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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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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是煤炭的生产、洗选加工、销售及发供电,矿山开发设计施工、矿用及电力器材生产经营等。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煤炭、电力热力、焦炭及化工产品等。煤炭产品主要是:焦煤、肥煤、瘦煤、贫瘦煤、气煤等。

  公司煤炭销售的主要区域是东北、华北、南方地区的大型钢铁企业及发电企业。本公司所属矿区资源储量丰富,煤层赋存稳定,属近水平煤层,地质构造简单,并且煤种齐全:有焦煤、肥煤、瘦煤、贫瘦煤、气煤等,特别是在冶炼煤中,公司的冶炼精煤具有低灰分、低硫分、结焦性好等优点,属优质炼焦煤品种,是稀缺、保护性开采煤种。从规模优势和质量优势而言,公司的冶炼精煤在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在国内冶炼精煤供给方面具有重要地位。

  2022年初,公司共拥有13座矿井,煤炭资源储量43.77亿吨。2022年,公司收购华晋焦煤沙曲一矿、二矿、吉宁煤业和明珠煤业4座煤矿,增加煤炭资源储量22.85亿吨(2021年末数据),当年未开展勘探活动,开采动用资源量0.62亿吨。截至2022年末,公司共拥有17座矿井,其中:在产矿井16座,在建矿井1座;煤炭资源储量66.00亿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出具了《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17西煤01和22焦能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与前一次信用评级结果保持一致。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3-014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0,692万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0,069万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630,623万元,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06,9051万元,加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630,623万元,减同一控制下收购华晋焦煤影响159,467万元,减分配2021年度股利327,725万元,母公司期末留存可供分配的利润1,212,482万元。

  按照“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10,218万元,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为93,065万元。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已累计分配利润368,690万元,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18.85%。

  同时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的规定,按2022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630,623万元的10%计算,应分配63,062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为积极回馈全体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鉴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本次拟以股份发行完成后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经测算,本次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681,252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股份发行后的新增股份数额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完成为准。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分红情况说明

  (一)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性

  公司系主焦煤生产加工企业,兼营电力、焦炭等,目前处于成熟稳定发展阶段,业绩优良。公司将朝着既定目标努力奋斗,以实际行动和优良业绩回馈股东、惠及职工、回报社会。

  (二)利润分配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3-01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上午10:30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已于2023年4月10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建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第三节”部分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公告2023-013)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2022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告2023—014)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预案需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5名关联董事赵建泽、王宇魁、胡文强、戎生权、孟奇回避表决,由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告2023—022,金融服务协议详见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5名关联董事赵建泽、王宇魁、胡文强、戎生权、孟奇回避表决,由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告2023—015)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详见公告2023—016)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告2023—017)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应付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票据贴现、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相关利率参照当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

  提请董事会并授权由经理层负责办理金融机构融资的有关事宜,包括签署、修改、补充融资等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事项。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水峪煤业和腾晖煤业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详见公告2023—018,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华晋焦煤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的议案》。

  (详见公告2023—019,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告2023—020)

  (十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详见公告2023—021)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3—012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下午2:30时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0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2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后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确立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董事和经理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在遵守了“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等一般市场原则基础上,协商一致所达成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1-3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 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3—022

  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近年履行《金融服务协议》情况和深交所新修订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现拟对《金融服务协议》进行重新签订。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二)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5名关联董事赵建泽、王宇魁、胡文强、戎生权、孟奇回避表决,由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注册资本:人民币106.23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31914164T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加工、销售,机械修造等。

  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12日,截至2023年3月24日焦煤集团持有本公司3,265,337,9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76%,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8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41层

  法定代表人: 李晓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35.5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699102982U

  经营范围:为成员单位提供财务和融资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提供担保;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一、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业务;经批准发行债券业务资格;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5日,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号为00441359。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计454.28 亿元,负债合计385.89亿元;2022年营业收入13.43亿元,利润总额9.48亿元。

  3、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属焦煤集团控股子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主管机构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二)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公司对公司的服务类型及收费标准。

  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办理该业务时收费应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就同期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办理结算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户,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就同期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办理存款服务。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30亿元。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办理信贷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100亿元,日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亿元。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办理票据池业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参与财务公司搭建的票据池业务,总额不超过20亿元。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3-013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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