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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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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04                             公司简称:物产中大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提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194,872,040.0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10,000.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9,004,306.0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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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

  (1)“现代流通领域”首份五年规划发布,将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

  2022年,《“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规划》实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建设,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提升现代流通治理水平,全面形成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2)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助推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

  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是落实双循环战略的重要举措,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加畅通,提高市场运行效率,进一步巩固和扩展市场资源优势,有利于进一步挖掘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有利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统一大市场政策中,将着重打通物流、信息、金融、商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旨在通过系统性的优化,规范商品交易市场,降低交易成本,对未来大宗商品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形成制度保障,有助于大宗商品供应链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3)外贸保稳提质,助力抢抓国际市场机遇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主要从保障外贸领域生产流通稳定,加大外贸企业财税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帮助外贸企业抓订单、拓市场,稳定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有助于外贸企业提升应对汇率风险能力,扩大进出口业务规模,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

  (二)金融服务

  2022年以来,国际环境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逐渐增多,地缘政治动荡加剧;国内环境中,我国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出台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突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央行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稳固对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支持力度,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2022年新增人民币贷款21.31万亿元,同比多增1.36万亿元;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弹性增强、保持基本稳定;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高端制造

  制造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我国经济内外双循环以及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及各省“十四五规划”出台,促进公司电线电缆、热电联产、轮胎制造、医药制造等高端制造业的发展。

  电线电缆方面,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民用、通信以及石油化工等领域,被喻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据预测,今后几年我国电力电缆产量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受益于国家长期经济发展规划,新基建、国家智能电网建设、新能源汽车制造和轨道交通建设等,电线电缆产业正在不断优化升级,行业呈持续稳定增长态势。

  热电联产方面, 热电联产是使用煤、天然气和生物质等一次能源产生热量和电力的高效能源利用方式,热电联产设施还可提供污泥处置、工业固废处置等资源综合利用服务,是全球公认的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的重要措施,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实现循环经济的重要技术手段。根据国家规定,蒸汽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0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公司热电联产业务区域涵盖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桐乡市、海盐县)和金华市(金义新区、浦江县)等地区,上述地区均出台了集中供热规划,确定公司下属热电企业为该区域的集中供热热源点,业务布局形成了有效的区域壁垒,使得公司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

  轮胎制造方面,在2022年受物流限制、大宗商品波动、俄乌战争爆发以及世界经济形势下滑等多因素影响,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寒冬期,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我国橡胶轮胎外胎产量同比下降5.0%,根据海关总署发布数据显示,新的充气橡胶轮胎出口量同比下降6.6%。医药制造受行业整体形势影响,非一线用药市场需求萎缩,叠加人工成本、原材料等持续攀升影响,行业盈利空间大幅收窄,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我国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6%,利润总额同比下降31.8%。

  物产中大是中国供应链集成服务引领者,是首批国家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是中国具有影响力的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商之一。物产中大已连续12年位列世界500强,根据《财富》2022年8月3日公布的最新结果,2022年排名提升至120位。2022年是公司的“改革探索年、机制创新年、成果展示年”,公司根据“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围绕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开展更加积极、更加聚焦、更加有效的系列经营管理和投资活动,按照“以供应链思维、做产业链整合、构建物产中大生态圈”的实施路径,塑造战略协同、周期对冲、产融互动的产业格局,努力打造“大而强、富而美”受人尊敬的优秀上市公司。

  (一) 经营模式

  1.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

  公司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是指依托强大的资源组织、网络渠道、品牌运营等专业优势,紧紧围绕客户的痛点、难点和需求点,通过打造“五化”(即平台化、集成化、智能化、国际化、金融化)系统能力,联动“四流”(即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推进供应链集成服务模式数字化改造提升,围绕金属、能源、化工、汽车等主要品种,形成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客户需求为驱动、以智慧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利益相关方共生共赢为特征的产业生态圈。

  2022年,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板块营业收入5447.72亿元,同比增长2.29%,占公司营业收入94.49%,利润贡献70.34%。其中,金属、能源、化工、汽车服务等核心业务营业规模均位列全国前列。其中,销售钢材6002.14万吨,铁矿砂4165.34万吨,煤碳5,321.66万吨,化工1222.95万吨,元通汽车跻身2022年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百强第六名。

