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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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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4、6、7项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D座西楼15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道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4,613,802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49,618,097股的37.03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3,712,47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30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1,380,10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56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0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3,233,69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3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4,271,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4%;反对3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302,2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4,271,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4%;反对3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302,2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4,275,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5%;反对36,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302,2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290,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2%;反对4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弃权277,0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3,389,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0%;反对4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弃权277,0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14,271,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4%;反对3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302,2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9,618,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23%;反对4,969,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95%;弃权25,7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88,717,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698%;反对4,969,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27%;弃权25,7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5%。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春华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其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20,901,326股,审议该提案时,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3,395,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21%;反对36,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弃权280,5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3,395,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21%;反对36,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弃权280,5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4%。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黄文玉先生代表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3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韩雅华律师、王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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