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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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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割延期的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核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中心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提高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内容及相关资料文件,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密切相关,是基于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不存在投机性操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和风险应对措施,风险可控。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报备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三)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规定

  (四)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4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1)合伙人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1名,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2)注册会计师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

  项目合伙人冯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傅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静,三人均为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报酬共计人民币314万元。其中,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

  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报酬,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2023年度的业务规模、审计具体要求、范围、复杂程度等因素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审议程序

  (一)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资格、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项目团队人员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等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求证,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资质,同意将本事宜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相应的执业资质、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开展年度审计、资本运作项目审计的资质、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由管理层确定其2023年度的审计服务报酬。

  (四)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8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5亿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比例(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88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1.03亿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5亿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

  如果以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9,152,327股计算,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837,18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68元(含税)。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比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市场环境、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安排、投资者合理回报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制定的,该预案的决策程序等符合《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3-029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在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新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朱耀军先生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的财务报告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

  4、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欧派家居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1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欧派家居”)或欧派家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23至2024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19,5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形;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8,876.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9%。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0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各级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19,500万元的最高限额担保。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一)关于为办理综合授信等银行业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为确保公司、公司各级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增强其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2023至2024年公司对各级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之间因办理综合授信等银行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99,500万元的最高限额担保。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和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两类公司的预计对外担保额度分别为941,000万元和1,158,500万元。具体各公司拟担保金额明细详见附件1。

  (二)关于为基建项目施工提供履约担保额度预计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基建项目工程施工推进,拟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最高限额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和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两类公司的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分别为6,000万元和4,000万元。

  (三)关于为办理经营场所租赁提供履约担保额度预计

  为助力公司零售大家居业务发展,结合各级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为各级子公司因租用销售店面、办公室、员工宿舍等租赁所需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 000万元的最高限额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和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两类公司的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分别为8,000万元和2,000万元。

  上述各类担保事项合计拟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19,500万元。其中,对于同类业务的担保额度,各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拟被担保的公司基本情况

  拟被担保的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司已设立的各级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为办理综合授信等银行业务提供担保

  担保协议内容主要以公司、各级子公司在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授信、流动资金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时所签订的相关法律性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为主,“担保范围”一般为主合同所确定的该主债权之本金,及该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保证期间”一般为主合同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至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等。具体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关于为基建项目施工提供履约担保

  “担保范围”一般为被担保方未按照基建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工程款支付义务;“保证期间”一般为约定的被担保方履约日期届满之日起一年内;“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关于为办理经营场所租赁提供履约担保

  “担保范围”一般为被担保方未按照所签署的租赁业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款项支付义务;“保证期间”一般为约定的被担保方履约日期届满之日起一年内;“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公司的各级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对各级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19,500万元的最高限额担保,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姚良松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内办理对外担保的有关手续,每笔担保不需要再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49,835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04,835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形;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8,876.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9%。

  截至目前,公司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及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办理综合授信等银行业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明细

  ■

  注: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欧派家居”、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简称“欧派集成”、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简称“清远欧派”、广州欧铂尼集成家居有限公司简称“欧铂尼集成”、广州欧铂丽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简称“欧铂丽智能”、广州市欧派卫浴有限公司简称“欧派卫浴”、天津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简称“天津欧派”、成都欧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简称“成都智能”、江苏无锡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简称“无锡欧派”、江苏欧派整体定制家居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欧派”。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2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单笔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安全性高,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预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使用额度与期限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产品类型与期限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商业银行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品。

  (五)实施方式

  经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由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执行。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或受托方应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在开展业务交易前,将对交易对方或受托方进行相关调查,核实交易对方或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交易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期内的产品,并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拟交易产品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预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审批内容进行。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在业务开展前,公司财务中心需对金融机构及其发行产品进行事前预审,确认金融机构的执业资质,对所有入围产品优中选优,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实施。

  5、公司财务中心以时间单位跟踪每一笔业务的进展情况,如出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定期向总经理汇报现金管理业务情况,并报送董事会备案。

  6、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上述现金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使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所购买的产品类型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及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5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由609,151,948股变更为609,152,32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09,151,948元变更为609,152,327元。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一个行权期自2022年9月21日开始可以行权,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6股。

  (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3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公开发行了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00亿元。根据有关规定和《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欧22转债”自2023年2月1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125.46元/股。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3月31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累计为373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欧派家居关于可转债转股变动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规定,公司修订了《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新的《公司章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立即生效启用,并同时废止旧规则。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新的《公司章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立即生效启用,并同时废止旧章程。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6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公司新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9日

  至2023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分别经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6、15、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01、8.02、8.03、8.0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姚良松、谭钦兴、姚良柏、刘顺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欧派家居总部办公楼三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23年5月23日9:30-11:30;14:30-16:30。

  (八)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20-36733399

  传真:020-36733645

  邮箱:oppeinIR@oppein.com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7

  转债代码:113655               转债简称:欧22转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现就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5号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

  2、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准则解释第15号明确了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3、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6号明确了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进行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

  4、 关于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修改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6号明确了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变更时间

  1、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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