  (1)基于系统解决方案的金属供应链集成服务

  围绕钢铁全产业链,上游原料端矿石有澳大利亚、巴西、印尼、南非等丰富的国际化采购渠道;中游链接宝武集团、鞍钢集团、河钢集团、首钢集团、沙钢集团、建龙集团等百余家长期合作的大中型钢厂,形成遍布全国的钢材资源网络;下游围绕中交、中冶、中建、中铁建、国网等核心优质客户,解决原材料组织、材料保供、成本管理、物流规划和金融服务等配供配送基础需求,另外还与浙江省内外的集装箱、电梯、家电、汽摩配等若干特色产业集群建立长期配送服务关系,为大型产业客户及终端产业集群在资源组织、成本控制、库存风险等方面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参与合作大型项目有港珠澳大桥、亚运会、冬奥会延崇高速、中山东环高速公路、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浙江宁海抽水蓄能电站、苍南4号海上风电等,参与京雄城际铁路、京雄高速等雄安新区大基建建设等,同时市场网络延伸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真正做到“比钢厂更懂市场、比市场更懂钢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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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于贸工一体化的能源供应链集成服务

  一方面,通过集购分销为煤企提供毛细血管式的无缝连接服务,上游采购以国家能源集团、晋能控股集团、中煤能源、山西焦煤等大型煤厂为主,通过集成下游订单并在上游集中采购,半年集购比例78.51%;下游大力开拓终端直接用户,通过加工、物流、金融、信息、配煤等增值服务,将上游资源与下游众多中小用户需求进行链接。另一方面,按照能源贸易+能源实业的战略发展思路,为有效对冲煤炭贸易风险,物产环能通过新建、并购重组等方式扩大热电联产规模,并逐步拓展以垃圾焚烧、污泥处理、生物质发电等为核心技术的固废处置、新能源发电等环保业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绿色清洁能源。报告期内,物产环能全年销售煤炭5,321.66万吨、供应蒸汽727.58万吨、电力106,653.86万千瓦时(其中光伏发电201.45万千瓦时)、压缩空气244,376.70万m3、处置污泥70.3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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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基于垂直产业链整合的化工供应链集成服务

  通过“打井式”的垂直产业链整合,做好上游渠道衔接、中游生产延伸、下游市场开拓,通过向生产型企业提供原料采购、集中备库、产能提升、成品销售、期现结合、价格管理、供应链物流、供应链金融等供应链服务,从业务经营发展到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从中获得稳定的供应链服务和产业提升价值收益。聚焦油气产业、农产品产业、轮胎产业等多个行业进行复制,深度整合流通环节,提高盈利质量。目前经编供应链平台、粮油进口供应链平台、橡胶轮胎垂直产业链等一批集成服务项目取得积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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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基于全生命周期覆盖的汽车供应链集成服务

  公司有近50个汽车品牌系列代理权、近200家网点、近200万用户规模,核心业务涉及汽车销售服务、汽车金融、二手车、零部件、保险代理、救援服务、汽车回收等汽车全产业链生态服务领域,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汽车全生命周期产业链生态服务体系。2022年,元通汽车新车销售16.8万辆,实现销售收入305亿元,新车销售毛利率2.76%;实现后服务销售收入62亿元,后服务毛利率15.78%。

  公司积极谋划布局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品牌矩阵加速扩展,累计开辟30家新能源网点,涵盖绝大多数主流品牌,实现体验中心、展示中心等多模式并行发展;紧跟传统品牌厂家,新能源业务覆盖超九成经营单元;纵深渗透产业价值链,为新能源汽车市场提供“救援+物流”、二手车置换、评估师人才培训、芯片保供等多业态全方位服务。二手车平台立足建立全产业链服务平台,已全面完成综合智慧数字化升级,二手车出口量居全国前列,拍卖交易规模名列前茅。救援平台立志成为汽车救援行业引领者,加速推进救援主业全国化。零部件平台立足成为汽车零部件产业供应链集成服务商和品牌商,拓展贸工一体模式。汽车金融平台持续优化创新产品,以整车供应链金融服务与新零售业务为抓手,全面拓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汽车拆解业务主要包括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机动车)的回收、拆解业务、汽车回收零部件利用等。车家佳平台立足成为集科技与服务一体的线上元通综合服务平台,并以智慧门店为数字化改革的重要抓手,打造线上汽车生活平台,2022年新增线上官方平台访问量400万次,企业微信累计加载客户达60万人。

