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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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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1-3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续深耕固废危废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环境修复等核心业务领域,兼顾水处理、烟气处理、有机垃圾处置等其他领域的协同发展。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发展阶段,公司在建项目、资源化利用运营项目及其他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本次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分红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21,232,764.3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25,518,88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6,275,944.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约为11.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2,478,347.1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21,232,764.30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6,275,944.1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始终专注于环境治理行业: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行业整体现状表现为综合利用水平较高,处置水平较低,其中,待处置的危险废弃物数量巨大,现有处理处置能力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新建危废处理处置设施投入使用需要时间,危险废弃物待处置量增大和处理处置能力不足的矛盾愈加明显;生活垃圾处理行业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方式能利用焚烧产生的热能,实现垃圾的资源化,高度匹配符合“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同时,在环保细分领域中,垃圾焚烧的利润率、现金收入比等经营指标均位于前列,表现出盈利性强、现金流优的特点,具备良好的运营价值,垃圾焚烧处理已逐渐成为我国大中城市主要处理方式;环境修复行业目前仍以土壤修复为主,该行业的商业模式仍以EPC工程总承包为主,当前业主方仍以政府为主,项目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专注于环境治理行业,坚守“科技创新、服务利民”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环境系统服务商。公司继续深耕固废危废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环境修复等核心业务领域,兼顾水处理、烟气处理、有机垃圾处置等其他领域的协同发展。公司采用投资建设运营服务与工程承包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公司资源化业务作为重点战略板块及方向,处于扩张及上升期;环境修复业务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目前主要业务领域所处细分行业仍具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秉承稳健的经营风格,各项主营业务经营平稳,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7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2亿元。公司牢牢把握固废处理处置的发展时期,在手订单及在建项目较多,项目资本金及建设资金需求较大,预计2023年度资本开支约为17亿元。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发展阶段,公司在建项目、资源化利用运营项目及其他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分红方案。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除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外,主要用于在建、拓展项目的投资建设,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等子公司日常经营。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将有利于提升企业未来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战略的推进实施,预期收益良好,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魏丽女士因被留置调查,无法正常履职。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做出的合理利润分配,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须提交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支付财务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增长均为0。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所在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我们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所在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该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魏丽女士因被留置调查,无法正常履职。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130万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3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45,700万元,其中:公司2023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29,600万元,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616,100万元,截至2023年4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673,318.3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23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45,700万元,其中:公司2023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29,600万元,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616,1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公司总裁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2023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预计额度内签署、更改相关协议(包括保证协议、质押协议、抵押协议等);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新增担保总额预计额度不超过229,600万元范围内的剩余额度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资信良好、风险可控的各控股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将新增担保总额预计额度不超过616,100万元范围内的剩余额度在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风险可控的各控股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或办理与各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本次新增担保预计额度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公司,均非公司关联人:

  ■

  在上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845,700万元全部实施的情况下,预计新增担保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5.26%。

  公司将在后续实际发生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呼伦贝尔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丽都花园2#1单元302室

  法定代表人:赵欣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提供相关技术咨询的技术服务并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清运服务。

  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二)岳阳锦能环境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331.23261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静脉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顺

  经营范围:从事垃圾焚烧处理、发电、供热、供冷等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及其它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营及推广应用,相关技术的培训、咨询服务;相关设备、仪表及配件、机具、材料的购销;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子公司岳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岳阳高能再生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江南镇儒溪社区临湘高新区办公楼3楼308室

  法定代表人:陈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装卸搬运;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燃料加工;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泗洪环能绿色再生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四)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泗洪县青阳镇重岗社区县卫生填埋厂北侧

  法定代表人:李玉春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并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清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五)天津高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陈官屯镇团大线静陈公路口西北角100米处

  法定代表人:高国庆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危险废物治理;垃圾处理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清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其99.5%的股权,天津静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0.5%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六)贺州高能环境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新燕村九牛寨大发冲

  法定代表人:史永川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七)新沂高能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7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新沂市双塘镇袁湖村西北侧

  法定代表人:吴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八)伊犁高能时代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282.5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号商业办公楼1003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石磊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并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清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九)天津高能时代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郑州道139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2-3(二层)-07

