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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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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业务概况

  1、新能源电池业务

  公司以“领湃新能源”作为新能源电池业务板块品牌,秉承“技术领先,澎湃动力”的使命,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类别覆盖电芯、模组、系统集成,全方位布局新能源汽车、储能应用领域,致力于为全球新能源市场提供一流的解决方案,以领先的技术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9亿元,同比增长228.15%,公司的新能源电池生产供应能力大幅提升,经营情况稳定向好,公司管理团队紧抓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全过程,形成公司业绩发展持续内生动力。2022年度,公司全面开展降本增效,完成135Ah电芯二代产品导入,实现材料成本下降4.23%,同时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持续加强研发力度,新能源电池业务已获得16项发明专利、148个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具备材料、电芯、模组及PACK的独立开发测试能力,产品在安全性、循环寿命、成本等方面具有行业竞争优势;快速提升产线生产能力,启动第二条产线建设;同时,市场开发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司连续获得上汽通用五菱、江苏吉麦汽车、北京汽车制造公司、东方旭能等客户订单,进一步得到了市场认可;2022年公司进入全国动力电池企业磷酸铁锂细分市场装机量排名前15位。另外公司在储能领域已经取得突破性成绩,完成三峡新能源山东台儿庄2.5MWh、国电投山西左权20MWh示范标杆项目交付;完成首款簇级储能产品开发;完成工商业储能LB200项目样品开发,填补了公司在工商业储能市场产品空白。

  2、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

  公司业务涉及表面工程化学品行业,主要产品包括涂镀添加剂与涂镀中间体等,广泛应用于汽车、机械、电子材料、涂料、建筑、船舶、航空航天等领域。报告期内,表面工程化学品行业面临着多重挑战,主要包括环保压力和市场竞争加剧。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加强和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表面工程化学品行业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环保改造,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环保标准,适应政策环境和市场需求。此外,随着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加剧,表面工程化学品行业需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以满足客户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经营模式

  1、新能源电池业务的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新能源电池产能提升,不断提高产品供应能力。研发方面,公司采用自主研发为主的研发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客户需求,以高安全、长寿命和低成本为核心竞争力进行产品开发。启动、完成280Ah及100Ah等多样产品开发,启动中试线建设。同步开发三元高能量密度、叠片技术、快充等技术研发。公司新能源电池研发中心已形成一定的电芯、模组、PACK产品设计、试制、调试,验证能力,为公司动力电池及电池系统产品研发提供有力支持。同时为提升研发实力,公司提高产品全流程的开发验证能力,进一步缩短产品量产导入周期。

  生产方面,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公司产能以及原材料的供应情况合理组织安排生产。同时公司对标行业,持续进行工艺和设备优化,开展质量改善、精益管理,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制程能力及现场工艺标准化水平,全力提升产品制造水平。在新产品导入环节,严格执行APQP流程,前移量产质量边界,依据APQP及再发防止等机制,健全新品导入管控,缩短产品导入爬坡周期;生产环节,健全作业标准化机制,建立设备预防性保养机制,通过CTQ/CTS工艺参数DOE验证保证质量,精细粉尘管理及环境管控,持续提升产品优率及一致性。

  采购方面,公司已经完成量产产品的供应链布局,实现了稳定供货。供应商准入环节,公司已获得IATF16949质量体系认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评价和选择供应商,按《供应商管理程序》对供方进行绩效监视和再评价。新供应商开发时组织研发、采购、质量部门对供应商现场审核,综合评估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供应能力及成本水平,筛选符合客户及公司要求的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体系审核、样品测试后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每月根据产销计划拉动物料需求,向原材料供应商下发订单,来料检验合格后完成入库。同时持续开展原材料行业供需关系监控分析,与核心原材料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来达到保障供应和降低成本的目的。

  营销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公司根据经营大纲制定客户开拓目标计划,设立专职人员进行市场调研、顾客寻访,针对目标客户进行详细的技术方案对接,待产品开发成熟后向客户送样检测,依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交付。并通过参与行业论坛、专业展会等多元化的方式提升在行业内的知名度,进行市场开拓。

