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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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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3-023

  

  ■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中标的“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项目”、“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土建设计项目四标”已完成全部合同签署工作。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报告期内,公司中标的“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已完成部分合同签署工作,还有2,885.408515万元中标金额的合同尚未正式签署,目前各相关合同签署进度正在正常推进中。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的“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土建设计项目一标”已完成全部合同签署工作。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等议案,部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及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农兴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路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皓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农兴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路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皓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3-022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农兴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

  其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0,010,000股。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311,003,108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蔡慧怡律师、吴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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