  法定代表人:龙少鹏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汽车新车销售;电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自然人李骎持有其7%的股权,自然人龙少鹏持有其7%的股权,自然人谭金持有其6%的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其1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十)浙江嘉天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67.46517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街道浒溪路17号)

  法定代表人:施灵静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开发、咨询、交流和转让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各类医用废玻璃、废塑料可回收物的收集、储运、处置、综合利用;塑料破碎料、塑料粒子、碎玻璃的生产、销售;塑料、玻璃原料及制品、建筑装饰材料及化工产品的研发、销售(以上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项目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自然人施灵静持有其约39.52%的股权,兰溪嘉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约9.48%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十一)杭州高能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155.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湖塘路1号

  法定代表人:罗亚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自然人罗亚平持有其约44.15%的股权,自然人杨志辉持有其约4.85%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十二)杭州高能结加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湖塘路1号

  法定代表人:罗亚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五金产品研发;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高能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十三)清远高能结加改性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08.8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盈富工业园M-07办公楼1层

  法定代表人:谭金和

  经营范围:改性粉(硫化橡胶粉)、塑料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收购废旧轮胎、废旧橡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高能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十四)襄阳高能结加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宜城市楚都大道(楚都大道与新207国道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罗亚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高能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十五)唐山高能结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园陶纬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罗亚平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保温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及容器、金属容器的研发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限制经营的待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不得使用国家淘汰落后的工艺)(不得生产国家淘汰落后的产品)(不得从事本省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高能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十六)重庆高能结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潼南区田家镇工业园区东区标准厂房1幢1楼103A区

  法定代表人:李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高能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十七)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807.55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阳新县富池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霍成立

  经营范围: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及综合利用(危废来源为:含铜、镍表面处理废物、含铜、镍电镀污泥、含铜废物、含镍废物、铜镍冶炼烟道灰,一般工业固废来源为铜冶炼、铅冶炼工业炉渣),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校企合作服务;产学研服务;实习实训服务等技术服务;金属矿产品、非金属矿产品购销。(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十八)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肃电投永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侧

  法定代表人:李爱杰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矿产品(不含特种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国家限制产品)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通用机械、专用设备批发零售。

  公司持有其约50.74%的股权,金昌宏科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约49.26%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十九)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柯朋

  经营范围:铜、锡、镍、碲、铅、锑、金、银、铟、镓、锗、熔炼渣、烟尘灰、湿法泥、电镀污泥、表面处理物、酸泥、有色金属冶炼、生产、销售;矿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生产、销售;电解废弃物、废旧金属回收、利用;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新能源、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服务;经营进料加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二十)金昌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郇昌永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矿产品(不含特种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通用机械、专用设备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高能环境(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71%的股权,自然人李爱杰持有其12%的股权,自然人郇昌永持有其8%的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其9%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二十一)重庆耀辉环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潼南区田家镇长兴大道356号

  法定代表人:张青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再生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矿产品加工、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新型材料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自然人张青锋持有其29%的股权,自然人刘峰持有其2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二十二)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5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刘川镇南山尾村

  法定代表人:谭承锋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不含粮食)、建筑材料(不含木材)、日用百货批发零售;有色金属冶炼废渣综合利用加工销售。

  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二十三)仪征高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仪征市真州镇胥浦路佐安村村部1号

  法定代表人:丁振中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其66%的股权,扬州探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二十四)贵州高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郑屯镇郑屯村二组

  法定代表人:刘磊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再生资源回收与销售;环保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有色金属与稀有金属、废渣、废料、矿石、矿产品回收、加工、销售;废旧金属、废旧物资回收与批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理和处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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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五)金昌鑫盛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89.150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7号

  法定代表人:赫东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池销售;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磁性材料生产;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磁性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材料销售;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自然人赫东波持有其49%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45,700万元的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是在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4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673,318.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5.8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668,948.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5.35%;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71,676.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8.1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60,536.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6.93%。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投保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5、保险期限: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为其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新虹”或“标的公司”)65%的股权。

  ● 交易内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经与非关联方彭华真等人协商一致,拟以9,100万元取得珠海新虹6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珠海新虹新建年处理19.80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回收生产线,处置能力包含重金属污泥15万吨,废线路板4万吨,废活性炭及退锡废液0.80万吨。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由于未来市场、政策及行业环境可能存在变化,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出现不达预期经营目标的风险,如金属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的产品盈利波动的风险、产能规模扩大后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环保政策的变化带来能耗排放等标准提高的影响、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带来的经营影响等。

