日届满。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及候选人情况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现提名尹师州、王青瀚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将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

  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履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 尹师州先生简历:

  尹师州先生,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尹师州先生于1990年6月至1998年7月任北京市第二水泥管厂工人、会计;1998年8月至2007年11月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合伙人;2007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0年11月至2011年5月任金诚信矿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5月至2017年4月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兼任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尹师州先生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尹师州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约0.16%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青瀚先生简历

  王青瀚先生,199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中共党员。

  王青瀚先生于2011年9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采矿工程师;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运营管理中心高级主管。

  王青瀚先生现兼任公司控股股东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亦成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另外四位实际控制人为叔侄关系。截至目前,王青瀚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979证券简称:金诚信公告编号:2023-045

  转债代码:113615      转债简称:金诚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3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文件按照规定和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二)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

  (三) 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异地股东也可以在填妥《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样式附后)之后,在会议登记截止日前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以收到方邮戳为准)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16:00;

  (五) 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3号楼10层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561878   传真:010-82561878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3号楼10层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附件3: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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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股东在填写以上内容的同时均需提供所填信息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至公司以确认股东资格。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3-034

  转债代码:113615         转债简称:金诚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监事会所审议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尹师州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以及对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全体监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尹师州先生、王青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金诚信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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