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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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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74,841,012.87元。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4,347,4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23,459.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23%。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分类

  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运营、管理及维护。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代码:D4620)。

  (二)行业产业链

  污水处理上游主要包括各类污水处理设备、污水排放管网、污水处理药剂、水质监测设备以及污泥处理设备的生产制造;中游主要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运营;下游是污水处理末端市场,主要是指中水回用、污泥处理以及污水排放等后续环节。

  (三)行业特点

  1.周期性

  基础民生行业需求稳定,对经济周期波动的敏感性相对较低,盈利能力受能源、基础性生产资料价格的波动性影响较小,其主要周期性体现为投资建设的周期性。污水处理设施作为某一地区的基础设施,其建设规模要满足该地区一定时期的需要,适当超前建设。当地区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达到一定水平,其污水处理能力出现饱和迹象时,通常会按照远期规划目标(一般为10年-20年)对现有产能进行改扩建或是建设新的污水处理设施。

  2.区域性

  行业区域性较为明显。因管网具有不可移动性及不可替代性,污水处理企业只能在其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因而一个城市排水业务发展受制于该城市城区及城市规划发展区域。

  (四)行业准入及壁垒

  1.政府授权

  水环境治理作为最基本的民生保障,依法实施特许经营。对于想进入该行业的企业而言,取得包括特许经营权等在内的政府批准及授权是从事相关业务的重要前提条件,而特许经营授权通常有排他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因此行业具有明显的区域专营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他潜在市场竞争者进入的难度。

  2.地域壁垒

  行业发展受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状况影响。排水设施与服务辖区一旦确定,投资运营商在服务辖区市场上的经营与占有率便具有支配性,因此该行业长期以来都具有显著的地区垄断性。被授予污水处理等排他性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当地具有突出优势,对于拟跨地区竞争者而言具有较大的准入难度。

  3.资金壁垒

  作为高度资本密集型行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服务结算价格受到政策管制,处理量也难以短时间内有较大幅度的提升,造成此类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对于拟进入该行业的企业有较大的资金壁垒及融资能力要求。

  4.技术壁垒

  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其技术范围涉及工程建设、材料学、微生物学、化学、物理学和工业自动化等多个专业领域。随着我国对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不断趋严,各地政府及其下属部门都极为看重水处理企业既往业绩及技术实力,过硬的技术经验成为了水处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门槛。水处理企业必须具有同类或同性质的水处理项目的成功服务经验、具备一流的专业人才队伍、拥有先进的水处理技术,才有机会获得优质的新项目。

  (五)行业发展现状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21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显示,2021年全国城市污水排放量为625.08亿吨,污水年处理量为611.89亿吨,污水处理率97.89%。全年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2,078.76亿元。截至2021年末,全国城市共有污水处理厂2,827座,污水处理能力20,767万吨/日。2021年全国县城污水排放量为109.31亿吨,污水年处理量为105.06亿吨,污水处理率96.11%。全国县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560.91亿元。截至2021年末,全国县城污水处理厂数为1,765座,污水处理能力3,979万吨/日。

  (六)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水处理业务

  水处理业务覆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治理、村镇农污治理、垃圾渗沥液处理,采用自主投资、BOT、TOT、PPP、BOO、OM模式运作,项目主要分布于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公司投资运营30座污水处理设施及3个村镇农污治理项目,设计处理能力约为199.51万吨/日,已投运产能约为132.18万吨/日。公司承接的污水处理设施接收来自泵站或调节池收集的各类污水,通过格栅、沉砂池等设备设施进行一级处理,去除污水中的较大悬浮物和固体废弃物;通过微生物新陈代谢及沉淀分离实现二级处理,降解大部分污染物并沉淀活性污泥;后经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膜技术等深度处理工艺,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出水中的污染物并最终达标排放。对于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公司通过自建设施及外运处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

  ■

  (二)固废业务

  公司固废业务覆盖固废产业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采用自主投资、PPP模式运作。公司投资的渣土及建筑垃圾处置项目,主要收纳来城市旧城改造中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分拣、破碎、筛分,形成再生骨料,制成透水砖、河道护坡砖等绿色再生建材产品或是用作地面铺设的基础材料,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公司投资的垃圾收转运项目、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大件垃圾处置项目、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通过对收纳的各类城市固体废物根据其特性有针对性地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工艺方法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

  ■

  (三)综合技术服务

  综合技术服务涉及智慧运营、环境监测等领域。公司整合国内、业内优势资源,组建科技型技术服务企业,培育轻资产发展引擎,对外输出环保设备系统集成和智慧水务系统技术服务;自主投资成立专业环境监测机构,为公司及其他检测需求企业提供“水和废水”、“固体废物”、“土壤和沉积物”、“环境空气和废气”、“水处理剂”、“噪声检测”六大领域检测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466.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43%;实现利润总额17,493.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4,794.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357.5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7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23%,低于30%,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在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等方面,公司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74,841,012.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4,347,4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23,459.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23%。