  (5)基于客户价值导向的全球中高端消费品品牌综合服务

  围绕做优品牌、做精渠道、做强服务的发展模式,以子公司物产中大云商为业务主体,整合消费领域优质品牌资源,运用数字化工具,提升服务能力,力争打造成为全球中高端消费品品牌首选的综合服务商。品牌端,以酒水、美妆等行业为突破口,聚焦服务中高端品牌,不断扩大核心合作品牌数量,打造优质且持续的合作品牌矩阵体系。渠道端,基于品牌方定位,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网多渠道新零售销售体系;依托世界500强产业背景和行业积淀,重点打造物产中大关联的100万+活跃私域流量。服务端,围绕消费者需求,打造集供应链、运营链、价值链和产业链四链融合的综合服务体系。目前公司合作品牌达200多个,包括成为贵州茅台的终端渠道直销商,并与爱茉莉、LG、戴森、习酒等多个中高端消费品品牌建立了深度分销服务合作关系。

  (6)智慧供应链物流体系

  公司积极构建智慧供应链物流体系,运用物联网技术将终端数据传送到大数据中心,实时监控达成全方位的物联效果,降低供应链集成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效益,夯实核心主业的行业龙头地位。重点以子公司物产中大物流——国家AAAAA级综合物流企业为承载主体,深入推进实施“百仓计划”,一方面以线下大宗生产资料为主的物流基地实体网络布局,另一方面以线上物联网、数字孪生、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支持的物流信息平台搭建,可实现多跨协同物流业务场景,延伸智慧供应链物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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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产中大物流立足国内国际双循环,以国家重大战略为引领,围绕汽车、白色家电、光伏等产业集群需求,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咽喉结点、具有区域服务支撑的中心点、具有辐射终端的物流节点,打造区域联动、网点协同、公铁水衔接的弓箭型仓储网络集群,为客户提供智慧供应链物流服务。截止2022年底,物产中大物流在华北、华东和华南等大宗商品核心物流节点区域布局物流网点数154个,其中带码头仓18个、泊位51个,铁路专用线10条,并试点合作运行中老、中欧班列,搭建与东盟、欧洲地区之间高效、经济、安全、便捷的国际物流新通道,综合物流服务量达5500万吨,服务客户2.4万余家,活跃客户3800余家。物产中大物流持续推动数字化改革,积极打造“物流大脑”,全面推行物流智能仓建设,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等物联网技术应用已覆盖50%以上的仓库,远程协同、数字孪生、电子签章及区块链存证等技术日益完善,有力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

  2.金融服务

  一是利用公司信用优势和资源优势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平台财务公司通过资金统筹获取、有效整合、优化配置,持续提升整体资金效率和效益,2022年公司新增融资综合成本进一步降低;物产中大融租发挥注册资本位居浙江省前列、租赁车辆保有量省内领先的优势,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赋能客户、重塑业务价值,为供应链上下游客户及实体经济提供融资租赁等支持。

  二是发挥现货端产业优势与期货端研究能力为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主业保驾护航。公司统筹成员公司立足现货,积极利用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的避险保值作用,帮助产业链客户平抑现货商品价格波动。其中,物产中大期货立足公司供应链集成服务,在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剧的背景下,为成员公司及产业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期现结合、场外衍生品、基差等系统风险管理服务,并在研究、行业资源共享、现期管理数字化等方面提供支持。

  三是充分发挥供应链集成服务主业优势发展供应链金融。依托自身产业背景,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和价值,通过以融促产、以融助产,与供应链上的供应商、制造商、消费者等相关利益方共建生态圈,帮助客户提升价值的同时获得产业增值,持续提升对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主业的支撑和赋能作用。

  3.高端制造

  公司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转型升级方向,陆续布局电线电缆、热电联产、轮胎制造、医药制药等高端制造行业,努力打造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细分领域行业冠军。公司高端制造板块精耕市场、服务客户,聚焦科技创新,加大研发费用投入,持续推动高适用性和高技术含量类产品的研发突破。目前,公司共有高新技术企业12家,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2家,国家级科改示范企业1家,省级科改示范企业2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3家,省级企业研究院4家,拥有发明专利93项。公司于2022年6月正式完成并购金轮股份(SZ.002722,现已更名为“物产金轮”)的股权交割,成为其控股股东,本次并购有助于发挥双方互补效应,壮大公司不锈钢业务。

