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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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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3-02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聚焦汽车智能化主赛道,发展智云、智驾、智舱、智芯四大解决方案,同时聚焦智能交通、数字孪生城市解决方案,将多年积淀的数据与技术产品化、平台化,借助行业趋势及生态优势,不断在深耕领域拓展创新。公司产品覆盖了从底层地图数据、车载芯片,到上层智能驾驶和智能座舱应用,形成了以地图为底座,面向智能汽车的智云、智驾、智舱、智芯全栈式解决方案服务能力。在政企领域,聚焦智能交通和智能城市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不断获得国内外客户的认可,产品量产交付进一步加快,收入同比2021年实现增长。其中,智云业务陆续落地重要客户,营收增长3.14%;智能驾驶软硬一体产品签订量产订单并陆续出货,智驾业务实现收入1.3亿元,收入增长20倍;智芯业务主要得益于车规级微控制器芯片(MCU)、智能座舱芯片(SoC)持续放量,实现收入逾5亿元,增长40%以上。

  受经济下行等宏观因素影响,商用车市场环境不及预期,商用车智舱业务收入出现较大幅度下滑;政企业务及项目验收进度延迟。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智云业务、智驾业务、智舱业务、智芯业务,具体如下:

  ■

  (一)智云业务,公司凭借二十年积累的坚实数据底座优势、云端一体化服务能力和优秀的数据处理技术,面向智能汽车和智慧交通场景提供动态的MaaS地图服务及解决方案,构建基于“车-路-云-图”数据闭环服务,为自动驾驶功能开发、测试验证和量产提供保障;基于不断优化的高品质地图数据,结合3D人机交互的智能驾驶场景还原与导航能力,提供人机共驾的美好出行体验;同时以地图和数据为载体,构建丰富的车城联动出行场景及行业服务平台。产品包含地图产品、人机共驾导航产品、数据合规闭环服务、智慧城市及高精度定位服务等。

  1、持续保持智能汽车地图产品行业领先优势,形成服务于全场景应用的地图产品矩阵

  公司持续优化生产工艺及数据处理开发能力,提升“云+端”自动化成图及更新能力,完成众源更新的技术升级,在持续提升数据覆盖度、丰富度、鲜度及现势性的同时,挖掘数据价值,跟随智能汽车发展趋势,为客户提供支持全场景、多级智能驾驶功能的地图产品组合。

  以“芯片+数据+算法”闭环打造领先的高精度地图,公司高精度地图陆续获得宝马、一汽红旗、长城等重要战略客户定点,多个项目进入量产期,有效支撑L2+高级辅助驾驶功能实现及L3以上自动驾驶功能需求。停车场地图同时支持多种定位方法的泊车解决方案,具备较强的定制化能力,已具备量产能力,获得国内头部车厂定点。公司继续完善OneMap开发及量产交付,OneMap将SD、HD、ADAS、AVP地图(导航地图、高精度地图、辅助驾驶地图和停车场地图)合而为一,以“一张图”赋能全场景智能驾驶时代,解决座舱域与智驾域的数据高度匹配诉求,实现人驾、车驾无缝衔接,智舱、智驾深入融合。

  2、车道级导航赋能人机交互智能驾驶场景还原,人机共驾导航产品应用取得新突破

  公司紧跟自动驾驶发展趋势,深化车道级精细化渲染、路径规划、定位引导和场景还原能力研发,形成3D人机交互的智能驾驶场景还原导航能力,可深度融合智舱域和智驾域,结合不断优化升级的高品质地图数据,实现人机共驾的导航体验,为高精度地图数据提供发声及应用出口。公司高精度地图及人机共驾导航产品在上汽荣威实现量产落地,获得东风乘用车、一汽红旗等企业定点,产品效果和能力得到市场/客户广泛认可。异源导航解决方案的落地应用助推公司导航能力不断提升,借助公司云端能力优势和传统导航向车道级导航升级迭代趋势,公司导航发展前景迎来更多契机。公司全力打造的AOM(Auto On Map),具备接入交通数据与实时动态感知能力,全面支持智能驾驶系统,实现“地图上的自动驾驶”,已获得车厂定点。