  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940,716.3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4,841,012.8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9,923,459.7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运营、管理及维护。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代码:D4620)。该行业具有周期性、区域性等特点,发展受地域、资金、技术等因素影响,取得包括特许经营权等在内的政府批准及授权是从事相关业务的重要前提条件。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立足于区域环境治理的需求,通过自主投资运营、BOT、TOT、PPP、BOO、OM等多种经营模式延展业务边界,已形成多项产业叠加、多种模式并举、多条门路增收的发展格局,着力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区域环境综合服务提供商”。目前,公司正处于由优势区域向外逐步拓展业务阶段。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4,667,557.0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940,716.3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1%。

  2.资金需求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安排。2023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稳健的投资策略,积极搜寻、筛选、调研优质项目,加大投并购力度,优化产业布局;同时,加快推进“漳浦县绥安工业区大南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城市管理综合体PPP项目”及福建区域内存量项目改扩建工程的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尽快投产达效。

  经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战略规划、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确定需要一定的留存收益来保障经营和发展,同时将合理采用银行借款等融资渠道增强企业资金实力,以增强公司抵御经济波动以及外部运营环境变化风险的能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注重经营利润在经营发展与回报股东之间的合理平衡,本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市场开拓、项目建设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增长潜力,更好地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年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实际资金需求相吻合,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是基于可持续发展及保障股东合理回报考量,结合项目建设以及业务版图扩大的需要,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项目建设、市场开拓及满足营运需求。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拟定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及日常经营与在建、拟建项目的资金需求而作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0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人民币460,000,000.00元(46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985,851.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2,014,148.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9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9日出具的XYZH/2019FZA10236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验证。

  2、2022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158,41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99,994.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96,375.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703,619.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23日出具的XYZH/2022XMAA10155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4,385,932.48 元,其中:2019年4月9日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69,802,579.79元,此部分预先投入资金已以募集资金254,755,500.00元置换;支付其他发行费用2,133,237.12元;2019年4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47,497,195.36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3,826,045.44元。

  2、2022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9,196,633.74元,其中:2022年6月23日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非公开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9,071,898.07元,此部分预先投入资金已以募集资金18,991,258.07元置换;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18,402,276.92元;支付其他发行费用1,803,098.75元。同时,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支出250,000,000.00元,到期转回8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本金余额170,000,000.0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96,891,721.84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4年11月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20年4月进行了修订。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2019年4月25日,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2、2022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2022年7月6日,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已于2020年1月22日正式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

  2、2022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附表2。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闲置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韭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具体如下:

  2022年7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实际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投资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赎回8,000.00万元,实现现金管理收益59.77万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本金金额尚余17,000.00万元,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各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资金与实际投入各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募集说明书中分配的各项目募集资金未扣除发行费用,且本公司董事会可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4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至5月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fjhxhb@fjhxhb.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9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裁:卓贤文

  董事会秘书:林志军

  财务总监:陈拓

  独立董事:沐昌茵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9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至5月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fjhxhb@fjhxhb.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3626529

  联系邮箱:fjhxhb@fjhxhb.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6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9:00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74,841,012.87元。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4,347,4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23,459.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23%。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安排。经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战略规划、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确定需要一定的留存收益来保障经营和发展,同时将合理采用银行借款等融资渠道增强企业资金实力,以增强公司抵御经济波动以及外部运营环境变化风险的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宏景先生、徐婷女士、林锋女士、魏忠庆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福建柘荣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柘荣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福建柘荣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2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福建柘荣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人民币增至4,2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14时3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8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执行时间

  1.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和“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1)社会资本方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下同)或发包给其他方等,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定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

  (2)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多项服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3)在PPP项目资产的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社会资本方在相关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应当将其予以资本化,并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无形资产。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均应予以费用化。

  (4)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应当在社会资本方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社会资本方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5)对于社会资本方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应当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

  (6)对于社会资本方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相关建造期间发生的建造支出应当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进行列示。除上述情形以外的社会资本方在PPP项目建造期间发生的建造支出,应当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列示。社会资本方应当将PPP项目建造期间发生的重大建造支出的现金流量信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郑丽惠、沐昌茵、温长煌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格式要求实施,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1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峡环保”)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的业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不利影响,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无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宏景、徐婷、林锋、魏忠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郑丽惠、沐昌茵、温长煌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拟定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因业务合作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交易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计通过,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990.65万元,具体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一)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金额为1,637.70万元,具体如下:

  1.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自来水,预计金额为200万元(不含税)。

  2.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人福建省长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金额为193.53万元 (不含税)。

  3.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环洗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人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洗涤服务,预计金额为13.00 万元(不含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向关联人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运维及监测服务,预计金额为160.08万元(不含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向关联人闽侯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检测服务,预计金额为11.32万元(不含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向关联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处置服务,预计金额为478.00万元(不含税)。

