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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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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取得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3-034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取得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气)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原则同意东方电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72,878,203股(含本数)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万元的总体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5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俞培根先生。

  4、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2人,董事刘智全、张继烈、张彦军,独立董事刘登清、黄峰、马永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胡卫东、梁朔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冯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7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8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9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3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3-15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16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浒、赵志莘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中国境内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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