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

  

  ■

  除以上修订及其他条文序号相应变动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并重新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废止了《借贷管理制度》。

  上述修订的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陈波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正东先生、汪明辉先生、王进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背景、工作经历的了解,我们认为胡正东先生、汪明辉先生、王进勇先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胡正东先生、汪明辉先生、王进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胡正东、汪明辉、王进勇简历

  胡正东先生:1982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飞行器设计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9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63961部队工程师,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任晶品有限总经理助理,2018年4月至今任晶品镜像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晶品有限研发四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晶品特装研发四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21年7月至今担任重庆平戎执行董事、经理。

  胡正东先生持有控股子公司北京晶品镜像科技有限公司27%的股份,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汪明辉先生:1983年3月出生,毕业于原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指挥自动化专业、原石家庄机械化步兵学院装甲步兵指挥专业(双学士)。2001年高考入伍,有良好的基层工作经验和机关业务素质,曾担任过营连主官,并在团、师、军、军区、战区各级机关任职,在部队工作期间多次参加重大军事演训活动,2020年10月进入公司任职。

  汪明辉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进勇先生:1983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06年9月至2010年9月任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二部审计经理,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任法利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曾用名“法利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控制经理,2014年3月至2017年4月任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7年5月至2020年10月任晶品有限财务总监。2019年3月至今任南通晶品监事,2019年5月至今任华信智航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晶品特装财务总监。

  王进勇先生通过持有天津军融汇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6%的份额、天津军融创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29%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景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2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了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监事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年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考核情况发放。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业务发展情况及治理机制运行等情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5,329,040.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5,659,0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697,719.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规定,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火炬街1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5: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火炬街10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火炬街10号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10-80110918

  传真:010-80110918

  邮政编码:102200

  联系人:余灵

  2.与会股东住宿与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号),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0.9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58,62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7,276,861.4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2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39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

  注:本表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6,371,814.17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已于2022年10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2022年12月5日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5,498.00万元和458.74万元分别投入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并预先支付110.97万元的发行费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7日出具了《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4517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得的超募资金总额为436,821,861.41元,本次拟使用1.31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晶品特装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晶品特装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2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证券代码:688084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工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宁波银行等。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