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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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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基金管理人”)将从2023年 4 月26日起开通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

  (注: 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办理时间

  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赎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及共同代销上述基金并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销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转换业务办理机

  构,届时将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转换费率

  (一) 基金转换费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基金转换时,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申购费的差异情况而定。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的,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的,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原申购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二) 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Max{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示并公告。

  五、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或可转出的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或可转入的状态。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 T+1 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 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销售机构查询转换的确认情况。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基金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份额,留存份额不足1 份的,只能一次性转换全部剩余份额。各基金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另设规定,具体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中关于最低转换份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开通基金份额日常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595531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https://www.donghaifunds.com/了解相关情况。

  各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上述基金最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公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向各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投资者在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相关基金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 4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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