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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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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飞达音响 75.4091%的股份的收购,飞达音响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飞达音响是国内领先的电子音响系统生产企业、行业知名品牌,相关产品在电影还音系统市场占据优势地位。公司在电声行业的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经过多年的发展以及对产业链的不断整合,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声学产品(耳机、音响)业务、精密零组件业务和OEM代工生产业务三大业务单元。

  (二)主要产品

  按业务模块分类,公司主要产品有:

  1、声学产品。包括耳机及音响。耳机产品包括智能运动耳机、智能翻译耳机、TWS耳机、高防水等级蓝牙运动耳机、主动降噪耳机等;音响产品涵盖电影还音系统、专业音响系统、民用音响系统以及其他光电产品等。

  2、精密零组件业务:精密模具、塑胶、高频传输连接器、通讯线材、耳机皮套及各类电声配件等。

  3、OEM代工生产业务:包括路由器、摄像头、短距离交通设备及其它智能设备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1日送达至每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4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庆凯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总经理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程建春先生、张雷先生、张曦女士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晓明先生、陈立新先生、曾旻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达成可行权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拟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及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影响激励对象70名,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074,550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徐林浙作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越南律笙实业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为越南律笙向业务相关方申请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800万美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2、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会计政

  策的规定和要求,为更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部分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及商誉等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后,

  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7,307,879.32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送达至每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4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逸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记录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需提交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要求合理、规范的使用及存放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集中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达成可行权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及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影响激励对象70名,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074550份。除已离职的8名激励对象以外,剩余62名激励对象仍然满足《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106,969.31元,截至2022年底,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71,102,415.20元。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57,513,198.47元,截至2022年底,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5,509,739.78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股份总额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4,4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4.78%。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公司长远发展和后续经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存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5号)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24,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7.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5,68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4,297,338.1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61,382,661.88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14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会验字[2020]G1400221080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以前年度累积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8,915.03万元;(2)现代化电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后,将其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609.08万元;(3)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5,333.88万元;(4)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44.14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4,248.9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2年7月8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及扩产项目”以及“电声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44.14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末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8、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达成可行权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及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影响激励对象70名,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074,550份。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自2022年4月14日起至2022年4月23日止。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激励对象的异议;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2年5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2年5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七)2022年6月2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八)2022年10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九)2022年10月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十)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依据及数量

  (一)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本次因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影响激励对象62名,合计注销其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925,450份。

  (二)原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公司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主动辞职,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注销该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9100份。

  综上,本次注销共影响激励对象70名,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74,550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对应已摊销的激励成本应在当期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达成可行权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及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影响激励对象70名,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074,550份。除已离职的8名激励对象以外,剩余62名激励对象仍然满足《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条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达成可行权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及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影响激励对象70名,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074,550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监事会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薪酬标准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人民币80,000元(含税),按月发放。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岗位薪酬,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先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越南律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律笙”)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为越南律笙向业务相关方申请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800万美元。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越南律笙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6日

  注册地点;越南北江省越安县云中乡云中工业区CN-05区

  注册资本:2,100,000万越南盾(折合100万美元)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组装、销售各项电子产品、电子设备线及耳机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律笙(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越南律笙100%的股权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越南律笙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越南律笙的资产负债率未超70%,其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

  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但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相关授权人员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是根据子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对外担保需求而制定的预案。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授信和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以及开拓市场的融资需求。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五、累计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会计政

  策的规定和要求,为更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部分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及商誉等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后,

  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7,307,879.32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二)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及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的性质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单项计提:有证据表明单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单项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

  组合计提: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考虑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以客户信用等级组合和账龄组合,结合历史信用损失、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定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每年末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四)商誉减值

  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基于历史实际经营数据、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编制了未来5年及永续年的净利润及现金流量预测,飞达音响现金流量预测所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3.88%。经测试,期末飞达音响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本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54.91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37,307,879.32元,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37,307,879.32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提商誉减值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的,依据真实、可靠,确保了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完整,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六、监事会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广州飞达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包含核心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文”)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年 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于上述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 16 号文的相关

  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解释第16号文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2023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旧围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5.00和6.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3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证券部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旧围工业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23000

  (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769—86760101

  2、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旧围工业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袁宏、蔡文福

  联系邮箱:ir@risuntek.com

  联系电话:0769-86768336

  传真:0769-86760101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81”,投票简称为“朝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如下:

  ■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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