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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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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913,056.5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7,554,760.11元。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20,000,000股,以此为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5,000,000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7.78%。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务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昌献,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顺络电子、德赛西威等近10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敏,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灿光电及中广天择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轲,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海士,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昌献、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敏、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海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容诚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情况,认为容诚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聘期一年。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集芯”)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上述情况,公司需要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500.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黄洪伟先生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1票回避。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需要,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博捷半导体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捷”)、兰普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普”)和上海矽诺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诺微”)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2,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博捷半导体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参股公司,同时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系公司关联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兰普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 上海矽诺微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2023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将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丽萍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核以及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部分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全体监事需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上述事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以及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各监事均无异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进行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除兼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领取标准为:税前8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监事薪酬;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结合公司《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发放;

  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职能补贴、绩效奖金、年度奖金等构成,将根据公司2023年的经营结果与年度营利能力,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及相应岗位履职能力、履职情况决定;

  四、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进行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除兼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第二十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进行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除兼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及因换届、改选新任的,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外部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要求,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5号及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根据要求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16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集芯”)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3元,募集资金101,76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1,026.5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739.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43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英集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英集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因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湾一号港9栋2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4、5、6、9、10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8全体董事、监事回避,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黄洪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鑫、曾令宇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二)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

  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到达时间为准。

  (四)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湾一号港9栋2层公司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1、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湾一号港9栋3层

  邮编:519080

  联系电话:0756-3393868

  传真:0756-3393801

  邮箱:zqb@injoinic.com

  联系人:徐朋、吴任超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04-25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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