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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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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0万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55%。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80,000,000股。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和经济状况,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效应对内外部挑战,国民经济顶住压力持续发展,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就业物价总体稳定,人民生活持续改善,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中国国内生产总值12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

  中国作为制造大国和消费大国,对石化产品和化工材料保持着旺盛的需求,从而驱动我国石化行业稳步发展。自2019年以来,大型炼化企业大规模投产,促进了作为重要配套支撑的沿海危化品水运市场的持续发展。公司所处行业为水上运输业。根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2022年沿海省际化学品运输量约4000万吨,同比增长9.6%;成品油运输量约8500万吨,同比增长4.9%;沿海液化气运量528万吨,同比增长0.57%。

  2023年,在沿海炼化新增项目投产带动下,散装液体化学品、LPG运输需求预计持续增加。随着国内化工产业链布局日趋合理,区域内航线明显增加,船舶整体运输距离呈现缩短趋势。后续随着新增运力逐步投放市场,市场供需有望保持动态平衡,运力结构将进一步优化。顺应绿色、低碳,智能的航运发展新趋势,安全环保监管要求的不断提升,下游化工企业“退城入园”工作不断推进,化工企业对物流环节的专业化,安全性需求日益增加,行业小型、不规范的企业受监管及经营压力将被逐步淘汰,行业集中度有望快速提高,行业企业发展将加速拉开差距,优胜劣汰,头部企业集中度将明显提升。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国际、国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水上运输业务,包括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的海上运输,并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化工供应链综合服务商。伴随着“1+2+1”战略发展布局的稳步推进,公司在主营业务上不断深耕,持续提质降本增效,保障了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经营效益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6艘化学品船和2艘液化石油气(LPG)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各类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共计21艘,总运力达25.95万载重吨。其中,化学品船舶16艘、运力19.45万载重吨。2022年11月,公司成功竞得上海中船重工万邦航运有限公司51%股权,于2023年3月完成所有产权交割。中船万邦拥有化学品船舶6艘,总运力为4.1万载重吨。2022年11月,公司也收购了深圳中远龙鹏液化气有限公司15%的股权,并与转让方凌丰化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将在LPG运输业务上加强合作。

  2、经营模式

  按照租船方式和费用结算方式的不同,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为期租模式和程租模式。其中,程租模式又分为自有船舶程租和外租船舶程租。

  (1)期租模式

  期租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配备船员的船舶,租期内船舶由承租人调遣,承租人按月支付租金。船员工资、维修保养等固定费用由出租人承担,燃油费、港口费等变动费用通常由承租人承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营船舶共计21艘,其中7艘船舶与客户签订了一年期租合同,2艘大型MR型船舶与客户签订5年期租合同。该模式既可为承租人锁定运力,保证物流畅通,又能保证出租人的固定收益,稳定经营效益。

  (2)程租模式

  程租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在指定港口间运输约定的货物,承租人按航次货量和运价结算运费,所有的成本费用由出租人承担。程租模式包含年度运输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公司自有船舶主要以执行签订的年度运输合同为主,航次租船方式为辅。外租船舶以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相结合的方式运营。

  A、自有船舶

  公司自有船舶主要服务于行业大型石化企业,包括大型央企/国企、大型民企和中外合资企业等。客户通常以招投标或商务谈判的方式与承运商签订年度运输合同以保障其运力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船舶在程租模式中超过75%收入来自年度运输合同。该合作模式运价稳定,且约定了油价联动机制条款,能有效避免市场油价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保障了船舶经营和收益的稳定性。

  B、外租船舶

  随着公司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市场竞争优势日益凸显,客户信任并青睐公司为其提供运输服务。在公司自有船舶运力不足时,公司通过向市场采购具备服务资质和能力的承运商提供运输服务以满足客户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为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了271个航次的外租船舶运输服务,实现营业收入约14,959.30万元,同比增长146.91%。该模式增加公司营业收入的同时,能有效增强客户粘性,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储备更多优质客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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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各类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共计21艘,总运力达25.95万载重吨。其中,化学品船舶16艘、运力19.45万载重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总量为814.56万吨,同比增长32.34%。实现营业收入7.85亿元,同比增加38.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6亿元,同比增加3.6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4月2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自2023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4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独立、审慎、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至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1、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除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外,另按每年2.4万元(税前)发放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按每年4.8万元(税前)发放监事津贴。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本次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人员已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未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形进行积极整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未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每股转增比例: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考虑到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日常经营以及未来战略布局资金储备等因素,未来将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624.7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45,126.43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0万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55%。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80,00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624.7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45,126.43万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000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水上运输业务,包括散装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的海上运输,所处行业为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行业。近年来,国家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和引导海运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2020年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深化海运企业改革,鼓励骨干海运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中小海运企业做专做精做特,鼓励海运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规模化、集约化、多元化经营,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形成一批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海运企业和专、精、特发展的海运企业,形成若干全球综合物流运营商。2021年交通运输部发布《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完善海运全球服务网络,优化海运船队规模结构,进一步提高集装箱、原油、干散货、特种运输船队国际竞争力。2022年交通运输部发布《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提高海运船队国际竞争力,优化海运船队规模结构,提升船舶装备技术水平,建设规模适应、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绿色智能的海运船队,提高海运企业服务能力。在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国水路运输市场稳定向好发展,并朝着“海运强国”的目标持续迈进,我国海运企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国际方面,随着产业转型,欧美国家逐渐放弃本土炼油业务,全球炼油产能加速向亚洲转移,全球炼化产能格局的演变推动全球化学品航运市场发生区域结构变化,产生了庞大的国际化学品运输需求。国内大型炼化企业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主动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投资建设和资产收购等方式积极布局海外炼化项目,也为我国海运企业带来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国内方面,随着国内沿海多个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陆续投产,公司下游客户货运需求大幅增长,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大,业务呈现出良好的成长性。当前,公司需要进一步扩大运力规模以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公司顺应行业发展,在夯实国内化学品龙头地位的同时,将大力拓展LPG与国际液货危险品运输业务,并加大对安全管理、数字航运的持续投入。因此,公司需要资金支持,以实现短期经营成果和长期发展目标。

