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5,34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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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致力于精细生活场景解决方案的提供,创造安全温暖、卫生环保家居环境产品。家用柔性取暖器具类产品包括:电热毯(垫)、电热暖手器、暖身贴等室内外取暖用品;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类产品包括:电热蚊香液、电热蚊香片、盘式蚊香、杀虫气雾剂、驱蚊贴、驱蚊液等户内外驱虫灭蚊用品,其他产品包括:化纤、无纺布、农用喷雾器具等。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创新开发产品,灵活多样的生产加工模式保障市场需求,依托稳固完善的营销网络实现产品销售流通。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研发:公司研究所主要承担行业前沿领域、基础技术及应用的研究,提出技术发展方向,规划制定技术发展路线,拟定中长期技术创新规划与年度开发计划。技术中心结合市场部的市场计划确定产品开发计划组织具体实施。公司技术开发以自主研发创新为主,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展开工作,家电部门、家卫部门分别承担家暖、家卫产品技术开发职能,内部以产品类别分工,实行项目制分工协作。
市场计划:营销中心市场部承担市场调研、产品竞争力分析、产品体系建设、风格调性研究、营销策略拟定等多项职能,提出市场营运思路和具体建议,公司据此确定产品开发改进方向和市场经营策略。
采购:公司建立完善的供应商评价管理及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相同物料多家合格供应商,过程中进行动态评估,更新完善供应商名录库,建立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根据生产计划安排采购,保持合理库存。质量中心、技术部门全程参与供应商的评价比选以及原材料质量评定和检验,质量控制延伸到供应链前端。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确定后,采购、生产、销售部门分解阶段性目标任务落实保障措施,采购部门依据年/月度计划组织采购。
生产:公司以年度经营计划指导全年生产经营活动,以销售部门细化制定的产品月度需求为生产安排依据。母公司生产部门统一协调安排全集团的生产工作,优化资源配置,集中管理,合理调度,整合发挥集团生产要素资源优势。适应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灵活采用OEM/ODM模式,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响应速度和盈利能力。
销售:公司依托国内市场,狠抓渠道建设。线下渠道以经销为主,客户群体包括全国与地区性商超、连锁门店,各区域渠道的经销代理商。重要的商超系统公司统一负责,区域经销商负责相应区域流通渠道建设和维护,公司加强对区域经销商的指导与管理,推动渠道下沉,深入县乡市场。电商中心负责线上营销,自营与经销商开发并重,线上销售收入占比稳步提升。继续保持与传统电商平台深度合作,开拓社交平台、直播带货、社区团购新渠道,快速跟进新的营销模式。公司坚持线上线下统筹发展的营销思路,保持经销商队伍的稳定,加强指导管控,拓宽渠道,持续推动渠道深耕下沉。
(三)公司的市场地位、竞争优劣势及业绩驱动因素分析
公司专注深耕家用柔性取暖、家用卫生杀虫用品领域,自主研发,自主生产,掌握关键产业链,电热毯主要面料自产供应。公司最早从事电热毯的国内研发生产,首批推出电热驱蚊产品,掌握行业核心技术,不断创新创造,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产品线丰富,品种系列齐全,关注市场变化,深度开发细分品类。推出石墨烯、抗菌消臭除螨、多区温控、可水洗等系列电热毯,智能发热围巾、智能发热背心、电蚊拍等产品上市销售;持续研发改进天然萃取物为主要成分的植物精油产品,充实丰富产品线。在健康智能、天然环保、母婴防护方面持续发力,积极关注拓展相关行业领域,促进行业健康进步。
线下营销网络覆盖国内主要城市下沉到乡镇,渠道宽触达深,客户群稳定,线上营销起步早发展快,占比逐步增高,网上网下齐抓共管,全国重点大型零售企业商业销售调查统计显示,公司电热毯连续三年同类产品商场综合占有率第一位。
公司以管理求效益,经营管理团队稳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忠诚度高。公司参与行业主要标准的起草制订,掌握技术标准和行业规则制定话语权。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在重要的行业组织、协会团体担任职务,洞悉行业动态。彩虹商标获评中国驰名商标,电热毯、电蚊香连续两届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公司荣获四川省政府质量管理奖、成都市政府质量奖、2020-2022年度中国日用杂品行业“创新贡献”典型企业、四川省优秀民营企业等众多荣誉称号,为省企联、省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所处的两个行业受气候影响较大,季节性特征明显,对公司的生产供应组织,市场营运及集中爆发能力提出一定挑战。市场稳定,日用快消行业消费需求稳中有升,公司兼顾两个细分行业,淡旺季生产销售次第展开,优势互补,协同支撑。
公司沉淀积累了品牌、研发、质量、技术、管理、营销方面诸多经验,确立竞争优势,奠定了电热毯细分领域龙头、家卫行业核心骨干企业地位。
(四)2022年经营概况
2022年极不平常,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超预期不利因素冲击,主要包括:(1)报告期线下客流持续减少,物流阶段性受阻;(2)年初气候偏暖,一季度收入、利润均出现下滑,全年经营压力陡增。转入夏季产品生产销售阶段,五月气温偏低,行业表现不佳;(3)七八月高温让电于民等因素,公司累计停产一个月。面对困难和挑战,公司稳中求进,逐步扭转年初不利态势,特别是抢抓12月份大降温的契机,电热柔性产品快速销售,各项财务指标回升向好,于困难的条件下平稳度过2022年。全年营业收入实现增长,保持了公司稳定,为今后发展奠定了基础。
2022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673.77万元,同比增长2.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65.93万元,同比下降14.62%,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01.43万元,同比下降13.33%。
2022年各期主要财务数据及同期变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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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聚焦主业,以质量为核心,需求为导向,创造创新,丰富产品阵营。
面对消费环境和市场的快速变化,公司高度聚焦主业,顺应用户需求多元化、产品智能化趋势,创造创新,秉持“安全、品质、舒适、高效、健康”核心原则,围绕 “精细生活场景解决方案提供商”品牌战略定位,以“家”为核心消费场景,打造“日月星”系列产品阵营。
家暖、家康产品: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推动电热毯产品功能化、智能化发展,报告期内研发上市石墨烯电热毯、抗菌消臭除螨电热毯、多区温控电热毯、可水洗电热毯等产品,以更丰富的功能、差异化设计满足消费者健康舒适睡眠多样性体验需求。开发出水电分离恒温水暖毯,温润舒适,取得了销量的突破。暖手器以安全为核心,不断优化结构和外观设计,“福”系产品爆红出彩。充分利用在发热取暖领域的优势,围绕健康主题,链接上下游产业资源,针对便携取暖产品体验痛点,探索纳米柔性发热膜结合精准温控技术,提出穿戴取暖+个人养护理念,推出智能发热围巾、智能发热背心等移动穿戴取暖产品,打造健康个护移动穿戴取暖系列。针对中老年和30+亚健康人群传统艾灸痛点,以石墨烯材料结合远红外发热技术,改变传统艾灸方式,推出无烟无味、使用方便、效果比肩明火艾灸的智能热灸盒新品。发热技术和健康理念相结合,推动家暖拓展家康,丰富产品阵营。
家卫系列:构建不同场景多害虫防治解决方案产品阵列。结合当前户外露营、城市踏青一公里、野外活动等消费热点,利用国内唯一获得产品登记的优势,持续开发以天然植物提取物为有效成分、自然挥散的多款挥散芯户外驱蚊产品;满足户外驱蚊强力长效、便捷使用的特殊要求,推出多款有效时间达到8小时的驱蚊液,销量快速增长。针对特定使用人群,促进品牌年轻化,全面升级旗下“乖乖”母婴品牌,秉承母婴群体健康驱蚊理念,研发探索天然植物驱蚊技术,满足细分人群消费需求。严把质量关推出彩虹电蚊拍,报告期内销售10万套。与敦煌博物馆·丝路手信受权方继续深度合作,以年轻女性为主要消费群体推出丝路手信“仙气护体”国潮联名驱蚊液、植物精油爆珠手环,敦煌“福气”系列产品继续热销,颜值提升,礼品属性进一步强化。
家清系列:探索升级“彩虹卫士”家庭清洁产品,围绕以“家”为核心的不同细分清洁场景,完善空气清新剂、84卫生、油污清洁等家用清洁产品。
持续加强产品质量控制,提升内在品质、外观颜值。深度参与“彩虹杯”天府宝岛工业设计大赛,与省内数所高校合作建立了产品创新实验室。从新一代用户的角度出发并使其参与其中,在使用体验、产品外观设计等方面进行创新,产品更符合新一代消费者的体验需求。彩虹乖乖植物精油驱蚊手环、彩虹智能驱蚊灯等产品获得大赛专业评委的青睐,分获成果转化全场大奖、产品外观设计二等奖、三等奖(消费品类)。
2、深化彩虹“家”品牌认知,实施品牌年轻化战略。
2022年,公司依托“日月星”产品发展战略,围绕“精细生活场景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品牌定位,深化以“家”为核心的品牌认知,以“精彩生活,无微不至”为品牌输出核心。围绕时尚、年轻、高端化着力品牌再塑造,搭建“彩虹”“乖乖”“彩虹卫士”“劲力”“美梦”品牌基础架构。继续与知名代言人合作,借助代言人“温馨家庭”的形象标签,强化彩虹民生品牌认知,“福器”“敦敦送福”“神鹿赐福”系列为公司品牌注入国潮元素。形成公司品牌资产数字化长效管理机制,以数据为支撑,针对全国重点区域,优化媒体资源投放提升投放效率,继续加强与央视、各地方电视台、互联网短视频平台合作,提升品牌传播覆盖面及品牌信任度,精准提升彩虹品牌在大学生群体的认知度,培养新消费人群。全面升级旗下母婴品牌“乖乖”系列,打造“乖乖兔”形象,深入探索天然植物、安全驱护创新融合,传播“母婴安全守护”“至简安全”理念。
3、线上营销持续发力,线下巩固发展
