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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街道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广场主办公楼1616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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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开展项目代建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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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调整子公司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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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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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戚志、李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