  公司是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化学品水上运输的龙头企业,致力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化工供应链综合服务商”。为实现战略目标,公司未来需要持续做好市场调研分析,加大资源投入,丰富业务体系,不断提升多元化服务能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476.74万元,同比增长38.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24.75万元,同比增长3.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692.47万元,同比上升5.17%。为有效推动公司“1+2+1”的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顺利实现,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须确保自身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现阶段急需新增船舶的投入,以更好服务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夯实公司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化学品航运龙头地位,积极拓展清洁能源运输与国际液货危险品运输业务,实现公司快速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四)符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55%,符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关规定,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当年经审计净利润和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根据《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日常运营等事项,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的可持续性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保障投资者的长期回报。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及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积极实施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以11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了对投资者回报的合理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方案实施后,由于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会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情况: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条款以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为准。

  ●决议有效期:2023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4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

  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额度可互相调剂。

  (四)决议有效期

  2023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4日。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条款以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短期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自2023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4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兴通股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许瑞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兴通股份、恒而达、闽发铝业、厦门空港、厦工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伟平,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兴通股份、厦门国贸、恒而达、闽发铝业、厦工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牛又真,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兴通股份、厦门国贸、厦工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润,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兴通股份、厦门象屿、东方材料、三夫户外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许瑞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伟平、签字注册会计师牛又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润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2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等费用共计75.00万元(含税),其中年度审计报告费用55.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00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约定的服务内容,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认真审议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色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内部控制情况。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四)本次续祟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部分变更,正在建造的1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7,450载重吨)不再置换“兴通油69”轮,变更为外贸化学品船。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号)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5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76,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85,733,3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0,266,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秋)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17号)。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1,365.20万元变更为投资“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括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包括新建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运力分别为8,000载重吨、7,450载重吨),分别用于置换公司船舶“兴通油59”轮、“兴通油69”轮,拟使用募集资金21,630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兴通油59”轮置换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置换后的船舶为“兴通79”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488.02万元。拟变更实施方式的1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7,450载重吨)已于2022年8月开工建造,已通过募集资金支付6,430万元,预计2023年下半年投入使用。

  截至2023年4月24日,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4,842.39万元,包括剩余募集资金4,711.98万元及利息130.41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和具体情况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8年8月29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的公告》(第67号)的规定,通过“退一进一”方式申请新增运力的,原有用于置换的船舶需要在新增运力投入运营前退出市场。

  公司集合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对“兴通油69”轮的实际运营状况、船舶质量进行充分评估与论证后,确定“兴通油69”轮可以继续提供服务,尚未达到需要进行置换的时点,未来将根据实际情况再择机通过“退一进一”方式申请新增运力进行置换。

  同时,随着全球化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化工生产中心逐步转向亚洲地区,产生了庞大的国际化学品运输需求,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部分变更,正在建造的1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7,450载重吨)不再置换“兴通油69”轮,变更为外贸化学品船,以满足国际化学品运输需求的增长。

  公司已于2023年一季度相继有3艘外贸化学品船投入运营,运营状况良好,本次变更实施方式,公司将新增1艘不锈钢外贸化学品船,有利于公司开拓国际化学品运输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市场影响力,同时为客户和股东创造价值。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客户需求并充分论证相关船舶运营状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开拓国际化学品运输市场,提高市场影响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除变更实施方式外,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投资者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变更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本次转增股本后,预计公司的总股本为280,000,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公司注册资本同步增加至人民币280,000,000元(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上述内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号)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通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5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76,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85,733,3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0,266,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秋)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17号)。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进行变更,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投资于新项目“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其中两艘船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兴通海运(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海南”)实施,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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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5,5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兴通7轮)已于2022年1月投入使用,故变更后新项目不再包含此船舶。

  注2:兴通7轮实际使用7,509.29万元,投入使用后,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1,190.71万元,加上利息174.49万元合计21,365.20万元作为新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2022年9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兴通海南未就募集资金单独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增资或借款)进行明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先后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泉州泉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408011229008000618,以下简称“原专户”)向全资子公司兴通海南在中国银行泉州锦绣支行开立的基本户(账号:433847779990,以下简称“中行基本户”)汇款5次,具体情况如下:

  1、27,000载重吨外贸化学品船购置(“丰海35”轮)

  ■

  2、13,000载重吨外贸化学品船建造

  ■

  公司将募集资金从原专户转入兴通海南的中行基本户,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支出,中行基本户投入相关船舶的累计金额均大于募集资金转入金额,不存在募集资金闲置在中行基本户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相关事项进行整改,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对公司前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投入方式进行确认。兴通海南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公司将存放于原专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对兴通海南借款,后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风险评估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风险评估

  公司募集资金存在管理不规范的情形,针对该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在保荐机构的督促下积极进行整改。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系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后续公司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股东回报。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本次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

  公司代码:603209                                                  公司简称:兴通股份

  (下转B28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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