2022年第一季度开局不利,受夏季极端气候影响行业表现不佳。公司坚持线上线下渠道统筹,资源共享。强化线下营销网络建设和管控,发力推动销售渠道下沉,细化业务考核机制,发挥彩虹品牌优势强化终端陈列。面对线下客流和销量有所下滑的局面,优化费用投放,持续跟进到家业务,获取到家平台动销资源。充分利用西南区域分销渠道优势,加强中、小超市分销力度,弥补大卖场店面成交下滑损失。实施数字化营销,以数字化管理系统对经销商赋能,实现费用、导购、会员、SFA移动访销、终端门店科学分析和管理。2022冬对商超备货持谨慎态度,渠道存货控制效果明显。AC尼尔森调研数据显示,2021年9月-2022年8月,全国消杀行业线下市场终端零售额下滑9.7%,公司消杀品类终端零售额同期下滑幅度远小于同行业,全国市场份额占比提升0.5%。物理驱蚊产品电蚊拍取得较好的销售业绩,户外植物精油驱蚊系列产品销量持续增长,增幅18%。
报告期,电商以精细化运营、加深内容电商平台布局为重点持续发力,围绕“人、货、场”的逻辑加强数字化能力建设。瞄准市场节点以大促为抓手,精心筹划准备双十一、双十二促销活动。品宣加持,搭建品牌EVI视觉传达体系,拉升品牌调性。布局以抖音和快手为代表的全域电商,在抖音平台取得销量突破,2022年度彩虹电热毯获得抖音取暖电器年度金榜 TOP1。全年线上渠道市占率较2021年同期提高4.85%,在淘宝及京东平台,彩虹电热毯录得该类目单品销量榜首。
报告期,线上销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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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来看,一季度公司面临暖冬气候销售收入大幅下滑,二季度开始平稳恢复,降幅逐步收窄,四季度抢抓12月冬季产品旺销契机,实现全年收入增长。应对市场疲软、竞争加剧以及电商平台费用增长的局面,公司加大销售费用投入以取得收入增长、市占率提升,但年度经营利润下降。2022年,公司产品出口收入200.98万元,迈出了海外市场拓展的第一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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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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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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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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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2年0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参与认购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500万元投资青岛星空宏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空宏济基金”),以自有资金200万元投资青岛星空锦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空锦晖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星空宏济基金500万元出资到位,星空宏济基金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完成部分对外投资;公司对星空锦晖基金200万元出资到位,星空锦晖基金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更名为青岛星空锦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对标的对象的投资,处于投后管理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19日、2022年06月22日、2022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参与投资股权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关于参与投资股权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关于参与投资股权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公司投资150万元认购青岛星空芷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空芷泉基金”)基金份额出资到账,星空芷泉基金已完成对标的公司投资;公司拟投资150万元认购青岛星空汇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空汇江基金”)基金份额,受星空汇江基金拟投资标的公司项目暂缓影响,基金设立暂停,至报告期末,公司150万元资金未投出。
2、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受让少数股东持有的销售子公司贵州彩虹、昆明彩虹、重庆创彩以及安徽永彩的股权。至报告期末,该等交易完成,前述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已办结,贵州彩虹、昆明彩虹、重庆创彩及安徽永彩变更为公司的独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受让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3、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沈阳创彩商贸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彩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两家公司注销、设立登记手续分别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沈阳创彩商贸有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4、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81,0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412,8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股,合计转增股本24,309,6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5,341,600.00股。详见公司2022年0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4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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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召开方式
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主持人及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由董事长黄朝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四)会议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总经理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34.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869,56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在任以及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领取的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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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拟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并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逐项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1、审议通过《2023年度与湖北德鑫包装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2、审议通过《2023年度与成都彩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斌、刘荣富、黄朝万回避表决。
11.3、审议通过《2023年度与刘群英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群英回避表决。
11.4-11.13,审议通过2023年度与徐维萍、刘英、尹华、陈霞、李锡容、刘彬、张浩军、柳钰、黄大军、黄静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决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1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1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位于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3号的公司房屋,产权证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625045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625079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625055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759125号。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等。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相关协议(合同)和手续。