  3、提供汽车数据安全闭环解决方案,为智能驾驶功能研发与落地应用保驾护航

  从软件定义汽车到数据驱动开发,汽车在使用过程中贡献的数据已经成为行业重要的新动力,汽车数据安全逐渐受到行业、社会的广泛关注。公司立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数据合规采集、数据存储管理、信息脱敏、合规环境构建、数据合规托管、合规系统运维等安全、可靠的全流程数据合规闭环服务,可满足原型车开发和测试、量产车智能驾驶的开发迭代、众包地图更新、车联网应用、网约车运营、车辆出海等不同场景下的数据合规需求,助力主机厂升级,为自动驾驶功能开发、测试验证、量产上路的全生命周期保驾护航。

  依托优质资质、专业的数据采集处理能力、数据合规技术积累,公司不断提高智能化、平台化、云化能力,继续优化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数据-采集-分发”全链条服务体系,构建符合各项监管要求、集车端和云端一体化的专业数据闭环解决方案。公司为福特等大型车厂及科技巨头提供的数据合规服务持续落地。公司已经与数十家车厂、供应商合作,提供从原型车到量产车全流程合规方案,覆盖数据采集、传输、加工、存储、分发、使用等方面,帮助客户数据在安全的基础上实现更高的效率。此外,公司与毫末智行、华为云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将在智能驾驶、地图服务、数据闭环领域、云计算技术、物联网、智慧城市等方面展开深入探索。

  公司积极参与相关领域国家顶层规划和标准制定,承接了多项国家级项目与相关领域重点专项试点应用。牵头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云网端高精度时空信息保护关键技术”课题研究,构建高精度时空数据从采-传-算-发全生命周期的自主可控安全保护体系,促进我国高可信时空网建设及高精定位导航合规应用。

  4、全面升级MineCIM基础平台,辅助构建车城协同智能高阶形态

  公司依托大数据、云计算能力以及IoT动态连接技术,精准刻画数字孪生城市,基于数字孪生感知基座,打造多领域、多场景化数字孪生解决方案,支撑城市级、区域级数字孪生新业态;聚焦与交通相关的业务场景,着力打造“智慧交通综合管控平台”、“数字交通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智能网联监管运营服务平台”三大行业应用平台,全面助力智慧交通产业升级。

  (二)智驾业务,公司通过智能驾驶软硬件一体和智能驾驶计算平台等产品,助力客户实现不同级别的智能驾驶功能,并针对智能驾驶提供高性能、高可靠的产品及服务。

  1、智能驾驶软硬一体解决方案成功量产交付,订单和收入实现质的飞跃

  智驾业务在2022年实现了快速发展,迎来了产品落地和项目量产,公司先后拿下国内某头部车厂A部分车型L2级智能驾驶辅助系统软硬一体解决方案的定点通知,以及某头部新能源汽车公司B的L2级智能驾驶辅助系统软硬一体解决方案合作订单。

  2、场景地图和算法赋能智能驾驶,智驾产品收获业内认可

  公司地图数据与智能驾驶产品深度融合,开发的场景化地图,可满足于不同类型的智能驾驶功能需求。场景地图及算法解决方案为车厂提升产品附加价值,为智能驾驶场景中的每一个参与主体夯实安全性。公司行泊一体产品获得第二届ICVS中国自动驾驶年会颁布的“2022年度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标杆奖”,标志着业内对公司智驾产品的高度肯定。

  (三)智舱业务,公司围绕交通场景中的“车-路-人”,构建从地图、动态内容、云端大数据到车端的完整车联网生态链,为乘用车客户提供软件、硬件和软硬一体化解决方案以及运营服务,向商用车客户提供智能网联解决方案。

  1、乘用车智舱产品获大客户订单

  乘用车智舱板块,公司以软、硬件能力为基础,打造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的智能座舱产品及解决方案,构建从地图、动态信息、云端大数据到车端的完整车联网生态链,形成从前装到后装的产品序列,提供从软件、硬件到服务的一体化解决方案以及运营服务。

