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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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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ST远程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2月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涉诉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针对公司诉上海睿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潜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借贷及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撤销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2民初163号民事判决; 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2、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防火电缆智能车间项目的议案》。2023年3月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与江苏国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项目中标人,中标价9,245.18万元,工期总日历天数185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汤兴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振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琪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汤兴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振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琪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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