  此外,公司立足“一体两翼”的同时,朝着产业生态组织者的愿景加快探索。依托良好商誉资信和政企合作优势,主动布局医疗健康、环保公用等“政府有要求、市场有需求、企业有追求”的公共服务行业。医疗健康已布局综合医院与养老产业,医院床位数约2000张,已投入运营的养老网点9家,床位数1677张。环保公用方面持续推进绿色低碳数智水厂建设,东阳南马一改污水项目、桐庐县富春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清洁排放改造工程PPP三期项目正式进入商业运营,已运营污水项目产能规模突破50万吨/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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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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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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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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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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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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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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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765.49亿元,同比增长2.49%,利润总额77.66亿元,同比增长4.05%,净资产收益率12.6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3-010

  物产中大十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长)骆敏华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94元/股调整为2.78元/股。

  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宜。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3、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合同到期而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不合格被公司辞退,1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离职,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回购价格为2.78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94,872,040股减少至5,193,362,04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5,194,872,040元减少至5,193,362,04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8、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0、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全体监事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详见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3-011

  物产中大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41,962,187.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194,872,040.0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10,000.00股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9,004,30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9.9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3,911,129,249.1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41,962,187.23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79,004,306.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随着中国在全球贸易市场中的份额不断提升,商业模式及商品种类呈现多样化,头部供应链运营企业在贸易流、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等优势逐步凸显,供应链运营服务全球化已成为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大宗商品进口国和消费国,现代供应链企业在资源整合,提升效能,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优质供应链服务价值显著提升。在党的二十大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已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供应链运营服务作为一个新的业态,已经成为新时期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层面对供应链行业发展的重视,行业将从政策扶持、营商环境等诸多方面迎来新的发展春天,重点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将进入世界前列,中国将成为全球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中心。未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产需结构进一步优化,现代供应链企业将持续转型升级,利用市场产业链布局,开展多品种、多形式的相关业务,不断强化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能力,力求模式创新及业务转型,拓展业务边界向供应链两端延伸并寻求更丰富的经营品类,打造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供应链运营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将推动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行业深化改革,业务逐渐向资金实力雄厚、优先完善一体化、多品类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大企业聚集,龙头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将极具成长性。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紧紧围绕“一体两翼”(供应链集成服务、金融服务、高端实业)发展战略要求,持续巩固提升供应链集成服务核心主业的行业龙头位势,加快建设数字化企业架构、不断完善数字化战略管理闭环、持续提升集团数据治理能力,推动供应链、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数据贯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公司向“中国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引领者”升级。同时依托强大的资源组织、网络渠道、品牌运营等专业优势,联动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快建设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客户需求为驱动,以智慧供应链企业利益相关方跨界融合、共生共赢为特征的产业互联网,以成为“大而强、富而美”受人尊敬的优秀上市公司为目标,加速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组织者。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5,765.49亿元,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1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16亿元,经营性现金流为人民币-21.41亿元。公司紧紧围绕“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不断在供应链主业、新兴产业、数字化赋能、技术创新、人才团队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以增强公司技术实力、核心竞争力、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结合所处行业的特点及经营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资金需求情况,稳步有序地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创新发展、数字化改革、资本运作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审慎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同时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的利益。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当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2022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发展、技术研发创新、数字化投入、产业投资等方面, 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以更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十届六次董事会,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与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3-018

  物产中大关于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且无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含职工监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监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且无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及确认依据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等因素,体现公司薪酬治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能有效调动治理层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04证券简称:物产中大编号:2023-019

  物产中大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

  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廖建新先生的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需要,廖建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廖建新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廖建新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廖建新先生在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会议聘任殷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殷畅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殷畅先生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殷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西路56号

  电话:0571-85777029

  传真:0571-85778008

  电子邮箱:stock@wzgroup.cn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殷畅先生简历

  殷畅,男,1984年12月出生,2008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

  曾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党群部副部长、工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704证券简称:物产中大编号:2023-020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或“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公司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物产中大集团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浙国资考核[202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物产中大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32)。

  4.2021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独立董事顾国达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5.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1年5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物产中大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8)。

  7.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2年7月2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22-051),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194,872,04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六章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时价格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回购价格=2.94元/股-0.16元/股=2.78元/股。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94元/股调整为2.78元/股。

  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94元/股调整为2.78元/股。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物产中大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之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物产中大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物产中大十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十届四次监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编号:2023-021

  物产中大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10,000 股,涉及人数10人,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0.029%;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94,872,040股减少至5,193,362,040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78元/股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或“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公司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物产中大集团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浙国资考核[202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物产中大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32)。

  4.2021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独立董事顾国达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下转B39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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