  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的战略目标的实施,拓展在珠三角区域的市场布局,经与非关联方彭华真等人协商一致,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9,100万元取得珠海新虹65%的股权,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已签署,须经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交易完成后,珠海新虹新建年处理19.80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回收生产线,处置能力包含重金属污泥15万吨,废线路板4万吨,废活性炭及退锡废液0.80万吨。

  2023年4月21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并投资新建危废处置生产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魏丽女士因被留置调查,无法正常履职。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交易对方:彭华真: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40821***015,持有珠海新虹65%股权,目前担任珠海新虹执行董事。

  2、交易对方: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隆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CDKX4N3X

  注册资本: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华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3年3月27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联澳路1号1201办公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

  珠海新虹65%的股权,该部分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前,有优先受让权的原股东均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40827185F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彭建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07月11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珠港大道北三村工业区北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标的公司建设和运营情况:

  珠海新虹现有年处理1.85万吨危险废物生产线,本次交易完成后,该生产线将剥离至彭华真或其实际控制的企业。珠海新虹正在推进年处理19.80万吨易址扩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核准、环评批复、能评批复、土地证等前期手续,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4、标的公司财务情况:

  珠海新虹2022年、2023年1-2月份财务报表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湘审〔2023〕140号)。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公司收购前珠海新虹股权结构:

  ■

  四、投资安排及定价依据

  1、公司拟以人民币5,200万元收购非关联自然人彭华真持有的珠海新虹65%股权,收购完成后珠海新虹股权结构如下:

  ■

  2、各方经协商一致,公司拟以人民币3,900万元认购珠海新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900万元,珠海隆虹拟以人民币2,100万元认购珠海新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万元,本次增资认缴完成后,珠海新虹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珠海新虹股权结构如下:

  ■

  3、后续投资安排:

  珠海新虹正在推进年处理19.80万吨易址扩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3亿元,建设周期一年,建成后具备年处理19.80万吨危险废物的综合回收能力,其中包含重金属污泥15万吨,废线路板4万吨,废活性炭及退锡废液0.80万吨。

  4、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对价在综合考虑与公司发展战略的一致性、与现有项目的产业协同性、珠三角市场情况及项目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五、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彭华真

  乙方二:珠海隆虹

  丙方: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2、标的公司股权转让

  (1)乙方一同意按协议的约定将丙方6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万元,实缴人民币2,600万元)以人民币5,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

  (2)乙方二同意上述交易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3、标的公司增资扩股

  各方认可并同意,丙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该增资由甲方、乙方二按股权比例全部实缴,其中甲方出资3,900万元,乙方二出资2,1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丙方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0,000万元。

  4、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及新增注册资本的认购

  在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且丙方就本次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一定期限内按约定支付。

  5、后续管理与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丙方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有权推荐两位董事,乙方二有权推荐一位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丙方设监事一名,由甲方推荐的人员担任。

  6、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守约方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形。

  本次收购事项符合公司大力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战略,进一步完成公司危废资源化业务板块在珠三角区域的市场布局。广东省是我国经济大省,也是工业生产产废大省,而珠海市作为珠三角区域核心地区之一,目前已有大批PCB线路板企业落户,作为未来广东省PCB产业规模最大的聚集地之一,将产生大量可资源化利用的重金属污泥。本项目生产工艺拟采用公司已在重庆、江西区域成功应用的富氧侧吹熔池熔炼工艺,项目建成后,公司每年将新增19.80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回收能力,与现有危废资源化项目形成区域协同和优势互补。本次收购完成后,将增强公司危废综合利用的处置能力,有利于公司未来主营业务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七、本次交易的风险分析

  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长期发展,但由于未来市场、政策及行业环境可能存在变化,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出现不达预期经营目标的风险,如金属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的产品盈利波动的风险、产能规模扩大后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环保政策的变化带来能耗排放等标准提高的影响、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带来的经营影响等,公司将充分利用在危废综合利用业务领域积累的实际经营管理经验,积极拓展原材料市场,坚持技术工艺创新,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各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统一协作管理,快速响应和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项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2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柯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65号)核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或“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阳新鹏富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鹏富”)40.00%的股权、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靖远宏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靖远高能”)49.02%的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70,000,000元。