  2、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主要通过销售涂镀添加剂、涂镀中间体等产品实现盈利。研发方面,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与“产、学、研”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在依靠公司研发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自主研发的同时,通过与各大科研院所的合作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在新型环保涂镀中间体产业化等工艺技术方面取得了业内领先成果。采购方面,公司在考虑市场因素的基础上通过双方协商定价的方式购买生产所需原材料,通过建立稳定的采购体系,并建立与原材料采购有关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来保证公司采购的稳定性。生产方面,公司根据各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和市场需求预测,并在参考客户订单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行业的季节性需求变化组织安排生产。营销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产品主要销售给下游涂镀生产加工企业和涂镀添加剂生产厂商,在国际市场上,公司拥有自营进出口权,采用自主出口和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的方式销往境外市场。公司根据产品成本及期望毛利率拟定产品期望售价,并综合考虑不同的客户类型、客户规模、产品推出市场的时间等因素,对具体销售价格进行适度调整。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在“双碳”国家战略目标驱动下,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向好,带动锂离子动力电池的需求快速增加。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显示,2022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统计显示,2022年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294.6GWh,同比增长90.7%,汽车行业电动化进程仍在加速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将带动动力电池的进一步发展,虽然目前中国新能源动力电池企业竞争激烈,市场趋于集中,但动力电池市场仍在持续增长,不断扩大的增量市场,为新进的具有研发技术优势的动力电池企业提供市场机会。公司将通过推进核心产品的研发量产、开展前沿产品的研发及储备研发、加强与下游客户的深度合作等举措,抓住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发展的窗口期,满足不同客户对新能源动力电池的多样化需求。同时,公司在储能电池领域进行布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委陆续出台政策,鼓励储能多元化发展,研究健全新型储能价格机制,2021年7月23日正式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根据2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2022年我国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870万千瓦,同比增长110%,未来新型储能增长空间巨大,公司将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内生动力,积极布局储能电池市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提前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前换届聘任工作,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2、公司自2022年5月26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达志”变更为“达志科技”,股票代码仍为“30053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3、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7日、2022年3月30日、2022年6月28日、2022年12月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的相关议案,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月8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6月29日、2022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4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叶善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审慎履行职责,指导公司规范运作和业务发展,决策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根据2022年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阳秋林女士、罗万里先生、赵航先生、王建新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管理层积极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策,面对2022年新能源电池行业上下游的波动和日益加剧的竞争,公司管理层以创新促发展,向外开拓市场,对内加强管理,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总经理就2022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64.2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518.17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发展规划,公司拟定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公司内部各个业务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基本完善,不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定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任命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发放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关联董事于洪涛、申毓敏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64.28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9,518.17万元 ,实收股本为15,813.9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员中25名激励对象离职(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4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2.56万股。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9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6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共计98.56万股。

  董事于洪涛、申毓敏、游辉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当前公司业务在新能源电池行业的布局逐步扩大,主要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发生变化,原公司名称“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不能准确反映公司目前的业务布局及实际业务情况,为更好反映公司战略方向和定位,提高公司新能源电池产品品牌影响力,提升市场认可度,帮助公司在新能源电池市场环境中树立形象,吸引潜在客户,拟将公司中文名称修改为“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步修改公司英文名称、证券简称。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0号),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最终发行13,560,804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3年3月23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由158,139,450股变更为171,700,254股。鉴于公司总股本变化,现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58,139,450元变更为171,700,254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5月15日15:30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并于2023年4月20日发出补充通知,补充《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9,518.17万元 ,实收股本为15,813.9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监事会投票表决,选举姜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于2022年12月31日对各类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分析,公司对存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开发支出、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计提、转回减值准备共计3,637.83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

  2022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98.83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1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0.63万元、开发支出减值准备27.59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78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86.69万元,转回应收票据减值准备0.70万元,上述七项合计资产减值准备3,637.83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对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二)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三)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四)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定可变现净值依据如下:

  ■

  (五)对固定资产、开发支出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开发支出,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报告期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637.83万元,导致2022年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总额减少3,637.83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64.2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518.17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发展规划,公司拟定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

  三、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于洪涛、申毓敏已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定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任命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发放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64.28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9,518.17万元 ,实收股本为15,813.9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的原因为公司自2020年起,新增拓展新能源电池业务,公司近两年持续加大对新能源电池业务投入,产能逐步释放,产销量明显提升,收入规模迅速增长。但新能源电池业务由于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毛利为负,较大程度影响公司利润。

  三、应对措施

  1、聚焦主业发展,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将围绕整体的发展战略,利用现有的资源优势、资本平台优势为新能源电池业务赋能,加快推进多渠道融资工作,积极开拓市场的同时严格控制成本,以此增强和提高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2、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加强风险管理,规范运作,有效提升公司管理及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业务良性开展。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的公司激励及约束机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整体凝聚力,进一步吸引更多各业务板块的高端人才,促进公司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

  3、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公司将采用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同时,对供应链进行优化,寻求合作伙伴、采购原材料以降低采购成本。此外,公司将注重产品设计和工艺优化,提高产品性能和品质,降低生产成本;

  4、发展储能业务,拓展市场。针对新能源领域的储能市场,公司将积极布局储能业务,结合公司现有的新能源电池技术优势,开发适应不同应用场景的储能产品,如家庭储能、工商业储能以及大储等。这将有助于拓宽公司的市场领域,提高产品销售和市场份额;

  5、加强储能领域的技术创新。为了在储能市场保持竞争力,公司将继续加大在储能技术研发上的投入。重点关注储能系统的技术创新,提高储能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充放电效率和成本效益。同时,加强与国内外研究机构及相关企业的合作,以掌握最新的储能技术动态;

  6、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公司将积极与汽车制造商、电池材料供应商、充电设施建设商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新能源电池和储能产业的发展,实现产业链协同效应,降低整体运营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致力于提高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于洪涛、申毓敏、游辉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5名激励对象离职(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4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2.56万股;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6万股。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7、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2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9、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员中25名激励对象离职(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4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31人调整为7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12人调整为11人,25名激励对象离职涉及应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52.56万股。

  2、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9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7人调整为38人,9名激励对象离职涉及应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46万股。

  上述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98.56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实施的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上述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2021激励计划(草案)》《2022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部分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上述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2021激励计划(草案)》《2022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部分作废具体情况等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2021激励计划(草案)》《2022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公告编号:2023-041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说明

  公司拟变更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及证券简称。具体情况如下:

  ■

  以上变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本次变更名称的原因

  当前公司业务在新能源电池行业的布局逐步扩大,主要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发生变化,原公司名称“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不能准确反映公司目前的业务布局及实际业务情况,为更好反映公司战略方向和定位,提高公司新能源电池产品品牌影响力,提升市场认可度,帮助公司在新能源电池市场环境中树立形象,吸引潜在客户,拟将公司中文名称修改为“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步修改公司英文名称、证券简称。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能更好的反映公司战略方向和定位,更清晰地体现公司核心产业和发展战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与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证券代码“300530”保持不变。

  2、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是基于公司定位及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整体利益,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与公司战略规划更为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公告编号:2023-042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0号),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3,560,80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9,595,812.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0,404,187.9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7日全部到位。2023年3月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49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增股份13,560,804股已于2023年3月23日上市。本次向特定对象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8,139,450股变更为171,700,254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158,139,450元变更为171,700,254元。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公司章程》的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9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工业园工业大道10号领湃新能源。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5、议案7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8、议案9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工业园工业大道10号领湃新能源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21200。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张学温

  4、联系电话:0734-8813813

  5、联系地址: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工业园工业大道10号领湃新能源

  6、传真:0734-8813813

  7、邮编:421200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30”;投票简称:“达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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