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成都银行武侯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拟向成都银行武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类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相关协议(合同)和手续。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6、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9、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5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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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侠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浩军先生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出具的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覆盖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相关执业能力,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以来,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6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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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96.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0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8日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指定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0)第00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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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明确规定。
2020年12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彩虹集团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活电器”)分别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南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条款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保证了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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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生活电器为募投项目之一“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分阶段将用于“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划转至生活电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632585363),公司已以增资方式向生活电器专户转入募集资金6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生活电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350,533.46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7,125,051.66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累计投资额低于原计划。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议案》,决定将“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具体原因详见本报告“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2、公司原计划募投项目之一“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属于服务公司全局的项目,因而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实施的投资效益通过快速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覆盖率和销售收入来实现。计划项目实施完成,扩展特定区域子公司仓储能力、运输能力,扩大区域辐射面积并提升产品响应速率;通过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公司业务流程效率,加强对经销商等销售渠道管理,实时追踪货物流向及地区销售情况,精准实现产品在不同区域的覆盖,有利于公司对不同销售区域实施不同策略提升销售能力。同时,项目实施后将实现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信息共享,降低公司管理成本。
3、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
4、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5、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8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或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余额合计8,000万元,现金管理未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报告期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7、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8、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9、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已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等方面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未来发展及宏观行业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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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1、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
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规划制定,为满足市场需求,生活电器于公司上市前即以自有资金实施了产能扩增建设,实际产能有一定提升。募集资金到位后,市场环境变化,宏观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增加,消费意愿下降,行业发展整体放缓。同时,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确定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取得、项目实际开工时间等事项均晚于原计划。综合上述因素,结合公司现有产能产量及行业发展情况,为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投资额、实施地点及方式不作变更。
2、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公司线下渠道建设、巩固拓展和大数据中心的建立,服务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与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3月完成项目备案。近年,受诸多因素影响,客流急剧减少,线下渠道扩建步伐放缓。作为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典型代表,网络零售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成为推动消费扩容的重要力量,公司网销增速高于线下。原计划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完成延期至2024年底。2022年下半年,公司启动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项目按合同约定有序实施。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并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调整,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更科学地使用募集资金,也能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更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度,审慎、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合法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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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7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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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3号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编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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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已于2023年4月2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相关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以及同时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生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即须在2023年5月17日16:00前送达公司或发送电子邮件至bod@rainbow.com.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婷联系电话:028-85362392