  报告期内,乘用车智舱产品获得多家车厂的订单。丰田高端车型的智舱产品已实现量产,全新的导航+LBS服务已获雷克萨斯定点;公司车联网产品获得国内头部汽车品牌以及日系汽车品牌的合作订单。随着前述车型的上市与销售,公司的智舱产品为更多终端用户带来良好的人车互动体验。

  2、商用车智舱板块聚焦服务主机厂

  商用车智舱板块,聚焦商用车智能化,以智能网联和智能驾驶为重点,满足主机厂产品需求为业务目标。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一汽、东风、中国重汽等公司在商用车智能座舱产品和车联网等方面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与上汽大通就智能座舱产品成合作,现已完成上汽大通智能座舱产品全功能版本的开发。

  公司对现有产品线及产品方向进行优化及资源调配,未来在商用车智舱业务持续服务主机厂,集中资源、渠道、人才和技术,聚焦于打造更好的车联网产品并进一步提高单车智能化。

  (四)智芯业务,公司面向汽车车身控制域、智能驾驶域、智能座舱域、底盘域、动力域等使用场景及量产需求,设计、研发并销售汽车电子芯片。公司目前主要芯片产品包括智能座舱芯片(SoC)、车规级微控制器芯片(MCU)、胎压监测专用芯片(TPMS)、车载音频功放芯片(AMP)等。

  芯片业务发展迅速,打造稳定可控的供应链进程顺利

  公司在智芯业务板块持续投入资源,并在报告期内取得了亮眼的成绩。SoC芯片上的研发投入带来了丰厚的回报,SoC芯片销量保持后装市场第一名;第一代前装智能座舱芯片持续出货,并开拓单液晶仪表、HUD、CMS、后排娱乐屏等新市场;中低端智能座舱芯片多个项目实现量产,具体包括上汽名爵、郑州日产及广汽集团等品牌的不同车型;车联网芯片项目实现量产。

  公司完成了多颗32位车规MCU芯片的研发,开始进行客户推广和量产。其中包括国内首颗符合功能安全ASIL B等级要求的MCU产品,首颗基于纯本土供应链的MCU产品。启动了基于本土供应链的新MCU产品研发,将会对当前供不应求的在量产产品进行功能升级和供应链的补充。启动了面向区域控制器、电机电控等核心高端场景的多核高端MCU研发工作。车规级MCU芯片持续突破,累计出货量已超3000万颗,产品覆盖国内外主流整车厂与一级供应商,广泛应用于智能车身控制、底盘控制和智能座舱控制等领域,MCU芯片在国产32位车规MCU中销量保持第一。胎压监测专用芯片(TPMS)、车载音频功放芯片(AMP)销量提升。

  公司提升对供应链的重视程度,加大了对供应链端的投入,积极争取更多产能。同时开始了与多家本土及海内外代工厂合作,旨在探索打造车规级MCU等产品线的工艺和产品,为供应链的稳定和弹性打好基础。杰发科技MCU芯片获得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颁发的《中国汽车供应链优秀创新成果奖》;第十七届“中国芯”集成电路产业促进大会上,杰发科技芯片AC7325荣获“中国芯”优秀技术创新产品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022年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为把握ADAS定点和量产的历史机遇期,进行持续研发投入,智驾及芯片方向研发投入较上年增长约1.5亿;

  2、受行业大环境影响,非智能化核心赛道的商用车联网业务大幅下滑,本年度大额亏损,对此公司已启动业务线优化,此影响为短期扰动;

  3、公司在集团及核心子公司层面进行股权激励,使得公司能够顺应形势的及时引进并保有行业内技术方向及管理方向的中高端人才,本年度公司因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导致的股权激励摊销费用超1亿。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5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0,331,246股,最高成交价为12.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02元/股,成交总金额248,036,133.05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2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4,423,27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5%,最高成交价为12.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02元/股,成交总金额417,232,476.5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岳涛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13层1303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岳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李克强、王小川、吴艾今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3BJAA7B0130),2022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36,322,828.2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5,571,943.39元,归属母公司可分配的利润为388,770,218.9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7,667,478.44元,资本公积余额为8,615,582,748.13元。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结余资金及资金收益2,833.27万元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的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准则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确定2023年最终的审计收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自有资金开展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程鹏先生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在上述额度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向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等14家银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47.4亿元融资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融资业务。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使用。

