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4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9号)的核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129,54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73,695,275.0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299,515.14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4,395,759.9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H1027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2021年10月13日,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0月2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天风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阴市恒润环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环锻”)、全资子公司江阴市恒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传动”)、保荐机构天风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11月,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专户的资金转入恒润环锻募集资金专户,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天风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根据“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及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全部余额(含利息)9,878,791.88元转入恒润传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继续用于“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建设中。为了规范银行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近日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已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