  一、业绩承诺情况

  (一)高能鹏富

  根据交易对方柯朋与高能环境签署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上述业绩承诺方对高能鹏富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1、业绩承诺金额

  业绩承诺期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业绩承诺期间每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000万元、7,000万元和8,000万元。

  2、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应由高能环境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高能鹏富在业绩承诺期间的每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业绩承诺年度专项审核报告。高能鹏富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根据业绩承诺年度专项审核报告的结果确定。

  若高能鹏富在业绩承诺年度实现的当期期末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对高能环境承担业绩补偿义务。补偿原则为:业绩补偿义务人须首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高能环境进行补偿,不足以补偿时,再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进行补偿;对于业绩补偿义务人股份补偿部分,高能环境有权以1元的总价格予以回购并注销。

  业绩补偿应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合计数×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作价÷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

  当期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合计数×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作价-交易对方本次认购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数。

  前述业绩补偿计算结果为负数或零,则业绩补偿义务人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若高能环境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公司在承诺年度内有现金分红的,交易对方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度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公司。

  业绩补偿按年度进行补偿,以前年度补偿的后续年度不得冲回,以前年度超出的利润可以往以后年度累计。

  (二)靖远高能

  根据交易对方宋建强、谭承锋与高能环境签署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上述业绩承诺方对靖远高能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1、业绩承诺金额

  业绩承诺期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业绩承诺期间每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000万元、7,000万元和8,000万元。

  2、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应由高能环境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靖远高能在业绩承诺期间的每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业绩承诺年度专项审核报告。靖远高能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根据业绩承诺年度专项审核报告的结果确定。

  若靖远高能在业绩承诺年度实现的当期期末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对高能环境承担业绩补偿义务。补偿原则为:业绩补偿义务人须首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高能环境进行补偿,不足以补偿时,再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进行补偿;对于业绩补偿义务人股份补偿部分,高能环境有权以1元的总价格予以回购并注销。

  业绩补偿应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合计数×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作价÷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

  当期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合计数×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作价-交易对方本次认购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数。

  前述业绩补偿计算结果为负数或零,则业绩补偿义务人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若高能环境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公司在承诺年度内有现金分红的,交易对方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度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无偿退还公司。

  业绩补偿按年度进行补偿,以前年度补偿的后续年度不得冲回,以前年度超出的利润可以往以后年度累计。

  二、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230号),高能鹏富2022年度实现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28.74万元,超过业绩承诺,2022年度交易业绩承诺完成。

  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229号),靖远高能2022年度实现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33.52万元,低于业绩承诺,2022年度交易业绩承诺未完成。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靖远高能业绩补偿义务人当期补偿股份数=(21,000.00万元-21,347.95万元)÷21,000.00万元×25,735.44万元÷9.94元/股-0=-42.90万股,补偿义务人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三、靖远高能2022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原因

  2022年,靖远高能受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影响,国内外形势的不确定性及其他综合因素干扰,二期项目建设进度延缓,同时对一期项目的正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进而影响项目总体利润的实现,导致本期实现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金额8,000万元。

  四、独立意见

  高能鹏富2022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928.74万元,完成本年业绩承诺的111.61%,完成了2022年度业绩承诺,无须进行业绩补偿。靖远高能2022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33.52万元,完成本年业绩承诺的92.92%,业绩承诺方未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公式,无须进行业绩补偿。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遵守公平、公正、合理原则,能够充分保障公司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提名吴秀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情如下:

  鉴于公司董事、副总裁魏丽女士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解除魏丽女士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及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魏丽女士在董事、副总裁任职期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其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吴秀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部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秀姣女士简历:

  吴秀姣,女,1970年出生,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北京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北京汇智融胜首席财务官、晋商联盟首席财务官,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或同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6、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李卫国先生、刘泽军先生、凌锦明先生、陈望明先生、魏丽女士、胡云忠先生、甄胜利先生;议案11:吴秀姣女士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安先生

  电话:010-85782168

  传真:010-88233169

  邮箱:stocks@bgechina.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证券部

  邮编:100095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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