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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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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727                                                  公司简称:博迈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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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6,461.74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461.7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累积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055.84万元,公司母公司累积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083.82万元。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分配股票股利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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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可再生能源发展迅猛,化石能源韧性十足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成广泛共识。目前已有136个国家宣布碳中和目标,碳中和行动已在全球范围全面开展。《BP世界能源展望》(2022年版)分三种情景对2050年世界一次能源占比进行预测。在“快速转型”和“净零”情景下,2050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占比中将达到40%和50%,发展迅猛。在“新动力”情景下,可再生能源占比为25%,发展势头稍缓。前两种情景下,化石能源占比降低主要原因是煤炭被取代,以及石油需求降低。三种情景下,天然气均有较为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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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图来源于《BP世界能源展望》(2022年版)

  虽然低碳技术和产业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大,节能提效、清洁能源替代、新能源汽车推广、碳捕获和封存项目开发等均获得重点支持。但俄乌冲突促使各国高度重视能源安全,能源转型步伐艰难前进。部分国家和地区重启并加大对煤炭、煤电等高碳能源的利用。化石能源生命周期不断延长,天然气等传统能源韧性十足。

  (二)天然气需求旺盛,市场重心不断转移

  2022年俄乌冲突爆发,使国际能源市场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天然气以其清洁能源属性、良好的可应用性,需求不断上升。俄乌冲突导致俄罗斯对欧洲能源出口减少,欧洲天然气供应产生巨大缺口。全球LNG生产商为争取欧洲因俄罗斯被制裁的替代份额,纷纷加速推动新的开发项目,甚至上马相对灵活而快速投产的FLNG项目。与之对应的是,欧洲国家为了快速提升天然气进口能力,削弱俄罗斯管道气影响,利用全球灵活的供应,扩大其液化天然气进口能力。为了加快这一进程,欧洲选择寻求FSRU 来快速建立其液化天然气进口能力。但就目前市场FSRU处理天然气的能力,与欧盟 2021 年进口的俄罗斯管道天然气总量相比,仍然相形见绌。新兴市场中液化天然气仍然占据市场主导地位。

  公司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积极做出战略调整。不断加大全球新兴LNG项目参与力度,扩宽视野放眼全球市场,努力争取订单。俄罗斯市场方面,管道气项目受到较大冲击,但液化气开发意愿未发生变化。部分项目因为欧美国家技术和经济封锁,进度延迟,在俄罗斯方面的积极努力下仍有进展。公司将积极参与该部分市场的角逐。FLNG、FSRU等快速出现的项目,公司也将保持足够关注,基于公司在该领域的业绩优势适度参与。

  (三)海洋油气开发持续向深水迈进,FPSO仍然是最具潜力的开发项目

  截至2022年10月,全球浅水油气发现为21个,比去年的55降低幅度超过一半。深水和超过1500米水深的超深水油气发现则较多,分别是15个和13个,2022年前10个月的数量已经超过了2021年全年的数量。全球海上待开发的原油可采储量从上季度的1927亿桶增加到1947亿桶。海洋油气开发加速向深海转移。FPSO作为最合适深海油气开发的装备,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当前FPSO市场有挑战,也有机遇。短期内FPSO交付速度大于新增速度,主要因素是全球海工供应链能力不足和通胀膨胀导致的成本高企,两大因素限制了多个FPSO进入最终投资决定阶段。油价企稳80美元,FPSO项目盈利空间较大。目前市场处于较大的机遇期,相信通胀和供应链问题将在2023年有明显改善。巴西国油最近修改了公司5年规划,将其五年投资计划增加 15% 至 780 亿美元,以增加 2023-2027 年期间在勘探、生产和炼油方面的支出。巴西国油最新的5年规划与上一版相比增加了100亿美元,显示出了充足的信心。过去的数十年中,巴西一直是FPSO市场的王者,巴西国油也将继续选择 FPSO 开发其油气资源以保持其王者地位。公司将凭借丰富的FPSO项目运营经验,积极参与全球FPSO项目投标,不断夯实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面向国内和国际市场,专注于天然气液化、海洋油气开发、矿业开采等行业的高端客户,为其提供专用模块集成设计与建造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大类分为天然气液化模块、海洋油气开发模块、矿业开采模块等,产品具体涉及十多种子类别。

  公司为天然气液化、海洋油气开发、矿业开采领域中的国内外高端客户提供能源资源设施开发的专业分包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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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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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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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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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天然气液化、海洋油气开发、矿业开采项目领域。

  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1,687.27万元,同比2021年减少21.18%,其中来自天然气液化模块114,558.76万元、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模块203,672.33万元;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61.73万元,同比2021年减少61.11%。

  截止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515,163.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2,848.07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证券代码:603727         股票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23-00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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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三)本次定期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408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会议由彭文革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容诚审字[2023]230Z0446号审计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履职情况,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总裁在报告期内的履职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职情况,报告的审议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出具的2022年度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职情况,报告的审议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的2022年度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职情况,报告的审议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充分发挥了自身职权,出具的2022年度述职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职情况,报告的审议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充分重视投资者回报,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及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的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可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与稳健性,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及审计工作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上述审议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1)。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出口业务占公司业务比例较大,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有利于公司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的同时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下,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3)。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执行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项目履约担保额度进行预计,旨在保障子公司正常履行项目合同,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良的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4)。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遵循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计提,依据充分合理,有助于向投资者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相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对章程进行修订,旨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自身经营业绩情况,结合行业年度薪酬水平、各董事岗位职责以及履职情况对董事2023年度的薪酬水平进行调整和确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保障了公司及公司董事的合法权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自身经营业绩情况,结合行业年度薪酬水平、各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以及履职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水平进行调整和确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保障了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等管理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博迈科《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博迈科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博迈科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相关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博迈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博迈科已披露情况基本一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博迈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18,149.20万元(含未使用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60.90万元)。受地缘政治、俄乌战争和国内宏观环境等因素影响,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有所放缓,导致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进度延迟。

  保荐机构对博迈科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机构健全完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管理、控制及监督作用,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容诚审字[2023]230Z0500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董事会认为: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内控运行情况,报告编制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制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依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出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及财务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1、3、9、10、11、12、13、15、17、18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召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3-008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三)本次定期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407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当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会议由王永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发展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容诚审字[2023]230Z0446号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客观、公正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履职情况,报告的审议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充分重视投资者回报,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的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并且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可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与稳健性,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及审计工作要求。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落实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的额度是结合公司项目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良的影响。预计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遵循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计提,依据充分合理,有助于向投资者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自身经营业绩情况,结合行业年度薪酬水平、各监事岗位职责以及履职情况对监事2023年度的薪酬水平进行调整和确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保障了公司及公司各监事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等管理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公正,充分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充分体现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机构对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管理、控制及监督作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容诚审字[2023]230Z0500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内控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制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依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出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及财务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3-009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分配股票股利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6,461.74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461.7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累积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055.84万元,公司母公司累积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083.82万元。

  公司拟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分配股票股利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审议及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充分重视投资者回报,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地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3-010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郁向军,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科大讯飞(002230)、博迈科(60372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鹏飞,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神剑股份(002361)、欧普康视(300593)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琪,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博迈科(603727)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君,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郁向军、签字注册会计师郑鹏飞、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琪、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在担任公司以前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计委员会已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核查,已审议通过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诚信状况良好,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高质量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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