  为提高授信工作办理效率,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向14家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拟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程鹏先生在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文书。公司管理层将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审议通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1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岳涛先生、郝春深先生、程鹏先生、毕垒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4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16、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44,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1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18、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公司拟为公司和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雇员购买责任保险。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3-035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74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0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3位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4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7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7月10日在公司内部OA系统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7月9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1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2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7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0月19日,公司实际完成76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5,792,0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21年10月20日。

  7、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5月24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2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8、2022年5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46元/股调整为6.454元/股。

  10、2022年8月23日,公司实际完成13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957,2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22年8月24日。

  11、2022年10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72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876,800股。

  12、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1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3、2023年3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3月27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1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4、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1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4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13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以及“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注销数量、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1,744,000股,占股权激励限售股比例为2.5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07%。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14,0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30,000股。

  2、回购价格

  2022年6月,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06元(含税)。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如下:

  2021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P0-V)=(7.15-0.006)=7.144元/股。

  2021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6.454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回购总金额为12,369,436.00元。

  四、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

  注1: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3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44,0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实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鉴于公司13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44,000股限制性股票,符合《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不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1、四维图新董事会已就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四维图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应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13层1303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位,实到监事3位(监事刘铁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余监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栩娜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3BJAA7B0130),2022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36,322,828.2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5,571,943.39元,归属母公司可分配的利润为388,770,218.9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7,667,478.44元,资本公积余额为8,615,582,748.13元。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的议案》;

  本次结余募集资金及资金收益的使用,是结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具体情况作出的审慎判断,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鉴于公司13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44,000股限制性股票,符合《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不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2、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雇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0]438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5,600万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5.60元。截至2010年5月7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5,6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143,3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82.7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6,777.30万元,已于2010年5月7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09A7057]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本期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1,090.58万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492.12万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867.88万元。

  注:由于在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前,各方确认的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777.30万元,并已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后,公司重新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867.88万元,导致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比应有余额少1,090.58万元,该笔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2月24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三家银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

  1)2022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50.31万元,手续费支出0.00万元。

  2)2022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结余资金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项目0.04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结余资金累计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项目2,834.00万元,该部分资金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投资总额已100%完成。

  (3)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1,249,287.02元(包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2016年5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6月7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3,266,740股新股。其中,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5位交易对方共计发行19,418,723股新股购买其持有的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杰发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发科技”)股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现金认购部分实际发行数量为196,923,025股新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163.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24,534,341.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7,095,658.25元,已于2017年3月10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7BJA70066]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虹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垫支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他发行费用121.43万元,发行费用应由募集资金支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了财务顾问费用106.00万元,财务顾问费应由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垫支资金的差额15.43万元,已于2017年8月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因此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3,327,095,658.25元。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度累计利息收入0.37万元,手续费支出0.25万元。

  (3)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85,583.38元(包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58 号”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发行规模为5,000.00万元,首期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2017年11月24日,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总额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000.00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支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

  该项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账户已于2021年度销户。

  (3)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该项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账户已于2021年度销户。

  (四)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3.2亿股新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认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

  截至2021年2月2日止,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申购款人民币40亿元,于2021年2月3日止,扣除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5,50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443,396.23元),本公司实际收到股权款人民币3,974,500,000.00元,均为货币资金。公司本次募集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5,271,698.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4,728,301.89元,已于2021年2月3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4日出具“XYZH/2020BJAA70042”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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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垫支承销保荐费用进项税额144.34万元,该部分费用应由自有资金支付;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垫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发行费用121.51万元(不含增值税),该部分费用由募集资金支付;上述垫支资金的差额22.83万元,已于2021年3月31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因此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3,974,728,301.89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

  1)2022年度以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98,620.99万元,其中:

  投入智能网联汽车芯片研发项目款11,559.43万元;

  投入自动驾驶地图更新及应用开发项目款29,882.32万元;

  投入自动驾驶专属云平台项目款9,592.52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7,586.72万元。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度利息收入8,647.99万元,手续费支出0.57万元。

  (3)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444,526,387.49元(包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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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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