  4.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人福州市水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提供的策划服务 ,预计金额为6.4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人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设计、勘察、监理、技术咨询等劳务服务,预计金额为75.79万元(不含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人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提供施工服务,预计金额为328.87万元(不含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代建 管理服务,预计金额为91.65万元(不含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人福州市城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提供检测服务,预计金额为79.05万元(不含税)。

  (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四、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 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3) 法定代表人:陈宏景

  (4) 注册资本:212,000.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洗浴服务;餐饮服务;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旅游业务;小餐饮;小食杂;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污染治理;物联网应用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固体废物治理;物业管理;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船舶租赁;停车场服务;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旅客票务代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广告发布;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92.83亿元、净资产159.83亿元、营业收入27.34亿元、净利润1.15亿元。

  2.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 注册地:福州市六一北路340号

  (3) 法定代表人:肖友淦

  (4)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环境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园林古建工程、旅游规划、电力行业、路桥行业的设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项目代建,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绘(以测绘资质证书为准);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城市给水、排水工程规划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给水排水技术、设备及产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岩土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劳务类;城乡规划编制、设计、管理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应用软件开发;产品销售代理;软件运行维护服务;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绿化管理服务;花卉种植;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其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其他未列明的工程勘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37,786.56万元、净资产14,534.71万元、营业收入58,141.22万元、净利润2,631.34万元。

  3.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 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3) 法定代表人:魏忠庆

  (4) 注册资本:169,287.48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与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自来水管网的建设与维护;管道工程二级(限自来水管道)的施工;汽车修理、汽车装潢(仅限设分支机构经营);水质检测;温泉工程投资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总资产620,700.97万元、净资产255,285.52万元、营业收入103,830.86万元、净利润5,131.00万元。

  4. 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龙腰146号

  (3) 法定代表人:王鸿捷

  (4) 注册资本:9,200.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洗浴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足浴服务;住宿服务;理发服务;美容服务;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五金产品零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日用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健身休闲活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会议及展览服务;棋牌室服务;陆地管道运输;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酒店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4,558.89万元、净资产8,155.24万元、营业收入3,116.71万元、净利润-785.84万元。

  5. 闽侯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第12号

  (3) 法定代表人:陈钰林

  (4)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排水及水体综合治理设施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排水用户的接驳;供排水设备、机具、材料的设计开发、代购代销;水环境治理的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技术转让;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服务;遥感测绘服务;其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水文测量服务;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闽侯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1,201.00万元、净资产3,338.5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510.15万元、净利润-102.90万元。

  6. 福州市水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加洋路27号办公综合楼4层A18室

  (3) 法定代表人:李招群

  (4)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餐饮服务;小餐饮;小食杂;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旅客票务代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停车场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日期为2021年11月3日),福州市水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总资产271.86万元、净资产271.8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8.14万元。

  7. 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491号1号楼六层、七层

  (3) 法定代表人:郑伯玲

  (4) 注册资本:43,2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结构制造;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机械设备研发;建筑用石加工;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电气安装服务;测绘服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总资产27,765.33万元、净资产7,727.98万元、营业收入15,481.94万元、净利润1,496.42万元。

  8. 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 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5层

  (3) 法定代表人:郑伯玲

  (4)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水环境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开发;兼营代购代销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371,925.37万元、净资产278,175.66万元、营业收入76.30万元、净利润-95.32万元。

  9. 福州市城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340号晋-1#楼一层东侧

  (3) 法定代表人:黄良贵

  (4) 注册资本:501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市政设施管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州市城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总资产412.54万元、净资产183.43万元、营业收入440.20万元、净利润58.02万元。

  10. 福建省长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 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06号榕航花园第2幢十六层1501号房

  (3) 法定代表人:陈长希

  (4) 注册资本:5,000.5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白蚁防治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金属结构制造;园艺产品种植;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建省长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总资产10,768.42万元、净资产1476.7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269.97万元、净利润155.27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行,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2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末的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3,433,446.44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1,894,275.43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 元

  ■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3,433,446.44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1,894,275.43元,合计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51,539,171.01元。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组合1.应收政府客户的款项;组合2应收非政府客户的款项。本公司参考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编制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组合2应收非合并范围内款项。本公司参考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两者的差异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导致存货的价值回升,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二、 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 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17      证券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3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4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4日

  投票时间为:自22023年5月23日15时00分至2023年5月24日15时00分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15:00至2023年5月24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方式进行会议登记。

  (一)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5月24日的上午9:00—11: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

  邮编:350014

  联系电话:0591-83626529

  传真:0591-83626529

  (二) 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方可出席现场会议。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 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 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14

  联系人:林志军陈秀兰

  电话:0591-83626529

  传真:0591-83626529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〇”,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5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11时00分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路荣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774,841,012.87元。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4,347,4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23,459.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23%。

  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上述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以及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显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联监事郭梅钦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3817                                                  公司简称:海峡环保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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