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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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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31 证券简称:中瓷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8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昌盛大街21号。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卜爱民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19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2,727,1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8350%。其中:

  1. 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9,588,3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7674%。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13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138,7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677%。

  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533,0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51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727,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33,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727,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33,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727,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33,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727,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33,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727,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33,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766,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27,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河北半导体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727,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33,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163,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38%;反对563,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69,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32%;反对563,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7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766,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27,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河北半导体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727,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33,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727,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33,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727,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33,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700,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6%;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06,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63%;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727,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33,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727,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33,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727,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33,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727,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33,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727,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33,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727,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33,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727,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33,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律师刘怡辛、王静怡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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