传真号码:028-85373601 电子邮箱:bod@rainbow.com.cn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公司披露的信息知悉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其内容,本人/本单位对相关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
申明:本人/本单位如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意愿表决。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注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3。
2、投票简称:彩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8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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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659,276.52元,合并报表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48,974,438.51元。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8,342,419.02元,减去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834,241.90元,减去本年度分配上年度股利32,412,8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29,553,477.1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58,648,854.24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58,648,854.24元。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需要并结合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34.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869,56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投资者利益诉求,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提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需要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营业绩、未来发展相匹配,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相匹配,兼顾各方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0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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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2023年4月21日,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华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按照进度要求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性角度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结合华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根据审计要求和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083391472Y
华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6人。
华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535.7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535.71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3,516.07万元;华信所共承担44家上市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4,831.6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华信所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华信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华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10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琳,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5年11月,自2014年开始在华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审计并签署报告的公司包括: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欧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思贝,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5年7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自2015年7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并签署报告的公司包括: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欧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樊秋林,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8年10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自2018年10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并签署报告的公司包括: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美琳,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自2018年1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自2018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一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新三板公司包括:成都久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蜀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其实际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对华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华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高、专业诚信,在为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我们同意续聘华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等服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华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高、专业诚信,在为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续聘华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华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其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华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